國有企業改革中實施員工持股的建議;員工持股作為企業股權激勵的壹種重要手段,在國企改革實踐中的應用越來越頻繁。但由於缺乏改革經驗,多數企業對現有相關政策理解不充分,在員工持股的具體實施中未能統籌考慮或追求短期利益,給企業長遠發展和實際工作帶來隱患和風險。嘉倫、中國和美國結合政策解讀、理論分析和實踐經驗,為有望實施員工持股的企業提供以下建議:
1,持股對象方面,不宜全額持股。
持股對象的選擇往往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1)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實施員工持股,《關於在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規定,股東應當是在關鍵崗位工作,對公司經營業績和可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對於上市公司,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沒有對股東做任何特別說明,只提出由員工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員工持股計劃。至於非國有控股、非上市企業的員工持股,沒有相關規定進行硬約束,但在實踐中,也可以參照國有控股企業的規定執行。員工持股作為企業中長期激勵措施之壹,旨在激勵核心員工和與公司業績發展直接掛鉤的稀缺員工,而非全體員工的普遍福利。而且全員持股容易造成公司股權分散,不利於管理層的集中決策,增加決策成本,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員工持股對象壹般以核心骨幹為主。
(2)員工持股收益與企業未來經營密切相關。員工持股對員工的出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有相應的要求。不同的員工在兩個方面的能力不同,不適合所有員工持股。
(3)從目前三批***50家國企改革試點企業來看,沒有壹家實行全員持股。以中國聯通為例,股權激勵的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應當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產生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和不受公司控制的外部董事。
基於以上因素,雖然現有法律法規並未禁止企業實施全員持股,但結合企業實際發展和管理需要,中美嘉倫建議企業在實施員工持股時,應優先考慮企業核心骨幹,而非全員持股。
2.從持股數量上來說,不宜平均持股。
平均持股不容易激勵員工,各層級員工的管理能力、專業能力、出資能力、風險承受能力都不壹樣。因此,在實踐中,中美嘉倫建議,在管理層之間、核心骨幹之間、其他員工之間、同級董事與副職之間設置不同的系數,拉大不同層級之間的持股比例差距,既能達到股權激勵的效果,又能匹配員工的出資能力,還能避免形成新的壹鍋飯,保證企業資產負責主體到位。
3.在股份類別方面,設計和轉讓股份。
《關於在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規定,要堅持以崗定股,動態調整。員工持股要體現愛崗敬業的導向,與崗位、業績緊密掛鉤。建立健全股權內部循環和退出機制,避免股權固化和僵化。中美嘉倫建議,企業在實施員工持股時,可以將用於股權激勵的股份分為基本股、崗位股和預留股三類。基礎股主要面向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骨幹,滿足壹定條件後可終身持有;崗位股份以具體崗位為基礎,股東崗位變動後不享有股份,以保持關鍵崗位的穩定,防止股份固化;預留股份的設置是為了保證激發基層人員的積極性,基層人員晉升後可以享受股份。
員工持股除了持股對象的選擇、持股數量和比例、持股類型等,還涉及授予條件、股價、持股平臺、股權轉讓、收益分配等。實行員工持股的企業必須制定相應的股權管理辦法和員工持股規則,規範員工股權管理。作為壹家專業從事國企改革的咨詢機構,嘉倫擁有豐富的改革改制經驗,可以為有需要的企業提供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風險的評估、員工持股計劃的制定、員工持股管理辦法的制定等咨詢服務,指導和協助企業順利開展員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