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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抗辯

時效抗辯是壹種法律文書。妳對辯護了解多少?訴訟時效後的答辯狀怎麽寫?我給妳準備了幾篇辯護方的範文,妳看看吧!

起草民事訴訟答辯狀的註意事項1

第壹,看是否屬於法院?主管?

有些案件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立案後因為當事人片面陳述事實或者法庭錯誤,在答辯狀中明確表示不屬於法院管轄?主管?,能讓對方怎麽樣?敗訴?,有三種常見情況: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糾紛

《土地管理法》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訴訟)。

壹方面,如果當事人以自然人為被告,不經人民政府處理而直接到法院起訴,是否可以向法院明確說明案件應當由政府處理?主管?,不屬於朝廷?主管?;另壹方面,即使當事人在政府處理後以自然人身份起訴被告,也可以向法院說明,應當提起的是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

(2)需要?預習?的情況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這樣的案例沒有過?復議?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被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說明,法院無權審理而不復議。

(3)勞動爭議?仲裁前?

在我國,勞動爭議案件發生後,必須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不延期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被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說明不屬於本院?主管?。

(四)依法屬於經濟仲裁的案件。

在壹些經濟糾紛中,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約定有爭議?XX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壹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被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說明仲裁應由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理範圍。

第二,是否屬於人民法院?管轄權?

雖然有些案件屬於人民法院?主管?,但當事人應該向誰報告?彼得。法院起訴了,但是錯判了?這個?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答辯時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

比如A住在北京西城區,A起訴A要求歸還欠款卻在東城區法院起訴。

當壹個人申辯時,他指出上訴法院沒有管轄權。

另外,空白存在嗎?級別管轄?。

比如,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申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管轄權異議?。

三、訴訟主體是否錯誤,主體是否缺失。

(壹)原告有錯。

《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如果原告不符合這壹要求,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

常見的案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作為原告起訴,還有壹種情況是:欠弟弟錢,哥哥作為原告起訴。

(2)被告的主體是錯誤的

在司法實踐中,被告主體錯誤的原因主要有:壹是原告為了增加勝訴概率,千方百計羅列被告,舉報。寧願錯告壹百也不願意錯過壹個?心態,把可能承擔罪責的主體都列出來,導致被告主體不對;二是原告自身法律知識不足、對法律關系把握不準或對事實理解錯誤,不會作為被告主體被起訴。

將自然人誤列為被告,如;員工或員工是為單位還是為員工表演?位置?如果沒有因故意或過失傷害引起的糾紛,應由單位或雇主承擔責任,受害人可能會錯誤地將雇員或員工列為被告2;再比如:純個人債務,但合夥人或合夥人被列為被告。

(三)是否遺漏被告或第三人。

在某些情況下,責任人或義務人不僅僅是壹個人。如果除被申請人外還有其他責任或義務主體,被申請人應要求法院追加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其中主要有:* *與債務人、* *與侵權人、依法應當履行義務的第三人、依法應當承擔責任的其他當事人。

從理論上講,每個在案件中應該承擔責任或義務的人都應該參與訴訟,否則只由壹個人或壹部分人承擔是不公平的。

被申請人發現上述訴訟標的錯誤或者遺漏的,應當向法院提出。

從而免除或減輕自己的責任或義務。

四。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

(壹)在壹定期限內不予起訴。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丈夫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七)項規定,和解的離婚案件,不準離婚和調解,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關於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4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理由,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第(七)項的規定駁回起訴。

如果被調查者發現以上情況?不起訴?還是?不接受?情況,依法提出抗辯時。

(二)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

比如前條提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又如:當事人收到壹審民事判決書,不服判決的,應當在15日內提出上訴,超過15日的,視為放棄上訴。

當事人超過上述期限的,被申請人應當向法院提交。

(3)訴訟時效

當事人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起訴的,即喪失勝訴的權利。

被申請人發現訴訟時效已過的,可以依法提起申訴。

五、要敢於或善於承認相關事實,而不應全盤否定。

壹個案件往往由許多事實組成。

壹般情況下,對方起訴或上訴都是有原因的。事實和理由?是的。

辯護中很多當事人,只要對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對自己不利,就會全盤否定,這是最不可取的。

不僅僅是為了法官?態度不好?印象,更重要的是,?確鑿的事實?妳不能否認。

否認真相最好的方法就是大膽承認,比如承認錯誤,道歉。

被告有權否認對他不利的事情?不能成立?然後呢。沒有證據?事實。

然後,陳述對自己有利而對方沒有提到的事實,尤其是在壹些兩方存在的情況下?混合故障?或者兩種情況都違約,答辯人更應該註意什麽?承認?怎麽樣?反駁?又是怎麽做到的?建立?我自己的觀點。

從而成就自己?事實和理由?彼此嗎?事實和理由?互相對抗。

胡訴被告買賣合同糾紛民事答辯狀二

被調查人:胡* *

針對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壹案,現答復如下:

1.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但被申請人已支付全部貨款並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即雙方買賣合同關系已經終止,故請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壹)、被申請人提交2012 65438+2月7日?退貨單?不是被申請人從被申請人處購買的商品清單,而是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約定以退貨折價後形成的還款單。

從本清單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求來看:

1.本艙單的形成地點為被申請人的經營場所;是被申請人主動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貨款;

2.這個清單和其他清單有什麽不同?送貨單?有兩個明顯的區別:2012 12 7的提貨單底部收貨人沒有被申請人的簽名,而其他提貨單都有被申請人的親筆簽名;清單的標題是什麽?送貨單?改了嗎?退貨單?變更由被申請人做出。

結合艙單的理由和形式要件,可以確認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形成的清單不是被申請人的采購清單,而是被申請人給被申請人的退貨清單;

(2)被申請人從2011開始從事養蝦業務,2012年2月7日與被申請人結算貨款後,被申請人結束臺山市沖樓八甲的業務,回到2012縉雲老家。

之後,被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返還剩余材料後清償部分債務,剩余款項以現金支付。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形成的2012 12+7二月提單不是?送貨單?,而是壹個副本?退貨單?201265438年2月7日,被申請人已結清全部貨款,故雙方雖為買賣合同關系,但合同關系在被申請人於201265438年2月7日支付貨款後終止,故被申請人主張仍欠貨款。

二、本案訴訟時效已過,依法應當駁回訴訟請求;

2012 65438+2月7日是被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最後壹次聯系,2012 65438+2月7日是被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形成的?退貨單?即雙方口頭和解後,被申請人通過退貨抵銷了部分貨款,可以證明雙方已於2012年2月7日結算了尾款金額,故根據《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規定,本案訴訟時效已過,請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綜上,本案無論是被申請人在實體上已足額支付貨款的事實,還是訴訟時效在程序上已過,都應依法駁回。因此,我們懇請法院依法駁回申請。

委托代理人:胡* *

20XX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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