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大數據,是指容量大、類型多樣、訪問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的數據集,以及數據集開發利用形成的新技術、新業態。第三條大數據發展應用應當堅持統籌規劃、依法管理、市場主導、創新引領、開放安全的原則。第四條省、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大數據發展應用工作,協調解決大數據發展應用中的重大問題。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規劃、指導和監督全省大數據發展應用工作,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數據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大數據開發應用工作。第五條省人民政府設立省大數據管理機構,作為實行企業化管理但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機構,履行相應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
省大數據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統籌政府信息化項目管理和政府信息資源開放,管理運營政府數據資產,推進政府和社會大數據發展應用,實施大數據發展應用監管。第六條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大數據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按照適度超前、合理布局、綠色集約、資源* * *享受的原則,編制本省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省大數據發展應用總體規劃,編制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大數據發展應用專項規劃,並報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省大數據管理機構備案。第七條省人民政府標準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省大數據管理機構制定數據采集、開發、交換、* *共享、開放和安全等標準,實現數據的準確、完整和規範,促進大數據的發展和應用。
省級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全流程管理規範。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收集、開發、利用數據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大數據開發、應用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培訓,增強全社會大數據安全意識,提高大數據開發應用和安全風險防範能力。第二章大數據發展和* * *享受第十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大數據信息資源協同推進機制,統籌規劃全省信息基礎設施,推進信息資源采集整合和享受開放集成應用。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本行政區域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大數據開發應用支撐能力,提高信息基礎設施網絡智能化水平。第十壹條省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建設和管理全省統壹的政務數據中心、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政務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和政務數據開放平臺等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基礎設施和基礎性、公共性政務信息項目。
已建和新建的政務信息系統應當與全省統壹的政務信息資源享有開放的基礎設施互聯和信息共享。第十二條鼓勵和支持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建設國際海底光纜和省內登陸點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安全便捷的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提高省內國際通信互聯互通水平。第十三條省級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統籌推進政府數據采集匯聚、登記管理、開放等工作,促進社會數據的整合、互聯、開發和利用。第十四條政府信息資源實行目錄管理。
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編制、登記、更新和維護政府信息資源目錄,並負責收集政府數據。
省大數據管理機構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籌確定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和開放目錄項目。
本條例所稱行政部門,是指政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第十五條政府信息資源可分為無條件* * *享有、有條件* * *享有、無* * *享有三種類型。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之外的政府信息資源應當* * *享有。
凡納入不享有* * *權的政府信息資源,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政策依據。
省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保密等相關部門開展政府信息資源負面清單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