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主體單位,會隨著其外部環境的變化,主動或被動地創造和適應變化。企業的不斷重組和資產重組是企業為了生存和發展而不斷創造和適應變化的外在表現。筆者根據多年從事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經驗,將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主要內容和模式簡要總結如下,希望對相關從業者和面臨改制或重組的企業有所啟發。
第壹,作為市場的主體,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兩個要素
作為壹個企業,人和資產是其組織生產或提供服務以實現盈利的兩個最重要的因素。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以說企業改制實際上是人員的重組,企業改制實際上是企業資產重新分化和組合的過程。當然,企業資產重組往往涉及人員或人事變動,兩者相互制約,相互包容。壹般來說,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往往被認為是壹回事。
(1)關於企業人員。
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我們壹般將企業的人員分為:1,企業核心管理人員;2、企業核心技術人員;3.企業壹般員工;4.富余人員;5、退休人員等五類。目前很多企業其實只有前四類人員。前兩類人員,即企業的核心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目前被許多經濟或企業領域的專家稱為“人力資本”,是企業發展中最具活力、最活躍的資本。
(2)關於企業資產。
資產重組自然只圍繞企業的資產進行。從財務角度來看,企業的資產等於所有者權益加負債,因此資產重組必然包括債務重組。從企業資產與企業經營效率的相關性來看,我們通常對企業資產進行如下分類:1。社會管理資產,如戶籍、人事檔案、計劃生育、各種社團等需要社會投入人力或資金進行管理的資產;2、社會公益資產,如餐館、食堂、學校、醫院等需要社會投入人力或資金進行管理的資產;3.經營性資產,即與企業生產或經營直接相關的資產,如廠房、機器設備等。根據該類資產與企業主營業務發展的相關性,企業經營性資產可分為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產和與主營業務無關的經營性配套合作資產。其中,社會經營性資產和社會公益性資產通常被稱為“非經營性資產”。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首先需要分離的資產是社會經營性資產、社會公益性資產等非經營性資產,其次是與主營業務經營無關的經營性資產。
二、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的目的
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的目的其實是壹個多層次的概念,因為對於參與重組和改制的不同利益相關者,其目的自然是不同的。下面從改制企業本身、參與企業改制的資本運營者、國家和社會的角度來簡單說壹下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目的。
(1)從改制企業本身來看,可以達到或實現的目標是:1,減輕企業的社會負擔;2.引進外部資金,減員增效,提高企業資產盈利能力;3.調整資產、產品結構,開發新產品,樹立品牌意識,提升企業形象;4.防止企業直接破產。
(2)從資本經營者參與企業改制的角度來看,可以達到或實現的目標有:1,有利於資本經營者直接進入或從事新的行業領域,拓寬經營範圍;2.有利於優化其現有資產組合,提高其規模效率;3.有利於廉價吸收新資產;4.有利於市場融資,比如發債或者發行新股上市。
(3)從國家和社會的角度看,可以達到或實現的目標是:1,有利於國家宏觀產業結構的調整,盡快淘汰劣勢產業;2.有利於提高社會資源配置質量,減少重復投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3.有利於重新調整社會分配機制,實現人員再就業,強化社會危機意識;4、有利於引進外資,實現資本、信息或技術在國際範圍內的大流動,提高國家的整體經濟實力。
三、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的主要內容和方式主要包括資產重組、資本運作、債務重組和人員重組,下面分別介紹。
(1)關於資產重組,其內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即重組實踐中“主輔分離”的重組方式。2.直接把企業的優秀資產分離出來。在重組實踐中,壹般采用兩種模式:控股分離和分立分離。3.企業兼並,即幾個企業的資產重組為壹個大型企業,即改革實踐中提到的“聯合重組”和“新設重組”兩種模式。4.吸收新的資產,即改革實踐中提到的“購買重組”、“債權重組”、“合資重組”、“股權重組”等模式。5.直接成立母子公司,即改制實踐中的“關聯企業控股管理”模式。
(2)關於資本運營,其內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合並,包括兼並、合並和控股。2.收購,包括債基收購或零資產收購、全面收購和控股收購(相對控股和絕對控股)。3.增資擴股,包括股票發行、配股和發行可轉換債券。4.間接上市,包括殼上市和借殼上市(資產置換)。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股份制改造和定向集資。
(3)關於債務重組,其內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剝離部分債務,降低資產負債率。2.債轉股,即將債權轉化為股權。3.債務承擔,讓中介機構或其他法律主體直接承擔債務。4、股票轉換,以商品或現金的形式直接償還債務。5.吸收增量資產,用增量資產還舊債,用增量購買股票抵消舊債。
(四)關於人員重組,其內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通過持股或期權留住企業核心管理和技術人員。2、直接引進外部管理或技術人員,往往隨資本進入改制企業。3、壹次性補償,下崗分流,減少企業富余人員。4、通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形式將退休人員轉入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5.為部分在職員工提供買斷服務、無薪掛職和培訓(主要針對國企改制,正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四、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難點問題
壹般情況下,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存在以下困難:
(壹)企業產權難以理順,特別是涉及國有資產時,需要界定企業的產權性質。此外,有些企業存在交叉持股和循環持股,如母公司的孫子公司或母公司的股東。類似情況的企業產權關系要理順會非常困難。
(2)資產重組管理難度大,尤其是涉及到人員的重新調整。資產效率好的企業爭相管理,效率差的企業不願意管理。此外,股東之間經常為企業的管理和控制權而相互扯皮,導致企業管理團隊難以形成核心力量。
(3)剝離資產處理難度大,尤其是主輔業務分離時,輔業資產移交難度很大。此外,使剝離的資產自負盈虧更加困難。
(四)如何實現資產優化,使改制重組後的企業實現盈利或達到盈利的最佳點,確實是壹件很難實施的事情。因為企業資產重組的盈利預測或分析往往是在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評估報告等紙質材料的基礎上做出的,而這些財務報表、資產評估報告並不完全客觀真實,它們完全反映的是過去的、靜態的情況,不能很好地反映或判斷企業未來的動態情況。
總之,幾乎所有的企業重組和資產重組都是上述內容和模式的壹種或多種表現形式。但“經營的匠心在於壹條心”,每個改制或重組的企業都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如何實現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目的,取決於具體的改制重組方案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是否可行。此外,在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企業產權交易時,必須十分註意交易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