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中的債務加入如何認定所謂債務加入,也叫共現債務承諾,是指原債務人未脫離原債務關系,第三人加入原債務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債務加盟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原債務關系必須有效成立。原債務有撤銷或者解除原因的,在撤銷或者解除前,該債務仍然可以成立。
2.原始債務是可以轉讓的。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或者具有特定個人性質的債務不能轉讓的,當事人不能約定轉讓,第三人不能加入。
3.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屬於不同的主體。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與原債務人作為不同的主體,往往有著密切的關系。比如關聯企業中的母公司主動幫助子公司償還欠款,親屬關系中的兒子主動幫助父親償還欠款。本案中,Lego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牟磊也是天威飛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但他們在法律上屬於不同的民事主體。
4.債務加入不需要原債務人同意。因為債務的加入行為並沒有給債務人增加負擔,所以不需要征得原債務人的同意,但這種債務的加入行為必須得到債權人的接受。
債權債務關系終止時,哪些債務人已清償債務,即存在債務已履行完畢的法定或約定情形。
本合同終止,債權債務隨之終止。
取消
制作圖紙
混淆
債權轉讓
如何確定合夥企業登記能夠反映合夥企業成立時的初始情況和變化。
(3)是否有口頭約定。沒有前兩款規定的情形,但有其他合夥條件,且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約定的。因為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在法律上屬於加重責任,合夥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夥協議,但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法律允許口頭協議。口頭協議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當事人證明。法官對口頭合夥協議的認定應當謹慎,應當嚴格審查當事人關於合夥的陳述、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和證明內容。如果存在無法合理解釋的矛盾,則不宜認定存在口頭約定。
合夥前的債權債務如何承擔1。合夥人如何承擔合夥債務?
1.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償還責任。
由於合夥企業及其責任財產的特殊性,各國法律從維護交易秩序、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保障合夥企業經營自我發展的角度出發,都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人以自己的財產清償,合夥企業的債務由當事人以自己的或者管理的財產承擔。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承擔無限清償責任,以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無論是個人合夥還是法人合夥,合夥人都應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清償合夥債務的責任。
2.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是否承擔連帶責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體現在分擔主義與連帶主義的區別上。我國立法基本采取連帶主義,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入夥前的債務由入夥的新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企業解散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之所以承擔連帶責任,是基於合夥財產的性質和合夥人對第三人的行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的連帶責任不是以當事人之間有無約定或者有無相反約定為轉移的法律責任。
需要註意的是,我國原來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並沒有規定合營各方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統壹定義為連帶主義,全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營各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在確定以合夥財產和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債務的順序時,各國法律規定了並存和補充連帶兩種不同的原則。適用不同的原則所導致的責任是完全不同的。在前者中,合夥人承擔直接清算責任,而在後者中,合夥人承擔補充清算責任。
第二,入職前的債務要自己承擔嗎?
壹般情況是新合夥人加入合夥企業前仍應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相同的責任,即無限連帶責任;
同時,為了防止原合夥人通過接受新合夥人轉移債務,避免合夥企業對新合夥人的欺詐,保護新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對合夥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法律不限制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對合夥有特別約定,法律保護合法且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入夥協議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夥協議根據新合夥人的具體情況規定新合夥人對其入夥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是正確的。
法院如何認定債權債務關系合法,明確原告壹般會提交借條、欠條、借條、收條、收條、出庫單、倉單、結算清單等證據。由被告本人簽名,單位蓋章或本單位工作人員簽名。如果被告認可,將視為原告的訴訟請求合法且有理有據。如果被告否認,法官會要求被告提交筆跡和公章真實性的司法鑒定申請。如果鑒定意見認為被告簽了字,
19、哪些債權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撫養子女、贍養老人、家庭日常生活等原因所產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債務的範疇,超出此範疇的不屬於夫妻債務的範疇。
如何確定被收購企業的債權債務在1的情況下,被收購企業的債權債務跟隨被收購企業,特殊事項應事先協商或裁定解決。查看原帖> & gt
有必要重新認定債權債務關系嗎?不行,需要我簽字確認,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
債權催收通知能否視為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有效,只要有證據證明債務人收到了債權轉讓通知。債權轉讓通知必須實際送達債務人,必須確認債務人已經收到,否則債權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上沒有相關規定,但實踐中,如果受讓人以已經公告送達為由,主張讓債務人清償債務,法院會判決駁回該主張。
也可以通過公證郵件送達。
最高法(2003)民二他字第6號《關於保證期間債權人以特快專遞方式向保證人發送逾期貸款催收通知,但無證據證明保證人簽收或拒收郵件,使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請示》的批復:“債權人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向保證人發送逾期貸款催收通知, 並且債權人能夠提供快件的存根和內容的,除非擔保人有相反證據推翻債權人提供的證據,否則應當認定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