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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開店產生糾紛沒有合同可以起訴嗎?

合夥企業壹般需要合夥合同或協議,需要有書面協議。但是,沒有合夥合同,但合夥企業已經實際發生,並履行了民事法律義務,享有民事法律權利的,可以認定合夥企業成立。有爭議可以訴訟。我來整理壹下關於是否沒有合夥合同可以起訴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1.沒有合夥合同可以起訴嗎?

如果沒有書面的合夥協議,合夥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檢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合夥關系的存在。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但符合合夥的其他條件,且有兩個以上無關聯當事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夥。

二、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均依法承擔無限責任。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人數至少為2人,這是最低要求。沒有規定最大數量。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同,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企業不允許有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夥人。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是所有合夥人通過協商並相互確定其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合夥協議應當由全體合夥人協商壹致,並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各合夥人實繳出資。

合夥人的出資可以是現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合夥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建立合夥企業時,合夥人必須確定其合夥企業的名稱。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

(五)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三、普通合夥與有限合夥的區別

(1)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投資人必須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所有合夥人都是普通合夥人;但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有的投資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的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只有壹個普通合夥人時)或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有兩個以上普通合夥人時)。

(二)普通合夥企業的投資人數量為兩個以上,即投資人數量沒有上限;有限合夥的投資人人數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壹名普通合夥人。

(三)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在執行合夥事務中享有平等權利。當然,根據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也可以委托壹名或者多名合夥人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不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四)普通合夥企業的投資人不得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企業的全部虧損;有限合夥可以根據合夥協議將其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不得約定企業的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五)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作從事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限合夥人可以單獨或者與他人合作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六)普通合夥人不得與企業進行交易,但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當然,除非合夥協議規定不能進行交易。

(七)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以其出資份額出質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否則其出資行為無效;有限合夥人可以出質其出資份額,但合夥協議約定有限合夥人不得出質其出資份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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