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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評審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合同審查是發現合同中存在的可能對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的權利義務,並以適當的方式反饋給當事人;其目的是保證合同質量,規避合同法律風險。本文對合同審計的常見問題和操作要點進行了梳理和總結:

1.合同雙方的主體資格應當適當:

1自然人:應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要寫明身份證號和住所。

2法人:

(1)身份核對:核對對方經營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真實;

(2)審查履約能力:審查對方現有的、實際的、真實的經營情況。有商業登記嗎?妳有營業執照嗎?妳通過年檢了嗎?合同是否在對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有相關資質嗎?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和履約能力?簽訂合同前,要對對方進行信用調查和信用分析,通過信函、電話、傳真、派人上門等方式了解對方情況;

(3)企業法人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年度營業執照復印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履行合同所需的資質證明(如廠家授權書、乙方供應商售後服務承諾書等);

(4)代理人應具有代理權:

(1)與企業分支機構或職能部門簽訂合同時,必須取得企業法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並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內與其簽訂合同。

(2)子公司必須有營業執照,有的分支機構有營業執照,有的沒有營業執照,如果分支機構有營業執照,就不需要委托書。

(3)職能部門可憑授權委托書簽訂合同,職能部門名稱可寫在甲方名下..

2.主要條款:

書寫當事人的姓名和地址,其作用是:

1指定文件送達地點,通訊地址變更及時通知合同當事人。

明確合同雙方的所在地,以便涉及訴訟時確認管轄法院。

自然人的住所是指住所或者長期居住地。自然人是外國人的,應當寫明國籍,法人的住所地是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3、信用調查的基本方法:

1查看對方營業執照,查詢對方信用狀況。

2通過銀行和行業協會查詢對方的信用狀況。

申請加入中國企業信用網等征信網站,將征信業務轉移至專業征信機構。

4、關於合同簽字:

1合同簽訂主體為自然人的,合同的訂立可以基於簽名或者蓋章,簽名優先。如果合同主體是公司,建議公司加蓋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可以簽字的人員:自然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有授權委托書)、非法人組織負責人、合夥企業合夥人。

3合同如超過2頁,應加蓋騎縫章或在騎縫處按手印。

如果對方簽字人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對方出具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如果對方簽字人是業務員,需要提供公司授權證明和業務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簽訂合同的地點:

選擇合同簽訂地的目的是為了方便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同履行發生糾紛,方便確定管轄法院,選擇離自己近的管轄法院自然會減少訴訟過程中的費用,比如交通費、餐費、差旅費等。因此,我們必須熟悉和掌握法律對合同簽訂地的規定,才能判斷如何約定合同簽訂地對自己更有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四條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訂地或者蓋章地不壹致的,人民法院應當將約定的簽訂地確定為合同簽訂地;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不在壹地的,由人民法院最終確定合同簽訂地。”

6、標的物的全稱:

標的物的名稱要明確具體,不能籠統,要符合標的物的實際情況,盡量使用國際通用名稱和習慣稱謂。標的物名稱包括型號、規格、品種、品牌、商標等描述。

7.標的物的數量條款:

應確定合同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單位,並應註意部分標的物有自然損耗、毛重和凈重。

8.標的物的質量條款:

包括標的物的品種、規格、技術要求、標準、公差和浮動範圍。合同審計是壹個公司多個職能部門合作的結果。作為買方,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和檢驗部門應對合同進行檢查。作為賣家,也要仔細看質量標準是否能達到買家的要求。

如果對標的物的質量有詳細要求,可以在合同中寫明“產品質量要求見附件”。

9.標的物檢驗條款:

包括檢驗的時間和地點、檢驗標準、檢驗機構、通知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期限等。壹定要就考察期達成壹致,可以寫成:

1現場受理;

2收貨後XX天內驗收;

x月3X日前驗收;

4XX天內驗收,期滿後不驗收的,視為合格。

買受人認為標的物的數量、質量與驗收不符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逾期視為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符合約定。

10,標的物定價條款:

1貨幣可以使用出口國匯率、進口國匯率、第三國匯率。賣方願意用強勢貨幣確定價格,買方願意用容易貶值的貨幣確定價格。如果已經對我們簽訂了貨幣計量,就需要添加套期保值條款,防範匯率變動風險。

2合理確定商品單價,過高或過低的價格都有可能暗示商業欺詐。

如果包裝材料單獨定價,請參考包裝條款了解詳情。

4.明確幣種、傭金、折扣、裝卸地點、銀行費用(包括郵費、電報費、信用證通知費、修改通知費、議付費、單據處理費,占總貨款的1%-4%)。

11.違約責任:

法律基於經濟賠償的原則,首先尊重雙方的約定,其次根據“拉平”原則,賠償實際損失就夠了,法官有自由裁量權。

1違約是指:不履行義務、部分履行義務、不適當履行義務、遲延履行義務。

2相應的措施有:

(1)繼續執行;

(2)采取補救措施:維護、修理和更換。

(3)賠償損失:賠償貨款及利息,包括守約方的預期利潤。但是,計算損失賠償額並不容易。首先,在合同中明確賠償範圍和各種費用的賠償計算方法。因為有些損失可能寫不進去,可以寫在合同裏:包括但不限於以上損失;

(4)違約金的支付:

(1)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只能使用;

②約定違約金不能過高,約定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

(3)增加了合同解除權的約定:只有逾期XX天履行完義務,我們才能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支付金額百分之幾的違約金;

④逾期付款的,每逾期65,438+0天,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每日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貨的,每逾期65,438+0天,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貨款百分之幾的違約金;

3.押金、保證金、保證金:

(1)押金是預付款,可以退還;

(2)押金和保證金可以退還;

(3)定金、保證金、保證金不具有存款性質;

(4)定金是壹種擔保,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義務,定金不予退還;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定金將雙倍返還;

(5)定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0%,超過部分視為預付款;

(六)定金應當以交付的金額為準,不得以約定的定金金額為準。比如約定定金30萬,付款25萬,合同654.38+0萬。甲方到期不履行合同,返還45萬元(雙倍定金40萬+預付款5萬)。

12.合同談判條款:

議付條款主要指標的物在運輸途中的履行條款、履行地點、支付方式和保險條款。

1績效期:

(1)標的物逾期交付,價格上漲時,以原價為準;價格下降時,執行新價格;

(2)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合理的期限。

2履行地點:

(1)合同應約定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的,以貨幣支付的,在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情形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在國際貿易中,要看清楚貨物是在裝運港還是在目的港交貨。負責運輸的壹方要看清港口的名稱,是沿海港口還是內河港口。

(2)簽訂合同時,應寫明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債務人履行義務地和債權人接受履行地。履行地涉及管轄權的法律依據,以及風險的承擔和所有權的轉移。

3 .履行方式;即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的條款;

(1)支付方式:匯票、本票、支票;

(2)付款方式:匯款(電匯、信匯、匯票)、銀行托收(付款人拒絕付款,銀行不負責)、信用證(付款人拒絕付款,銀行負責)、銀行保函(付款人拒絕付款,銀行負責);

(3)在談判中,首先要考慮對方的信用,安全是第壹因素。其次,考慮資金占用時間。如果是暢銷商品,就提前銷售,如果是滯銷商品,就應收賬款銷售。

(4)賣方關心什麽時候能收到錢,買方關心什麽時候能拿到貨;

①貨到付款:註意發貨後多久付款,寫:收到貨後XX天內付款;

(2)貨到付款;

3預付部分貨款:註意余額何時可用;

4分期付款;

⑤驗收後付款:註意什麽時候驗收,驗收後什麽時候付款。

(5)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設備安裝合同和系統集成合同,付款和驗收必須合二為壹。寫:X月前承兌,承兌後XX天內付款。逾期不受理的,視為合格。

貨物轉移的方式會涉及到貨物所有權和風險的變更。要了解買方是否要求送貨上門:

(1)買家自行提貨;

(2)賣方送貨上門;

(3)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汽車運輸、空運、海運(看清楚是在啟運港還是目的港交付)、鐵路運輸。

13,包裝條款:

合同規定了貨物是散裝、裸裝還是需要包裝,並規定了包裝的規格和方法、使用的材料以及包裝費的負擔。

1合同條款根據商品和運輸方式的特點進行約定,不同的商品和運輸方式有不同的包裝;

包裝要適應商品的特點,以保護商品和方便運輸為前提。機電產品用集裝箱運輸,液體產品用專用集裝箱運輸;

3.海運包裝要牢固,耐海水侵蝕,鐵路包裝要抗震,海運包裝要輕便;

4.不宜對從量稅商品使用較重的包裝;對於從價稅的商品,不宜使用較貴的包裝;

5盡量選擇重量輕、價格低、堅固的包裝材料,降低成本,節省運費;

包裝費壹般包含在商品價格中,不會單獨收取。如果買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應明確費用由誰承擔。如果是由買方負擔的,要在合同中寫明支付包裝費的時間和方式。如果包裝材料由買方提供,應明確規定提供的時間和逾期到達時雙方的責任,並與合同交貨日期相適應。

14,運輸保險條款:

1保險費壹般包含在價格裏;

考慮風險和損失的關系來確定保險範圍:不同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遇到意外,其損失是不同的。在投保前,我們應該分析各種風險對貨物損壞的影響,以確定合適的保險範圍。保險公司不承保標的物的潛在瑕疵和運輸途中的自然損失;

考慮到貨物的性質和特點: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在運輸過程中不怕碰撞;雞蛋、瓷器等材質怕碰撞;

4考慮貨物的包裝狀況: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5考慮航線和停靠港。

15,擔保條款:

1當事人對保證人的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保證人應具有代為償還債務的能力,國家機關、學校、醫院、養老院不能作為保證人;

保證人的資產應當超過其承擔的債務。債權人應當嚴格審查保證人的償債能力,保證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4擔保是以保證人不特定的財產作為債務履行的擔保,不同於抵押、質押、留置。

5未約定壹般保證或者共同保證的,視為共同保證;

6 .超出保證期間,保證人將不必承擔保證責任;

7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律師費等。

8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本票、存款單、保險單、倉單、提單、股票、知識產權),物要交給對方;

留置:用於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和加工合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將留置標的物;

10抵押:抵押只有在抵押物登記後才生效,而且必須是書面形式。車輛在車管所抵押(車輛質押不用去車管所),房屋抵押給房管所,土地抵押給房地局。

16,知識產權條款:

在涉及軟件、設計和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地方,知識產權條款非常重要。

1 R&D成就的所有權:

(1)乙方接受委托開發該軟件,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授權甲方在壹定範圍內使用;

(2)乙方接受委托開發軟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3)R&D成果歸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雙方有義務對技術信息和資料保密。

2知識產權保密條款: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無知識產權糾紛,如有知識產權糾紛,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應對對方提供的技術信息和資料承擔保密義務。無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將長期有效;

(3)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開發報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賠償金額為開發報價的200%;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披露開發內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開發報價的200%;

17,爭議解決條款:

1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壹項,仲裁壹次生效。如果仲裁不服,妳不能去法院,法院是二審終審;

2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合同中寫明,發生糾紛時,雙方認可質量技術質量檢驗鑒定機構;

任何有關勞動合同的爭議必須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8,防止合同欺詐的措施:

1註意合同對象的選擇:對方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法律主體資格;

2.仔細考慮合同內容,做到措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歧義。合同條款越完備,出軌的可能性就越小。特別是要審查合同所有條款中是否有影響價格條款的內容;

3.聘請律師參與合同評審;

4.請公證處對合同進行公證;

5 .建立健全企業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

(1)建立合同審批制度和審批流程。設置審批權限,明確哪些部門參與合同評審,其職責是什麽;

(二)查詢對方相關資質、資格、信用的征信和信用分析系統;

(3)合同專用章和合同文本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4)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跟蹤、監督和檢查制度。

在審核合同的時候,也是壹種預防措施,可以及時發現合同的漏洞,同時,為了避免這種不必要的情況;合同審查是壹種事前預防措施,不能保證萬無壹失,但應該盡量追求,這樣才能真正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規避法律風險,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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