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補償標準
旱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56萬元。
3.征用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36萬元。
5.征用庫車集、荒山、荒地、荒灘、荒溝、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河北省農村拆遷的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蔬菜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耕地占補平衡耕地開墾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河北省農村土地征用工作程序
1.通知征地事宜。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會。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審批。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
四、河北農村房屋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建築物(二層以上)補償每平方米3300元。
夯(預)磚混凝土結構房屋補償標準為每平方米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以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庫補償每平方米920元。
室外水泥地面補償每平方米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補償每平方米190—300元。
豬舍和雞舍每平方米的補償為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費為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砌體墻每延伸壹米補償190元。
光柵(含工藝光柵)每延米補償450元。
門樓賠償2400元壹座。
飲用水井(含水壓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房排灌井(含抽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米補償80-150元。
電話轉接補貼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貼每戶300元。
每個墳墓的補償是5000元。
3、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等。)每戶2萬元。
五、河北省鄉村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壹)楊樹、柳樹、榆樹、槐樹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2橡樹林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萬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3)對紅松的補償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萬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71年,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4)興安落葉松林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後林地補償標準
壹般喬木(柳樹、榆樹、刺槐等)幼林(1-10年生)平均補償。)是每棵樹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開發林每畝8.66萬元;
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河北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萬元;
宜林地、宜采伐地、宜火燒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額的3%收取。
法律依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高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重新公布現有征地區域綜合地價,各地按此標準實施征地補償。
二、各類土地征收補償實行統壹標準,征收區域綜合地價涵蓋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征收地區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按被征用地區綜合地價的20%分配使用,安置補助費按被征用地區綜合地價的80%分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