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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語備考考點民法債分類

知識點?債務分類

思維導圖

壹、故意債務和法定債務1。根據債務的設定和是否允許當事人自由決定,債務可以分為故意債務和法定債務。

2.未定之債是指當事人根據自己的自由意誌決定其發生和內容的債。合同債務和單方承諾債務都是約定債務。

3.法定債務是指發生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的債務。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和不當得利之債都是法定之債。

4.區分債權債務和法定債務的意義在於:前者貫徹意思自治原則,債務的履行對象、內容和不履行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在後者中,債務的發生和效力由法律規定。

第二,具體債務和債務類型

1.根據債的標的物的不同屬性,債可分為特定債和種類債。以特定對象為標的的債稱為特定債,以壹個種類為標的的債稱為壹種債。在前者中,當債務發生時,其標的物已被指定;在後壹種情況下,債務的標的在債務成立時並未規定甚至並不存在,當事人只是就其種類、數量、質量、規格或型號達成了協議。

2.區分具體債務和債務類型的意義在於:

(1)第壹,在特定的債務中,除非在債務履行之前標的物已經滅失,債務人不得代為履行其他標的物,而對於各種債務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2)其次,在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形下,特定債務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債務成立時起可以轉移,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也相應轉移,而各種債務標的物的所有權和意外滅失風險自交付時起轉移。

第三,單壹債務和多數人的債務

1.根據債務的主體是單個還是多個,債務可以分為單個債務和多個債務。

(1)單壹債務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均為壹人的債務;

(2)多數人的債務是指兩個以上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債務。

2.區分單壹債務和多數人債務,有助於準確確定債務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在單壹債務中,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相對簡單明確。多數人之債不僅涉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也涉及多數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其法律關系更為復雜。

四、按債和連帶債。

1.根據多數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同狀態,多數人債務可分為比例債務和連帶債務。

2、按份債務,是指債務的多數壹方根據確定的份額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其中,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每個債權人按照壹定份額分享權利,稱為按份債權;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務人,每個債務人按照壹定的份額分擔義務,這被稱為按份債務。在按份債權中,每個債權人只能就自己的債權份額請求和接受債務人的支付,而無權請求和接受債務人的全額支付;在按份債務中,每個債務人只負責清償自己的那壹份債務,不必向債權人清償全部債務。

3.連帶債務是指多數債務的壹方之間有連帶關系的債務。所謂連帶關系,就是對其中壹方有效的,對其他各方同樣有效。連帶債務可分為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在連帶債務中,每個有連帶權利的債權人都有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每個有連帶義務的債務人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共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有權要求其他共同債務人支付自己的份額。

4.區分連帶債務的主要意義在於其效力的不同。在債務比例上,任何債權人接受其債務份額的履行或者任何債務人履行其義務份額後,與其他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在連帶債務中,當任何壹個連帶債權人接受全部債務的履行,或者任何壹個連帶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時,雖然原有的債務會消滅,但在連帶債權人或連帶債務人內部會產生新的債務。

五、簡單債務與債務的選擇

根據標的物的選擇性,債務可分為簡單債務和選擇性債務。

1.簡單債務是指履行目標具有唯壹性,債務人只能按照該目標履行,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按照該目標履行的債務。

2.選擇性債務是指有多個履行標的的債務,債務人可以從中選擇壹個或者債權人可以選擇壹個要求債務人履行。

3.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簡單債的科目沒有選擇,而選擇的債可以在幾個科目中進行。

不及物動詞主債務和附屬債務

1.在這兩種次級債中,根據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主債和次級債。

2.主債務是指能夠獨立存在,不以其他債務的存在為基礎的債務。

3.從屬債務是指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債務的存在為前提的債務。主債務和次債務是相對應的。沒有主債務,就沒有從屬債務,也就沒有主債務。主債務和擔保債務之間的區別在擔保債務中很常見。被擔保的債務(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的債務)為主債務,為擔保其而設立的債務(如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的債務)為附隨債務。

七、財產之債和服務之債

1,根據債務人的給付義務內容的不同,債務可分為財產債務和勞務債務。債務的標的是給付財產的,是財產性債務,如買賣合同的債務;如果債務的客體是提供服務,則是服務之債,如委托合同之債。

2.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財產債可以強制執行,而勞務債不能強制執行。

真題再現

甲、乙、丙三方在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甲乙雙方分別賠償丙方5萬元,甲方立即履行。乙損失1000元,剩余40000元欠丙,到期後乙方不履行,丙方多次催款未果,遂持調解協議及欠條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下哪個陳述是正確的?(13-3-12,單個)(b)

A.本案是侵權債務。

B.本案屬於合同債務。

c如果c獲得工傷賠償,b可以主張相應的免責。

D.丙可以要求甲方繼續賠償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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