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將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日前,省政府出臺《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根據《辦法》,我省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義務教育等八項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居住地參加高考等八項便利。辦法還明確了我省各市的落戶條件,部分地區將建立居住證落戶制度。
什麽條件可以申請?
《辦法》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錄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經濟適用房、出租房、用人單位就讀的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取得學籍,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
持證人享受哪些福利?
《辦法》規定,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參與民主選舉、公共決策、社會事務管理等五項權利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權利。同時,辦法還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八項基本服務和八項便利。
八項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就業失業登記、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按照規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八大便利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或考試,以及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執業)資格註冊;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等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可以參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教育且畢業時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高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條件。
我省各市的落戶條件是什麽?
針對不同規模城鎮的落戶條件,《辦法》作了詳細規定。
——在縣級市、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當地常住戶口。三河市、涿州市及環首都所轄鎮,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懷來縣政府駐地鎮等鎮,可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城市綜合承載壓力,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在市區人口654.38+0萬以下的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夫妻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請當地常住戶口。環首都廊坊市可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也可建立居住證落戶制度。
——市區人口654.38+0萬以上的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其他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當地常住戶口。
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出臺。
省政府近日出臺《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就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居住證持有人符合落戶條件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夫妻雙方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申請當地常住戶口。
住半年以上可以辦理居住證。
根據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進行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公民在申領居住證時,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證、近照、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簽註,壹年1次。
持有居住證享受就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務。
《辦法》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參與民主選舉、公共決策和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
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就業失業登記、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按照規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務。
符合條件的子女可在居住地參加高考。
根據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以下便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或考試,以及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執業)資格註冊;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等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可以參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教育且畢業時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高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條件。
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條件的可以落戶。
根據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在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
居住地政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落戶條件:
在縣級市、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夫妻雙方父母,均可申請當地常住戶口。
三河市、涿州市及環首都所轄鎮,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懷來縣政府駐地鎮等鎮,可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城市綜合承載壓力,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在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市區人口不足654.38+0萬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均可申請當地常住戶口。
環首都廊坊市可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也可建立居住證落戶制度。
在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四市市區654.38+0萬以上人口中,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其他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配偶、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當地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