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保證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權益,規範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河北體育學院;文化程度:本科;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代碼:11236;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學府路82號;郵政編碼:050041。
1984年4月,經河北省政府批準,河北體育學院成立,並在河北師範大學體育系壹體化體制的基礎上開始招生。1985由原國家教委正式批準,隸屬於河北省體育局。是河北省唯壹壹所獨立設置的本科體育院校,8個系16個本科專業。
第三條高校招生工作應當全面執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河北省的文件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四條河北體育學院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專科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制定,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本科、專科招生;招生考試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全過程。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五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河北省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六條體檢工作和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院2020年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成績為準,學院不預留計劃。體育單招不列省計劃。
第五章錄取工作
第八條高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下,在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原則和方法如下:
1,文史理工類:
文史理工類專業達到河北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執行河北省相應批次平行誌願規則。在投檔範圍內,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專業明確、誌願明確的原則,不存在專業誌願級差。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空缺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若考生文化成績(含政策分)相同,則依次通過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比較擇優錄取。
英語專業限英語語言類考生,考生高考英語文化成績不低於110(以全國英語壹卷150分為準)。
2.體育(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冰雪運動、體能訓練):
在考生文化成績、體育專業成績達到河北省相應批次、學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河北省相應體育專業平行誌願填報規則。在投檔範圍內,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專業明確、誌願明確的原則,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空缺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其文化成績(含政策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和文化成績(含政策分)相同的,依次與其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比較。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
3.藝術類別: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專業成績使用河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成績。在考生文化成績、藝術類專業成績達到河北省相應批次、學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河北省相應藝術類專業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在投檔範圍內按照“分數優先、自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如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結果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
舞蹈表演(民族民間舞)專業,專業成績使用河北省舞蹈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文化成績、藝術類專業成績達到河北省相應批次、學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河北省相應藝術類專業平行誌願投檔規則,在投檔範圍內按照“分數優先、自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如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
舞蹈表演(健美操)專業,舞蹈表演(體育舞蹈)專業,專業分數使用河北體育學院專業校考成績。在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河北省指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河北省藝術投檔規則,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原則,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專業校考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4、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面向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培訓):
專業成績使用河北體育學院考試成績。在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河北省指定的體育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符合河北省相關招生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河北省體育投檔規則,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原則,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專業校考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5、體育單招(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
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達到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按比例、按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3+體育專項成績×0.7,結果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第九條符合免試入學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國家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除英語外,其他專業對考生應學的外語沒有限制,但英語是學院的主要外語課程。
第十壹條新生報到後,學院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費用和補貼
第十二條專業學費和住宿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擬確定學費的專業學費標準以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三條獎學金措施:學院根據有關規定,設立了優秀本科新生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學費激勵辦法,建立了完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資助政策)。
第七章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學生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體育學院頒發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專科)理科歷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聯系方式
第十四條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學府路82號
郵政編碼:050041
電話:(0311)89849188 85337585(傳真)
學校網站:
招生信息網:
電子郵件:zsb@hepec.edu.cn
第九章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教育部陽光工程“十公開”要求,確保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原則的落實。高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聯系電話:(0311)85337562。
第十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河北體育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新政策法規不壹致的,以國家新政策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