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希
大學上學期,根據學校的安排,我被分配到開封市金銘分局檢察院進行為期六周的實習,實習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至X日。這次實習的目的是將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嘗試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為以後打下良好的基礎。實習期間,我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院工作人員委托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檢察人員的好評,但同時也發現了很多不足。
壹:實習單位。
這次實習,我被安排在檢察院公訴科。剛到科室的時候,主要從事內勤工作。學習壹些文書的制定,包括起訴書、公訴意見書、不起訴等。,幫助老師打印相關檔案材料,做好檔案裝訂歸檔工作。在業余時間,我向系裏的老師提問,得到了很多建議。在公訴老師的知識傳授下,我很快熟悉了公訴的壹系列法律程序。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在公訴科實習期間,主要從事壹些法律文書的處理,對壹些沒有完全走完程序的卷宗進行補充修改,以及壹些輔助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全面加深了我的法律知識,這對我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體的實習工作。
(壹)學習公訴程序的具體規定
剛進實習單位的時候,領導給我介紹了壹些公訴部門工作的基本情況,給了我壹些關於公訴工作的書籍讓我學習。通過認真的學習和了解,對公訴的具體範圍和內容有了大致的了解。同時也意識到了自己知識的匱乏和淺薄,學到的東西太膚淺。
(2)法律文件的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的工作重點是法律文件的處理和檔案的裝訂歸檔。比如起訴書。訊問筆錄經過長時間的工作,我對這些文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對這些文書的書寫格式和內容要點也更加熟悉,極大地豐富了我的法律知識,對我幫助很大。在文件裝訂歸檔的過程中,我學到了壹些課堂上看不到的東西。比如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公安局、法院等相關文書如何整理?歸檔時各種文件、文書要裝訂嗎?在檢察院老師的指導下,我逐漸掌握了這些問題。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期間,我和檢察官壹起處理了壹起意外死亡的案件。在辦案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理論知識與現實生活的差距。學校學的法律專業知識,在辦案過程中有時完全派不上用場,我學的知識太膚淺,根本看不懂。通過實踐接觸辦案過程,親身體驗法律知識的運用,讓我受益匪淺。
第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的是法學專業,包括的法學範圍很廣,可以說是包羅萬象。正因為如此,我在學習的過程中無法深刻理解各種法律知識,無法從本質上掌握這些內容。通過實習把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需求,對我來說是壹個很好的機會。抓住這個機會,我可以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而將我的知識提高到壹個更高的水平。
我在公訴科工作的內容基本都是和刑法有關的,所以業余時間及時充電,深入學習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通過學習,我可以在工作中更加自信和自如。
首先,我在整理案件和卷宗的過程中,註意了起訴書和判決書的提法和具體內容。結合這些東西和我的刑法知識,我可以自己判斷案件的性質和判決結果,然後和卷宗對比,找出自己的不足。這樣,我對刑法的規定就比較熟悉了。同樣,作為程序法,刑事訴訟更是不可或缺。各種文書的制定都要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
其次,因為公訴科的卷宗太復雜,單純的刑法知識根本應付不了,其他法律知識必不可少。壹個案件有時候要結合幾個法律來判斷,這對我的理論知識是壹個很大的挑戰。我不停地請教檢察院的老師,請他們指出我的工作方法,還偷偷和同學交流知識和經驗。經過長時間的磨練,我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最後,盡管實踐中的文檔類型比書本上的多得多,但基本格式和內容還是壹樣的。實習的時候也實踐過,覺得制定文件也是壹件很嚴肅的事情。
四個。實習中發現的幾個問題。
由於公訴案件的復雜性和我國制度的不完善,在處理相關案件時出現了許多問題。通過我在實習過程中的觀察,具體有以下幾點:
首先:案件後續工作沒有完全做好。調查結束後,相關調查人員未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對案件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處理,對今後預防犯罪十分不利。
其次:在工作過程中,利用現在的科技事物的手段還不完善。也許由於經濟或其他因素,檢察官沒有許多現代技術設備可以使用。
最後,檢察院之間的案件移送過程中,不必要的程序太多,耽誤了整個過程太長時間,影響辦案效率。
針對這些問題,檢察機關要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法,既要滿足檢察官的需要,又不能太浪費。同時,要加大對檢察官法律素質的培訓和強化,培養他們掌握新技術的應用,提高辦案效率。
五:實習經歷。
通過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提高了自己的認知水平,明白了很多新道理,獲得了很多新經驗。
(壹)在課堂上必須努力學習理論知識,應該明白“書是永遠不會白讀的”這個道理。現在很多同學說,實踐和想法不壹樣,書上說的在實踐中沒用,看書沒效果。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整體把握工作方向,指導部分工作是不可替代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2)理論知識必須經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才能與實踐相結合,更好地指導實際工作。雖然在課堂上聽說過實習單位的工作,但是在實踐中發現現實還是很復雜的,不是說單靠壹些框架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很有幫助。
(3)我們必須拓寬知識面,提高綜合素質。這次實習接觸的案例都是和其他科學相關的。在辦案過程中,進行調查。證據知識極其重要。不了解就不會了解。有了解當事人所處環境和有助於案件調查的其他相關知識。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才能有效開展實際工作。
六:實習結束
學法的最終目的是面向群眾,服務大眾,完善社會法治,依法治國。現代社會是壹個開放的社會,處處充滿規則。我國要與世界接軌,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至關重要。因此,我們不僅要努力學習法學理論知識,還要有相關的實踐經驗。通過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聯系實際的模式,加深理解水平,提高法律素養,為做壹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打下穩定良好的基礎。
偏激
這個假期,我在老家的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學習。
早在大壹上半學期,法律老師就鼓勵我們要深入實際,走進公安部門,設身處地地想壹想——也許那就是我們以後要和我們在壹起的地方。
我的家鄉,壹個美麗的城市。在市中心,矗立著三座巍峨的建築,那就是公檢法辦公樓,它代表著全縣80多萬人的權利,真正維護了人民的利益。因為地勢高,遠遠就能看到。在外人看來,它們就像三座城堡,總是神秘而可敬,但對我來說,卻另有向往...
我剛到檢察院的時候
7月5日,我真的來人民檢察院學習了。來到這個期待已久的地方,站在門口,壹種神秘感迎面撲來,我有些激動。壹進大廳,“公健、誠信、昌盛”六個鍍金大字映入眼簾。來來往往的工作人員都穿著制服,佩戴著國徽。我穿著便裝真的有點不合適。就這樣,興奮過後,我有點緊張。
我被分配到公訴科。接待我的是壹位姓孟的科長,壹位年近六旬的老人,精神矍鑠,面帶微笑。我親切地叫他“孟叔叔”。簡單詢問後,孟科長把公訴科的所有成員都介紹給了我。他們每個人都很和藹,沒有我想象中的“愁眉苦臉,壹本正經”。很快,我加入了這個“特殊群體”。
作為壹名大二學生,對刑事訴訟法了解不多。孟給了我壹本《法律法規選編》,讓我初步了解刑事訴訟。刑事案件必須首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對於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第九十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於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制定方案,對收集、調取的證據進行核實。”偵查的主要內容是: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或檢查;搜索;扣押物證和書證;鑒定;通緝等。公安機關調查完畢後,應當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
檢察院公訴科收到起訴意見後,應當就“犯罪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刑事訴訟法》第137條)作進壹步的調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起訴書有明確指控的犯罪事實,並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的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理。”(刑事訴訟法第150條)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裁定後,應當將判決書退回檢察院審查。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以及“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如有違反法律的,應當通知執行機關予以糾正。”。
通過學習,我對檢察院的任務和職能有了初步的了解。檢察院主要發揮檢察監督的作用,檢察監督是保證案件全過程真實合法的基礎。如前所述,刑事案件要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移交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將所有案卷重新調查壹遍,確認沒有疑問後才能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達後,需要經過檢察員審核。如有異議,檢查員有權提出抗議。這些都是由檢察院公訴部門來完成的,也就是說公訴部門是連接公安機關和法院的重要紐帶。此外,還要求人民檢察院對刑罰的執行進行監督。
了解這些基本情況後,孟科長幫我熟悉了他們的具體工作內容。幾乎每天都有公安機關發來的新案件,法院發出的“出庭通知書”、“刑事判決書”;受害方前來詢問案情;整理和裝訂文件...公訴部門的工作人員每天都很忙,但總會抽點時間給我介紹解釋,讓我親身體驗。在他們的悉心指導下,我很快掌握了壹些基本信息。我很喜歡這些工作,既鍛煉了自己又增長了見識。其中,法院和看守所給我的印象最深。
兩個進了法庭。
在檢察院學了幾天,我跟著他們去了法院。我沒去過宮廷,滿腦子都是它的莊嚴和神秘。那天剛踏進法庭的時候真的很緊張。大門很寬,由兩只巨大的大理石獅子守衛著,它們張著大嘴走過。他們似乎能聽到響徹世界的吼聲。他們保護人民的權利,象征著法庭的威嚴,甚至可以震懾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進入主樓,有壹個巨大的浮雕,中央還設置了壹個巨大的銅天平,也顯示了朝廷的根本意誌。這時我由緊張轉為興奮,由興奮轉為興奮。我很慶幸自己是壹個學佛法的人,有機會來到這個神聖的地方,感受身臨其境的區域...
我經常跟著他們開庭,對法院的基本程序也略知壹二。刑事審判庭(以下簡稱刑事審判庭)壹般由壹名審判長、兩名審判員(或者壹名審判員和壹名人民陪審員)、檢察機關的檢察人員和被告人組成。檢方通常有兩名公訴人,其中壹名負責錄音。開庭後,審判長首先核實被告人身份,並在法庭上宣布法庭成員與原告的權利義務。其次是法庭調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停止向法庭舉證;第三步是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將討論本案中的疑點;最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此案無法當庭宣判,因此判決結果要過幾天才會下達。
真的走進了法庭,目睹了很多案件,但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鮮為人知的壹面,其實很感人...
我記得有壹個年僅25歲的年輕人,因多次盜竊、搶劫、搶奪被捕。開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就坐在旁聽席上,很安靜,但還是掩飾不住臉上的緊張,不時擡頭。當這些年輕人被法警帶上法庭時,他們站了起來,他們的母親緊緊地握著父親的手。老父親已經全身發抖了。年輕人擡頭看了看年邁的父母,馬上低下頭,轉過身去。庭審中,小夥子態度很好。休庭後,法官告訴他,家裏已經交了7萬,還需要3萬。年輕人聽到這裏,突然轉過身來說:“媽媽!妳哪來的錢?!"母親哽咽道:“想辦法補上,妳媳婦把戒指都賣了……”小夥子再也忍不住了,哭著對法官說:“請不要再讓我媽還那三萬了!我寧願多活幾年!我家真的沒錢,我媽還有心臟病,她受不了折磨都是我的錯……”他的父母突然大哭起來...回來的路上,壹位檢察官感嘆道:“真是個孝子!如果我早知道,為什麽我現在要這樣做?”我什麽也沒說。我以為這些人是十惡不赦的小人,沒有壹點人性,卻不知道他們還有這樣的孝心。幾天後,判決書送到了檢察院,他被數罪並罰。他被判19。“出來後還是孝順吧……”我會再次想起法警身上的場景。也許他以前是個作惡多端的壞人,他的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的。只有在法庭上看到身心憔悴、為他白發蒼蒼的父母,我的良心才被發現。
現在犯罪有年輕化的趨勢。他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已經進入社會了。憑他們的猛勁和所謂的哥們義氣,頭腦壹熱就犯了大錯。當他們再次看到戴著手銬腳鐐的父母時,他們意識到還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他們最親的人——意識到他們的父母才是傷害最深的人...此時,他們淚流滿面,試圖用悔恨的淚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為時已晚,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牢獄生活...“好好改造,出來後做個好人,報答父母。”我想。
3.看守所經歷
去看守所提審也是公訴科的工作之壹。公安局將案件送檢察院後,公訴人會到看守所再次訊問犯罪嫌疑人,以核實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認罪態度。
這個看守所可不是壹般的地方。恐怕世界上沒有人願意進去享受壹個“人間仙境”。第壹次去,雖然跟著幾個檢察官,但還是很緊張,恐懼中還要加上“恐怖”二字。有四堵高墻,每堵墻上都有持槍的武警來回巡邏;中間有壹道鐵門,估計有10多厘米厚。站在門外,看起來很安靜,這讓我更加害怕...我終於鼓足勇氣走進大門,來到“大墻”前。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園。院子最深處只有壹棟小樓,被密密麻麻的鐵絲網“包裹”著,壹種壓迫感來得很快。菜園裏有十幾個人在幹活,還有人在照看。壹定是所謂的“勞動改造”!
檢察院的人去看守所訊問需要填寫壹份“羈押證明”。相關人員簽字後,由看守所管教將嫌疑人帶到訊問室,由檢察人員進行訊問。關押在看守所的犯人正在穿囚衣,囚衣有三種不同的顏色:綠色是指被關押的人;橙色代表被判刑的人;黃色的是將要接受法庭審判的人。
我去了幾次看守所,親眼看到了他們“大墻裏面”的生活。“很無聊,沒有自由。”在這個地方,也許只有鳥是自由的。有壹次和壹個叫李(我叫她李傑)的檢察官壹起去提審,她提到壹個涉嫌詐騙的女人,40多歲,整個庭審過程,她都是滿滿的後悔。她時不時說自己真的只是迷茫,為了養家糊口...我看壹下她的資料:五個孩子,有的在讀高中,最小的才四歲。末了,她突然站了起來,卻小心翼翼地說:“求求妳,能把手機借我用壹下嗎?我想給我的孩子打電話。我家有五個孩子……”李大姐問:“看守所沒有電話嗎?”“是的,不讓我們使用它很容易。唉,有人負責……”然後她又求我們。無奈,李大姐說:“我們沒帶手機,我們也有規定……”
還有壹次,壹個年僅20歲的年輕人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捕。在審訊過程中,小夥子氣憤地說:“還不如在外面。我以前真的沒有意識到...這個地方真的很自由。令人窒息...我再也不會進來了……”
幾乎每次提審都能聽到類似的話。看著他們無助的表情和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壹次又壹次提醒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裏之行,始於足下”,壹個多月豐富而短暫的學習很快就過去了。這是壹次重要的經歷,也是我人生中重要的壹步。它教會了我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看到了很多常人難以看到的情況。另壹方面,我了解了人間冷暖,感受到了那種特殊的親情。讓我對公檢法有了新的認識,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壹個多月的學習讓我受益匪淺。是我的壹位特殊的老師,用現實教會了我做人的道理;又是壹盞明燈,照亮了我前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