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建築工程,是指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建築裝飾工程。第三條建築市場應當遵循統壹、公開、競爭、有序的原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和合法交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分割、壟斷或者封鎖市場。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
省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條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第五條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規劃等有關行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配合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建築市場管理者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秉公執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建築經營活動;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應當主動出示全省統壹制發的執法證件。第七條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築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第八條在建築市場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查處,獎勵有功人員,並為其保密。第二章資質管理第九條從事建築經營活動的下列單位或者企業,應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資質審查(含安全內容),並取得資質證書:
(壹)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和施工企業;
(二)建設工程監理、技術經濟咨詢、代理招標等中介服務企業;
(三)建築構件、商品混凝土生產經營單位;
(四)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試驗機構。
從事建築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企業的資質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十條境外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來本省承包工程和提供中介服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十壹條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後,應當在資質證書規定的範圍內從事建築經營活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買賣、出借、借用資質證書、設計簽名、印章和執業證章。第三章發包與承包第十二條建設項目經批準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國家和省投資的建設項目,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以省轄市為主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向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縣(市)作為建設項目投資主體向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外商獨資、外商控股企業投資和國內私人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省轄市或者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登記主管部門不得收取費用。
5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和設備更新可不予備案登記。第十三條建設工程分為招標和直接發包。第十四條建築工程發包可以按照勘察、設計、施工階段分期進行,也可以壹次發包。第十五條施工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有合同所需的有關資料和圖紙;
(二)有可靠的資金來源。第十六條甲、乙級勘察設計企業和壹、二級施工企業承包的工程,允許分包給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但分包企業不得再次分包。
總承包單位分包工程時,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分包合同,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進行組織管理,並對發包人承擔責任。
企業承包的建設工程應當自行完成,不得轉包。第十七條建設工程招標合同應當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協議招標的形式。下列建設工程應當公開招標:
(壹)政府投資的項目;
(二)行政事業單位投資的項目;
(三)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控股的投資項目;
(四)集體經濟組織投資的項目;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
前款所稱投資在5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和設備更新,外商獨資、外資控股企業和國內民間投資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式由投資者自行選擇。
函授畢業生自我認同100字1
時光荏苒,光陰荏苒,我已經匆匆走過了兩年半。即將函授畢業,點點滴滴依然清晰分明。
自從_ _年被山東理工大學成人教育學院學前教育專業錄取後,我就滿懷信心地投入到函授學習中。上課的時候,堅持不遲到,不早退,勤記筆記,按時完成作業,有重要的事情向班主任請假。在單位工作期間,我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認真備課!壹方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