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張岱梨副省長
副主任:李元江省政府副秘書長
殘疾人聯合會黨委書記陶惠芬。
黃健,教育司副司長
榆林省民政廳副廳長
周臘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巡視員
楊有旺省衛生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成員:李子琳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邵元洲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
肖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陸立軍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宋,科技部副巡視員。
李小潤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趙飛省公安廳副廳長
馬省司法廳副廳長
王化信,省財政廳副廳長
利港省人事廳紀檢組長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巡視員周先興
陳新武省交通廳副廳長
江蘇省信息產業廳副廳長
王建剛省文化廳副廳長
林廣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梅長新省國家稅務局副局長
肖後雄省地方稅務局總會計師
李躍春,省工商局總經濟師
劉誌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省廣電局紀檢組組長史有才
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謝明
林曉華省體育局副局長
楊海濤省統計局副局長
羅海峰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周藝平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
林泉華,省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
武漢海關副關長王天舒
林建華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
中國農業銀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長張躍進
朱武漢鐵路局總會計師
劉湖北機場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萬友斌
省總工會副主席李如春
陳正湘* * *共青團湖北省委副書記
中國婦女聯合會副巡視員王少蘭。
秘書長:魏惠林二世。省殘疾人工作者委員會通過召開全體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研究和協調解決殘疾人事業中的重大問題。
三、全體會議每年召開壹至二次,由主任主持,全體成員參加。全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協調殘疾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殘疾人事業的重要工作,通報殘疾人事業的重要進展。
四、主任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研究和協調重要的專項業務或解決臨時性的重要問題。由主任主持,副主任、與議題相關的委員和秘書長出席。
五、全體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的議題和時間由省殘聯委秘書處商有關成員單位提出,報省殘聯委主任確定,會議文件由主任簽署。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由秘書處承擔。
六、省殘聯委員因故不能出席全體會議或主任辦公會議,可委派本單位有關負責同誌列席,如對議題有意見,可在會前提出。
七、經省委常委會議同意的有關事項,會議紀要或省委常委文件印發有關單位和場所;相關成員單位要積極落實並及時報告情況,秘書處要做好監督工作。
八、以省殘疾人工作者委員會名義發文,經有關成員單位和秘書處審核後,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簽發;以省殘疾人工作者委員會秘書處的名義發布,由秘書長簽發。
九、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單位職責分工》的要求,各負其責,切實把殘疾人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和議事日程。
十、省殘聯成員單位要確定壹名廳級幹部擔任聯絡員,與秘書處保持經常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十壹、省殘疾人委員會秘書處編制並印發工作簡報,交流和溝通殘疾人工作。省教育廳:起草制定殘疾人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全省教育發展規劃;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督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實施;逐步提高學齡前殘疾兒童接受教育的比例;積極掃除殘疾青年中的文盲;將殘疾人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納入教育體系;逐步發展高中以上特殊教育;積極做好達到規定分數線的中等、高等學校殘疾考生的錄取工作;指導盲文和手語的研究和推廣。
省民政廳:負責殘疾人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工作,起草相關方針、政策和規章並指導實施;推進福利企業改革和重組;參與全省精神疾病預防和康復工作,負責特殊困難精神病人的治療、康復和救助;指導社區殘疾人工作;負責組織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負責假肢行業管理和矯形器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實施;管理和指導殘疾人協會;通過在中國發行福利彩票,為殘疾人等福利事業的發展籌集資金。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就業發展總體規劃,推動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崗位和就業服務,提高殘疾人就業率。監督重組改制企業做好殘疾職工分流安置工作,保障殘疾職工基本生活,幫助其實現再就業;指導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負責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提高殘疾人就業能力。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醫療服務政策,制定康復醫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網絡開展精神疾病預防、社區康復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負責新生兒疾病的篩查和殘疾兒童的檢查診斷;幫助特殊教育學校(班)做好檢查評比工作,指導特殊教育學校(班)殘疾兒童康復;大力開展殘疾預防工作。
省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文藝、出版等部門認真宣傳殘疾人事業。大力宣傳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倡導助殘助殘的社會風尚,營造有利於殘疾人發展和文明進步的社會氛圍。
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指導和協調我省參與國際殘疾人事務,促進我省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省發改委:將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促進殘疾人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協調發展;按規定程序統籌安排殘疾人基礎設施建設投資。
省政府國資委:參與制定相關政策,保障殘疾人穩定就業;引導國有企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省科技廳:將殘疾人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項目納入科技發展總體規劃;通過制定和實施相關科技計劃,支持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發展。
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宣傳和推動少數民族地區殘疾人事業政策法規的實施,促進少數民族地區殘疾人狀況的改善和殘疾人事業的發展;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和保障少數民族地區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省公安廳:查處針對殘疾人的違法犯罪活動;參與精神疾病的預防和康復,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加強對危害社會治安的精神病人的管理。
省司法廳:將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納入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指導和監督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調解組織等。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省財政廳:參與研究制定殘疾人事業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殘疾人福利企業、事業單位和殘疾人個體勞動者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和政府財力的可能,為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加強對殘疾人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省人事廳:負責“全省自強模範”、“全省殘聯系統先進工作者”的核定和表彰;指導殘疾人人力資源的規劃和開發;保障殘疾人在招聘、評聘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參與制定殘疾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推廣和實施無障礙設計國家標準和方便殘疾人的無障礙設施建設。
武漢鐵路局: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將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納入鐵路建設。為殘疾人提供最好的服務。
省交通廳:參與制定保障盲人和其他殘疾人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加強對殘疾人專用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參與研究制定殘疾人專用車和適合殘疾人駕駛的機動車的安全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定。
省信息產業廳:指導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技術在殘疾人事業領域的應用;指導和推進殘疾人信息無障礙建設。
省文化廳: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為殘疾人參加公共文化活動提供便利和幫助;開展“文化助殘”;引導、支持和促進殘疾人特殊藝術的發展和對外交流。
人口計生委省:宣傳普及計劃生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科學知識,降低新生兒致殘率,圍繞殘疾人生育、節育、不育等問題,擬定生殖保健服務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負責將殘疾人扶貧貼息貸款納入扶貧貼息貸款計劃,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實施。
武漢海關:落實國家殘疾人專用物品和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個人及港澳臺捐贈物品進口免稅政策,負責免稅物品後續管理。
省國稅局:落實扶持殘疾人福利企業優惠政策,完善殘疾人福利企業稅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殘疾人福利企業健康發展。
省地稅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殘疾人就業特點,結合湖北實際,落實和完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支持殘疾人自願組織起來從事經營或自主創業。
省工商局:為殘疾人開辦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和支持,維護殘疾人開辦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殘疾人用品用具管理進行質量檢查監督,嚴厲打擊各類假冒偽劣用品用具違法行為;加強商品安全監管,減少因產品質量導致的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湖北機場集團公司:指導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將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納入機場建設。為殘疾人飛行提供最好的服務。
省廣電局:指導和支持殘疾人事業影視作品的制作;禁止在廣播電視中侮辱、歧視殘疾人形象;指導和推動省市電視臺開設聾人手語新聞報道和殘疾人字幕專題節目;指導和推動各級廣播電臺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
省新聞出版局:協調各出版單位積極支持盲人報刊、雜誌、文藝作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圖書的出版發行,為殘疾人提供專門的精神文化產品,停止有損殘疾人形象的出版物開展“文化援助”。
省體育局:將殘疾人體育工作納入省體育發展總體規劃;在公共體育場為殘疾人開放運動場地,並給予支持;發展適合殘疾人健身康復的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殘疾人競技體育活動;參與組織全省殘疾人運動會等國內重要賽事;協調和組織我省殘疾人運動員參加重要的國際體育活動。
省統計局:指導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統計工作,審定省級殘疾人統計調查方案,公布殘疾人統計數據。
省政府法制辦:在起草和審議各類法律草案和行政規章時,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省政府新聞辦:指導和協調殘疾人事業的對外宣傳工作。
農行湖北省分行:負責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的發放、回收和管理,確保年度康復扶貧貸款按時足額到位。
省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將殘疾人扶貧工作納入省扶貧計劃;參與殘疾人扶貧計劃的協調和實施。
省軍區政治部:協調軍隊系統殘疾人工作,維護殘疾軍人合法權益。
省總工會:依法維護殘疾職工合法權益;宣傳動員各級工會開展助殘活動。
* * *共青團湖北省委:開展青年誌願者助殘、紅領巾牽手助殘活動;支持、表彰和宣傳殘疾青少年先進典型。
省婦聯:依法維護殘疾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改善殘疾婦女和兒童的素質和狀況。
省殘聯: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協調組織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和文化生活;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參與和推動有關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承擔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