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服務。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縣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動。
(三)負責促進全縣就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城鄉統籌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協調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指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六)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人事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發放的機制,制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審核黨政機關的工資、獎金、補貼標準和退休費。 納入縣級財政統壹工資分配範圍的本級事業單位和人員,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事和公務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公務員培訓和繼續教育,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引進,制定和實施吸引專家和留學人員來石門工作或定居的措施,指導和歸口管理人事考試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維護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有關人事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全縣績效考核,指導協調全縣國家行政獎勵表彰和懲戒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措施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全面推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制定勞動關系配套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杜絕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管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出國(境)培訓,指導和協調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