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贍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實際贍養的人或者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16周歲以下的,提高到16周歲。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養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9)交通費:根據患者實際必要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住宿津貼標準計算,憑證支付。(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死亡的,賠償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傷殘的,補償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護理事故的行政責任護理事故的行政責任護理事故的行政責任(壹)行政責任的定義和形式行政責任的定義和形式行政責任的定義和形式行政責任的定義和形式1。護理事故行政責任的界定是指相關機構或者人員在護理事故發生或者處理過程中,違反衛生法律法規或者護理操作規範,應當承擔的行政法律後果。包括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行政責任,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參與護理事故鑒定的工作人員、患者及其親友等的行政責任。,可能發生在護理事故處理過程中。2.行政責任的形式《護士條例》第三十壹條規定,護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按照專業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停其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執業活動,直至由原管理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我國實行社會主義法制,處理護理事故壹般采取嚴格批評教育、從寬處罰的原則,多采用行政手段調解。調解不成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單位應當根據醫療事故的等級、嚴重程度、態度和壹貫表現,對醫療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還規定,醫療單位應當責令醫療技術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吸取教訓,壹般免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還應酌情給予行政處分。護理人員違反醫療規範和技術規範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記過、離崗檢查或者開除等行政處分,也可以給予暫停註冊、註銷註冊等紀律處分。根據《護士條例》,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由原行政部門吊銷護士執業證書。(二)護理事故免責護理事故免責護理事故免責護理事故免責《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在醫療護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屬於醫療護理事故;1.在緊急情況下為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而采取緊急醫療措施,並造成不良後果的。2.在醫療護理活動中,因患者的異常狀況或患者的特殊體質而發生醫療護理。3.在現有的醫學科學條件下發生不可預見或可預防的不良後果。4.無過錯輸血導致不良後果。5.因隱患延誤診治,造成不良後果。6.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後果。護理事故的刑事責任護理事故的刑事責任護理事故的刑事責任(壹)刑事責任的定義和形式刑事責任的定義和形式刑事責任的定義和形式1。刑事責任的界定是指行為人對違反刑事法律義務所造成的刑事法律後果的應有承擔,體現了國家對行為人的負面政治評價。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刑法分主刑和附加刑。
懲罰。主刑種類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二)護理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護理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護理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護理刑事責任是指在醫療事故糾紛處理中,護患雙方或相關人員違反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護理事故的主要犯罪壹般包括護理事故罪、偽證罪和受賄罪。《護士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職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護理事故的行政責任不同於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從其概念可以看出,室友的護理事故刑事責任,在處理護理事故糾紛時,只有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才應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明顯輕微,危害不大,達不到構成犯罪的標準,只能追究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本條例規定,醫療責任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患者健康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這裏的醫務人員是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療人員和護理人員。。。。。。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