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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倉庫管理條例

您好,為了加強化學品倉庫的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保護化學品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責任

1).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和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學品倉庫的消防和安全由化工廠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學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由工廠負責人擔任或兼任,其他人不得私自管理。4).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所存物品的分類、性質、倉儲業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方法,做好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倉庫保管員(倉管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倉庫管理

1).倉儲管理應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和《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2)屬於危險化學品類別的材料不應露天存放。當必須露天存放時,宜采取遮光和降溫措施。?

3)化學品倉庫的物品應分類堆放。每個垛的面積不應超過100平方米,垛間距不應小於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於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應小於0.5米。物品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2m。

4).危險化學品和壹般化學品,以及易相互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倉存放,並在顯眼處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儲存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的物料必須存放在陰涼、通風、幹燥的地方,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爆炸性混合物的含量→不超標,空氣濕度→幹燥存放溫度→涼。

6).物料的入庫應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料入庫驗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並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和監督,確認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後,方可入庫。

7)儲存材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牢固、密封。發現材料破損、殘缺、變形、變質、分解時,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防止漏、冒、漏。

8).用過的含油棉紗、含油手套、油布等含油纖維物品和可燃包裝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定期處理。

9)儲存化學品的倉庫內不得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材料

1).所有進入化學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人員機動車輛進出廠區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裝有阻火器。

2)禁止任何機動車輛靠近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及其周圍。化工廠的叉車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入危險庫區。

3).裝卸物料後,各種機動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和裝載通道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工作服和工具,防止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於易產生靜電的裝卸作業,應采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結束後,應對庫區和倉庫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4.消防安全

1).倉庫和露天庫區的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方便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完好有效。3).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庫區(倉庫內和露天)應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標誌。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煙、手機)進入。

2)庫區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倉庫外使用明火時,必須取得動火作業許可證,經化工廠領導批準,並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作業前。

3)禁止煙火、明火、吸煙等。不得在庫區及其周圍30米範圍內燃放。?

6.電器、照明和通風設施

1).庫區的電氣、照明和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在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電氣裝置、照明和通風設施必須符合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定。3)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區域,特別是不易接觸高溫的區域,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於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防火防爆。當它損壞或熄滅時,必須及時更換。

4)庫區應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設置通風設施,以保證庫區通風、幹燥、涼爽。?

7.支持文件

1).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

2).化學原料入庫和驗收控制程序。

3).人員機動車輛進出工廠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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