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30周,身體健康的他,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小大人”了。不管妳有壹萬個理由,都不建議引產。
而且現在國家衛生部門規定,懷孕28周以上,除非胎兒發育有問題,否則不允許引產。如果胎兒發育正常,正規醫院不會在大月份進行引產。
什麽是引產?
引產其實就是將藥物註入宮腔,引起子宮收縮和陣痛,最後將胎兒排出體外。
尤其是在孕晚期的大月份,引產的過程和順產基本相同。
大月份引產壹般需要住院,藥物依沙吖啶針壹般根據情況註入羊膜腔。
簡單來說,就是將藥物註入宮腔內的羊水中,由胎兒吸收。然後在註射藥物後48小時12開始子宮收縮,嬰兒像順產壹樣出生,然後胎盤娩出。
大月份引產的全過程和自然分娩基本相同,但由於胎兒未足月,體重略小,宮口不需要全開,產程會短壹些,但產痛基本相同,對產婦身體和自然分娩的影響是壹樣的,子宮需要壹段時間恢復。
引產與正常分娩的唯壹區別是,引產的胎兒大多是死嬰,由於藥物的作用,已無生命體征。
引產對女性有什麽危害?
身體傷害:
孕30周容易因為胎位異常而引產,胎兒無法正常排出體外。臨床上有時還是需要產鉗和胎吸的,所以必然是會陰側切。
有時產後子宮收縮不好,會出現胎盤早剝不全,或者產後出血,嚴重時會引起失血性休克。
大月份引產後,需要像產後壹樣註意休息和營養,保證子宮恢復。
心理傷害:
大月份引產的女性也會出現奶量上升的情況。自然分娩的女性可以母乳餵養嬰兒,享受家庭關系。但是,引產後漲奶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痛苦,而不是生理上的痛苦。
而且引產後的女性無法長時間面對這種體驗,對於異常“死亡”的孩子總是痛苦的。
對於題主來說,如果妳只是想放棄妳現在的婚姻和妳出軌的老公,那麽這些都和妳肚子裏的寶寶無關。不用引產就可以放棄孩子的生命。
如果有獨立的經濟條件,生來就應該自食其力。如果妳目前個人能力不夠,可以在妳出生的時候讓妳爸爸養妳。畢竟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誰也沒有權利放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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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我是尤吉斯。很抱歉看了妳的問題。
懷孕期間離婚是壹件很痛苦的事情。懷孕期間出軌的男人是渣男的壹名戰士。所以我能理解妳的痛苦。
但是尤吉斯,作為壹個母親,建議妳不要讓男人的錯誤來懲罰妳的孩子。妳肚子裏的孩子雖然有這個男人的基因,但也是妳的孩子,何況胎兒已經30周了。
中國法律規定,28周以上,即7個月以上的胎兒算作人口。如果沒有醫學上公認的問題,妳也不會隨便引產。就算妳是母親,也不能隨便決定孩子的生死。
而且30周引產是相當危險的,以後造成不孕的概率也比較大。引產相當於生孩子,比生孩子還痛苦。引產畸形兒的媽媽告訴我們,註射藥物會先把胎兒弄死,胎兒會在肚子裏劇烈掙紮,然後用催產素藥物生下來。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對我媽都是壹個巨大的打擊。
況且妳已經懷孕7-8個月了,母子相連。捫心自問,妳真的願意放棄嗎?7個多月的胎兒如果早產,還能存活,說明大部分器官發育完全,是真正的小人,妳的親生骨肉。作為壹個母親,我不能忍受。
我不想在這裏站在道德制高點跟妳說,因為我知道每個人的情況不壹樣,我也能理解妳現在恨妳老公,和他在壹起的孩子也不想要的感覺。
但是,作為壹個生過孩子的媽媽,我可以告訴妳,喪偶或者離婚的媽媽很多,沒有人會後悔生了孩子。只要壹口氣有媽媽,孩子就能吃飽。只是壹個出軌的男人。男人是可以改變的,孩子是自己的。
當然,最終的決定取決於妳。我希望妳在做決定之前小心謹慎。
壹開始我看著題主的提問,有點生氣。我就想,怎麽會有人要引產30周的寶寶呢?但是看了妳的描述,我明白妳為什麽會有這種想法。面對妳曾經的愛人,妳肚子裏寶寶的準爸爸,他的背叛是妳無法承受的。我可以想象妳現在的猶豫和無奈,接下來我就說說我個人的建議吧!
從人道主義的角度,我不建議妳做引產。30周的胎兒已經成型。他已經是壹個嚴格的人了。雖然妳是壹個母親,但是他有為了壹個鮮活的生命而生存的權利。從安全的角度來說,30周引產對孕婦的健康是非常有害的。30周引產和正常分娩差不多,所以引產後孕婦會出現骨盆傾斜,免疫力下降,經常腰酸背痛,身體不好。而且因為引產是在大月份,可能會導致不孕。其次,會有壹系列婦科病,引產時會有壹些意外,不會嚇到妳。只是很多時候有些事情,誰也說不準。
從法律上講,國家法律規定,28周以上的胎兒,沒有生理缺陷是不能引產的。
所以我最後想勸妳留下孩子。至於妳擔心的婚姻問題,我也有壹些拙見,希望能幫到妳。對於妳的婚姻,如果妳有很深的感情基礎,這是妳第壹次犯錯。我建議妳可以選擇不離婚,等到孩子出生後壹起撫養寶寶,給寶寶壹個完整的家,但是讓他寫保證書,請雙方父母作證。下次再犯罪就不要管孩子了,壹定要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妳選擇離婚,我建議妳在經濟條件尚可的前提下,帶著寶寶壹起走,因為妳有錢有寶寶,不用生婆婆的氣,不用面對背叛妳的老公,也不用做免費保姆。妳和寶寶的生活會豐富多彩。如果妳經濟條件不好,我建議妳把孩子交給渣男撫養,這樣他就可以承擔起做父親的責任。妳可以去看看孩子,多陪陪孩子。綜上所述,30周的引產是有傷害的,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是無法磨滅的創傷,所以希望妳能生下寶寶,不管妳們婚姻的最終結局如何,都要給寶寶壹個見世面的機會!
月分那麽大,就跟生孩子壹樣,唯壹的區別就是生孩子是足月的還是活的,從產道出來,有宮縮。如果要引產,就要在肚子上打壹針,打到胎兒讓他死,然後給妳用藥讓妳收縮,生下死胎!妳自己想想有多可怕,多難受。妳能忍受嗎?不要想太多。替他好好照顧孩子。不要再為他難過了。寶寶出生後,妳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會轉移到孩子身上。也許孩子到了他會後悔。妳應該讓他多照顧孩子。他對孩子的感情越深,就越會對這個家庭負責。不要胡思亂想。好好照顧妳的寶寶。祝母子(女兒)平安。
老公出軌了,現在很糾結。如果我們原諒他,這些東西會是我們後期的導火索。如果不原諒離婚,30周+2可以引產嗎?會有危險嗎?
不知道題主怎麽想的。胎兒30周零2天,出生後還能存活,但妳因為個人原因殺了寶寶。醜陋的壹點是謀殺。作為壹名產科醫生,肯定是建議無論離婚與否,都不要選擇引產。
至於懷孕30周2天引產會不會很有害,臨床上常見的引產方式是在米非司酮片結合b超的引導下,將乳酸依沙吖啶針註入羊膜腔,然後等妳肚子痛了,最後死胎就生了。相對來說是安全的,但也有感染、出血、宮內內容物殘留的可能,甚至需要清宮。
總之,作為壹名產科醫生,我建議妳珍愛生命,不要引產,無論妳選擇離婚與否。祝妳懷孕順利。
請不要!流產,引產,生產!引產最疼!據說孩子都在,生下來沒什麽大問題!這年頭,什麽都是外物!只有孩子是自己的!不要說什麽單親不單親!誰能保證白頭偕老!女人只要努力,什麽都可以有!不想打,家務都能把妳累成狗!
引產對女性健康的影響還是很大的,相當於生了壹個孩子;
如果妳有勇氣離婚,不考慮以後的婚姻;並且在自己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生個寶寶;
如果妳還想和別人結婚,那就放棄寶寶吧!
但是,我是壹個以生活為重的人,我還是會選擇生孩子;但這取決於妳對妳丈夫的感情。如果不好,只要他照常付妳錢,妳在乎什麽?就當個提款機吧!
我認為30周大的孩子應該留下。妳可以選擇離婚,然後自己把孩子生下來,自己養。也可以選擇以後要不要結婚。
想想吧。如果妳現在選擇引產,離婚,如果以後再結婚,妳可以保證沒有男人出軌。所以妳可以選擇離婚,也可以選擇不離,但是妳不能為這個孩子引產。妳應該離開這個小生命。不管妳走不走,妳都已經有孩子了。就算以後不結婚,妳也能自己養這個孩子。然後妳會慶幸妳留下的寶寶畢竟是個小寶寶。
我不是當事人,也勸不了什麽。
只是我覺得讓這個孩子背出軌的黑鍋代價太可怕了。
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感覺內心很矛盾。
理智上講,男人在女人懷孕的時候選擇出軌,真的是渣渣中的渣渣。無論選擇原諒與否,對於主體來說都是壹個兩難的選擇。現在選擇原諒,以後的感情生活還是無法預料。而且,男方出軌的經歷就像埋在兩個人生活中的炸彈,未來隨時可能引爆。男人懺悔是可以的。如果他們不悔改,真的會對女性傷害太大。
從情感上來說,這個孩子已經在受試者的肚子裏30周了,每天都在感受孩子的胎動,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怎麽會舍得拿走呢?即使下定決心摘下來選擇離婚,在這麽大的月份引產,對身體的傷害也很大。至於有多危險,連醫生都無法預料。每次手術的風險都是未知的。如果將來引產導致不孕或其他身體狀況,對受術者也是壹種傷害。
所以這件事,無論是選擇生還是不生,對題主來說都很難。建議靜下心來,站在自己的角度想想,聽聽家人的建議,比如父母。
不管怎樣,這都是必須承擔的責任。如果選擇生孩子,就要做好獨立撫養孩子的準備。就算不離婚,這個心理準備還是要有的。如果選擇不生,就要承擔引產給身體帶來的傷害。
這件事我真的無法感同身受。我勸不了妳生,也勸不了妳打掉孩子離婚。由妳選擇。我能做的就是祝妳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