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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EIA?

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簡稱,是指對規劃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並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讓我們仔細看看EIA!

什麽是EIA 1 I .什麽是EIA?

通俗地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汙染防治的對策和措施。核心是提前預防,但很多企業犯了壹個錯誤——即使環評提出的對策和措施被批準,也不代表企業在後續的環保檢查中就有了“金牌”。也就是說,環評對可開發的環境問題提出了先進的預防對策和措施,但書面可行性批復和實際考察過程仍然是獨立的。

比如通過環評報告,企業提出利用脫硫脫硝等設施,幫助企業減少汙染排放。但如果企業實際生產不開放處理設施,這和不做環評沒什麽區別,所以環保部門還是會對這類情況進行處罰。

即使環評通過,設施也要開工,環保督察壹個月例行檢查壹次、兩次、四次。實際排汙數據不合格的,將依法處罰。所以企業要做的不是通過環評,而是如何將環評的承諾交付給環境。

二、如何“評價”環評?

詳細信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粗略來說,中國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體系是這樣的: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應首先提出項目並能夠識別和評估所有可能的重大影響,然後比較各種備選方案,然後生成明確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最後通過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嚴格的行政審查程序(環保部門)得出及時明確的結論。

當然,這是壹個理想的模型。其實每個環節都有很多人為因素造成的問題,這也是環評不斷精簡改革的原因。2017,65438+10,1環保部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只需要網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再需要填寫復雜的表格,後續流程需要更多類似的精簡。

三、環評和排汙是兩回事。

除了不了解環評的基本概念和流程,還有人把環評制度和排汙許可證制度混為壹談。我國對汙染源的環境管理有兩個重要制度,壹個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壹個是排汙許可證制度(其核心是排汙許可證)。雖然它們密切相關,但審計過程和職能是獨立的。總之,環評重在事前預防,排汙許可證重在事後監管,環評和排汙許可證互為因果,相輔相成,相互獨立。

很多企業在環評過程中提出的汙染源管理要求根本沒有落實,環評和排汙制度被畫成兩張皮。排汙許可證沒有加載環評中提出的汙染源排放特征、排放量、環境管理和監測等信息,未能充分發揮排汙行為精細化控制的作用。

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環境影響評價

其實,環評不僅僅是企業主的事,更是“環境評估員”的責任。理想情況下,環評過程與企業的關系是:現場勘察、過程了解、現狀監測、綜合分析、影響預測,然後是結論和建議,思路清晰,專業性強,企業配合並尊重。

然而現實卻大相徑庭——中國最早的環評是由環保行政機關的上級審批機構進行的,機構、人員、項目、效益都靠“領導臉色”;在外面,經常受到企業的防範和抵觸。雖然這幾年環評機構的獨立性越來越高,但是參與制度還是有“困難”,有時候書本上的參數也要迎合壹些人心中的“參數”。

近年來,關於環保的社會事件頻頻發生,最嚴格的環保法頒布,環評與排汙嚴格掛鉤的步驟也大踏步前進。企業應認識到環境影響評價的實際生產監督價值,並具有局限性。更重要的是,企業在自我升級的道路上,尋求技術、工藝、品牌、模式的跨界和突破,讓產品和生產過程更加環保,真正提升產品的核心價值和企業的無形價值。

環評機構、環保部門和審批它們的立法部門也要適應新的形式,重新梳理環評報告的內容與實際生產排汙過程的責任關系,制止壹些人把環評當“劍”、壹些汙染企業把通過環評錯當成安全排汙的“通行證”。

什麽是EIA?2環境影響評價(EIA)是環境影響評價的簡稱,是指對規劃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並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壹般來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汙染防治對策和措施。環境影響評價對人類活動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和論證,並在此基礎上提出預防措施和對策。環境影響評價作為壹種科學方法和技術手段,任何個人或組織都可以應用。

步驟

環境影響評價過程包括壹系列步驟,這些步驟是按順序進行的。在實際工作中,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流程可以不同,每個步驟的順序也可以改變。

壹個理想的環境影響評價過程應滿足以下條件:

壹是基本適應所有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能夠識別和評價所有可能的重大影響;

第二,比較各種備選方案(包括項目不建或區域不開發的情況)、管理技術和緩解措施;

第三,制定明確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 ),使專家和非專家都能理解可能影響的特點和重要性;

四、包括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嚴格的行政審查程序;

五、及時明確結論,為決策提供信息。

調節系統

如何利用環評參與宏觀調控

1,措施堅決實行全國環評“壹票否決”。凡違反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壹律不予批準,凡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建設項目壹律不予實施。

2.機制創新積極建立和完善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機制。

2009年9月26日,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區產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未進行區域產業規劃環評、規劃環評未通過審查、規劃進行重大調整或修改未重新或補充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查的,該區域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行業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不予受理和審批。

3.2009年環評管理新舉措

批量審議和核減程序不同項目采取不同的審議程序,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和常務會議進行審議。

便捷高效縮短時間項目受理時間由原來的五天縮短為兩天,項目審批會議次數由每月壹次調整為每月兩次。部分項目按需審批,為保增長提供有效服務。

在保證環評質量的前提下,根據項目的環境影響實行分類評估、分類審查、限時辦結,對“兩高壹資”項目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從源頭上控制其過快增長,同時對其他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的項目簡化項目評審流程。

4.嚴格遵守“四不批準、三嚴格”原則

國家為不符合環境保護法的建設項目設置了“防火墻”。“四不批”即凡是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建設壹律不批;對環境汙染重、產品質量低、能耗物耗高的項目,特別是汙染物排放不達標的項目,不予審批;環境質量達不到環境功能要求,項目經濟效益雖好,但當地環境質量達不到環境功能要求的,總量指標項目不予審批;位於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

“三嚴”是指嚴格限制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項目;嚴控高能耗,就是對工業發展中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汙的項目進行審批,堅決杜絕以所謂技術改造、拉動內需等名義淘汰的項目;嚴格按照總量控制要求,將汙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地區、行業和企業發展的約束條件。

5、“區域審批”納入日常監管。

所謂“區域限批”,是指如果壹個企業或壹個地區存在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有權暫停該企業或該地區或其境內除循環經濟項目以外的所有項目,直至其違法項目得到徹底整改。

2007年6月5438+10月10,原國家環保總局首次使用“區域限批”政策,對嚴重違規的行政區域、行業和大型企業進行處罰,對4個行政區域(唐山、呂梁、六盤水、萊蕪)和4個電力集團(華能、華電、國電、大唐國際)暫停審批。這是環保部門近30年來首次使用這壹行政處罰。“區域限批”立竿見影,遏制了違規建設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效果比以往任何壹次環評風暴都要明顯。

2009年6月11日,環保部發布“審批限制令”,對金沙江中遊水電開發項目、華能集團、華電集團建設項目(新能源和汙染防治項目除外)、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實施“審批限制”,嚴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環保準入條件,引起巨大反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也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區域審批限制”。

將“區域限批”納入日常環境監管,讓運動風暴變成了常規制度,讓暫時的“停工”變成了推動產業升級的平臺,讓環評在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中發揮更大作用。“區域限批”成為環境保護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前景預測

人事部在2004年對某些方面做了壹個權威預測:環境工程師(環保)將是未來幾年最熱門的人才,具體來說就是工業衛生學者和毒理學家、生物環保、化學環保、工業環保等人才。估計很多同學就是被這種“美麗傳說”吸引,高考後選擇了環境專業。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向來分析環境工程師的就業前景和就業方向。

壹、就業情況:工作好找,工資不高。

環保專業被評為加強21世紀最熱專業。然而,在當前蓬勃發展的畢業生供需會議上,環境專業人士受到了冷遇。這是因為在具體的環境治理行業中,投入往往大於產出,他們贏得很少。除環境咨詢業務和環境技術服務業近期每年盈利1億元外,其他行業普遍處於虧損狀態。所以與此相關,環境專業的畢業生就業形勢也很好,很多同學入學前覺得專業很光明,入學後才發現很難找到工作。

二、技術類崗位:學習能力更重要。

目前環境工程的主要工作方向仍然是水處理、垃圾處理、煙氣處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三廢處理、汙水處理、給水處理。涉及行業多,目前就業應用廣。煙氣處理是目前最熱門最搶手的,工資高。

三、銷售專業:專業性弱,選擇面廣。

企業在招聘大部分環保產品銷售崗位時,會要求環境工程專業畢業。有專業背景的人才可以給客戶做專業的講解,也可以承擔壹些售後服務職能。

第四,研究:只選擇有用的。

以環境保護與監測專業為例,取得“中級分析操作工證書”和“高級分析操作工證書”是該專業的基本要求。另外,妳可以根據自己理想的目標職業來選擇這個證書,比如“室內環境檢測中級證書”,從事室內環境工作的可以選擇“環境工程設計證書”。還有壹些基礎的申請證書,比如英語,計算機證書,AUTOCAD認證,雇主也會考慮。

環境影響評價是壹個過程,它側重於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開始之前環境影響評價的預防作用。在決策或開發建設活動開始後,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境監測計劃的實施和持續研究繼續進行,其評價結論被不斷驗證並反饋給決策者和開發商,以進壹步修改和改進其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為體現環境影響評價的功能,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的理念,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科學、公正、務實,遵循相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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