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秘書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局內各部門關系。
2、負責目標任務書的分解、年度考核和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
3.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件,收發外來文件,審核管理以局機關名義發出的報文報告、印章和介紹信。
4.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和記錄,會議決議的提醒和文件處理。
5.負責全球外事活動的組織和客人的接待。
6、負責辦公自動化的建設和維護、管理。
7、負責全面宣傳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主要責任
1,負責管理全球部門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領導崗位和人員編制。
2、負責職工隊伍的整體建設,研究提出幹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意見。
3.負責中層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後備幹部的培養、培訓、選拔、推薦,分管局級幹部的考核、獎懲。
4、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有關法規,負責各類專業技術幹部、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工人等級的考核、評定和管理。
5、負責勞動工資的統籌管理和社會勞動保險管理。
6、負責整體員工的教育和培訓。負責員工檔案的管理。
7.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設置、考核、評估、人力資源的管理、配置和調動,組織人才交流。
8、負責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負責離退休職工的管理。
9.負責全球審計和全球監督。做好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工會工作。
10,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局黨建規劃,指導各分局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的全面工作。主要責任
1.負責全面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管好用好資金,編制下達部門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
2、負責組織業務費用和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各種會計和經濟報表。
3、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執行上級財經制度,制定局內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負責全面經濟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經濟發展計劃。
5.參與全站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和管理,負責各類有償投資的回收。
6、負責固定資產和政府采購國庫支付的整體監督管理、資產核實和財務檢查。
7、負責房改和醫改管理工作。
8、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責任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局黨建規劃,指導各分局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全面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中心組的學習。有針對性地對員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3.做好紀檢和信訪工作。
4、負責全面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議、命令的執行情況,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受理對被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受理被處分人員的投訴。完善廉政制度,實施專項執法監督,開展廉政宣傳教育,糾正不正之風。
5、負責工會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主要責任
1,負責轄區內黃河幹流及主要支流水資源的統壹管理。
2、負責授權河道上中遊的河道管理,協助上級審查有關河道工程建設項目。
3、負責轄區內的水行政執法管理和水行政監督,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4.協助當地有關部門查處違反水土保持法的行為;協助上級執行水資源費征收制度。
5.承擔全球普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主要責任
1,負責黃河中上遊部分地區的防範和監管。負責對國家重點水土保持生態環境控制區、預防保護區、監管區和跨省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進行監測。
2.督促跨省(區)的國家大型開發建設項目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協助地方查處水土保持違法案件。
3、依法組織審查分管區域內的有關水土保持規劃和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檢查規劃和方案的實施。
4、編制管理範圍內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實施計劃,建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網絡。
5.根據上級要求承擔並完成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負責管理範圍內監測網點人員的技術指導和培訓,開展監測技術和方法的研究與交流。
6、負責監測數據的整理、匯總和統計分析,及時預報水土流失動態,編制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報告。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主要責任
1,科研項目和技術開發項目的立項和論證。
2、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學實驗研究和技術開發。
3.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開發項目的計劃和合同管理。
4、科技成果的推薦獎勵和推廣應用。
5、負責科技培訓和學術交流活動。
6、負責全局檔案、圖書、資料的管理。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