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線蟲病發生區是指經法定程序確認,但未經法定程序公布的松材線蟲病發生區域。
重點預防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松材線蟲病防治需要劃定並公布的重點防治區域。
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是指能感染松材線蟲或被媒介昆蟲寄生的樹木及其制品,但不包括經過高溫高壓處理的纖維板、膠合板、刨花板和木炭。第四條松材線蟲病防治應當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科學防控、分類施策、依法監管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堅持誰管理、誰防治的責任制。第五條松材線蟲病防治實行林長制。在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中,森林經理應落實防治責任,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全市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設立松材線蟲病防治專項資金,統籌處置跨縣級行政區域的松材線蟲病疫情,聯防聯治,保障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
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松材線蟲病防治職責:
(壹)根據防治松材線蟲病的需要,劃定並公布重點防治區域;
(二)組織春、秋季疫情監測和專項普查;
(三)發生松材線蟲病疫情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理措施;
(四)適時組織松科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活動;
(五)將松材線蟲病防治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設立的松材線蟲病防治指揮機構承擔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和監督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黃山風景區管委會和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下列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
(壹)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工作;
(二)負責實施疫情監測和專項普查計劃,並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制定松材線蟲病防治應急預案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儲備防治物資,組建應急隊伍,開展防治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4)建立健全松材線蟲病監測預警系統,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控基礎設施建設;
(五)根據監測調查結果,編制松材線蟲病年度防治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防治指揮部批準後組織實施;
(六)落實防治指揮部的部署,實施松科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
(七)負責社會化防治組織的監督和業務指導。
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以下簡稱林檢機構)負責松材線蟲疫情監測預警、檢驗檢疫以及相關技術服務和業務培訓。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工作。
林業、科技部門應當支持松材線蟲病防治的科學研究,鼓勵先進實用的松材線蟲病防治技術的推廣應用。
林業、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普及松材線蟲病防治知識,增強公眾預防松材線蟲病的意識和能力。第九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開展松材線蟲病防治的相關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工作。第十條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對及時發現和報告疫情或者在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壹條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經濟開發區、森林公園管理機構、城市園林綠化部門和其他企事業單位負責其管理範圍內死亡松樹的調查和清理。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枯死松樹的調查和清理,村(居)民委員會予以協助。
死亡松樹的調查和清理應當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部署和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松樹和松林的管理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