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財務通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關系
《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屬於規範企業財務會計行為的部門規章,主管部門均為政府財政部門。無論是《企業財務通則》規定的財務對象,還是《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對象,都是企業資金的價值運動和各方利益。雖然規範的內容各有側重,但在企業業務的處理上趨於壹致。如政府補貼內容的標準化。根據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的相關規定,並不是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都可以作為企業當期利潤核算,而是需要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屬於國家直接投資或者註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金或者國家資本公積;如果是投資補助,增加資本公積或實收資本;屬於貸款貼息、專項資金補貼的,作為企業收入;屬於政府借貸、償還的資金,作為企業債務管理;用於彌補虧損、挽救虧損或者其他用途的,應當作為企業收益處理。按照國際會計準則,政府補助應作為企業當期利潤核算。但是,在我國現階段,有大量的資金用於國家基本建設投資和對企業的財政支持。如果完全按照國際會計準則處理,就會造成通過財政撥款向股東分紅,這與財政支持企業的目的是相違背的。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資本投資,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不屬於政府補助。只有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才能作為政府補助進行核算,需要進壹步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應確認為遞延收益。當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在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後續期間損益。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未來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應先確認為遞延收入,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再計入當期損益。只有用於補償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才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另壹個例子是對股份回購激勵的監管。《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以獎勵公司職工為目的收購公司股份時,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付。由於對員工提供服務所換取的股權激勵,本質上是員工薪酬的壹部分,在員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就應計入成本,不能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即將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及其指引對此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要求:以回購股份方式對經營者和其他職工進行股權激勵的,在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的利潤。因此,雖然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是“稅後利潤”,但其費用仍應計入成本。根據該規定,今後上市公司以股份回購方式獎勵員工的,在擬定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首先預留股份回購所需部分;其股份回購的所有費用應作為庫藏股處理,列入資產負債表並登記備查;然後在滿足可行權條件期間(即“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授予日授予職工的期權等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將取得的職工勞務計入成本,同時增加資本公積。
資產減值內容的規範化。《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除特殊規定外的其他資產都需要減值。壹是資產減值範圍擴大;第二,本準則適用的資產減值損失壹經計提,不可轉回,既體現了審慎信息質量的特點,又充分結合了中國的實際。會計準則規定了權責發生制、會計方法、確認和計量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對其財務方面做了進壹步的要求。是否要求建立減值準備管理制度,防止減值確定內容和範圍的隨意性;制定計提標準時,可以咨詢中介或專家進行減值測試;對減值後的資產進行監管;要求及時核實資產損失,查明責任,追回損失,並按規定程序處理;企業改制中認定的資產損失,經批準後依次核銷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三是規範職工薪酬內容。《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職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項保險費用(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和醫療費以及其他與工資有關的費用。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除因解除勞動關系給予職工的補償(辭退福利)記入“管理費用”科目外,其他均按職工受益對象處理: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應負擔的,計入存貨成本或人工成本;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無形資產,計入在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第四,為體現與會計準則的協調,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壹是企業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由同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事業單位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二是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經營者可在工資計劃中安排壹定數額,獎勵在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三是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已參加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保險並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企業,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過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自行承擔。四是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和職工住房分配貨幣化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的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和撥付。五是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章程或者相關合同中約定分配方式,並區別以下情況處理:取得企業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分配企業利潤;未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計入當期費用。六、企業在終止職工勞動關系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補償金或安置費(會計準則中稱為“辭退福利”),應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費用,應計入管理費用;企業重組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企業清算時,企業的清算財產在扣除清算費用後,應當優先清償。
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從國有資本出資人的角度出發,兼顧社會公眾利益,保障社會穩定,治理經濟秩序,為企業及其相關利益主體提供財務行為規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為企業投資者、經營者、內部員工、外部債權人和政府管理部門提供決策依據。財務管理和會計是兩碼事,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財務管理側重於財務行為的前期決策和過程約束,會計側重於財務行為的過程核算和結果反映。但是,財務管理需要使用會計信息,會計為財務管理提供基礎,兩個系統相輔相成。
二、企業財務通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區別
《企業財務通則》圍繞資金籌集、資產運營、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財務監督等財務要素,為企業提供財務行為規範。企業財務管理需要利用會計信息,著眼於財務行為的前期決策和過程約束,控制企業的經營風險,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企業會計準則(制度)主要規範企業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是對資產、負債、權益、收入、成本、利潤等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為相關方提供決策依據。會計為企業財務管理提供基礎,重在財務行為的過程核算和結果反映,重在指導企業會計制度的建立。新企業財務的總原則是體制、機制、管理和分配。站在先進的市場經濟理念、清晰的機制、創新的管理、嚴格的分配的戰略高度,準確把握“發展是第壹要務”的時代要義,規範資金籌集、資產運營、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財務監管等六大要素,夯實企業財務的理念和實踐基礎。新《企業財務通則》從政府宏觀財務、投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三個層面構建了資金歸屬清晰、財務關系明晰的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符合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在這樣壹個全新的金融體系中,政府通過制定和執行具體的遊戲規則來履行社會管理者的職能;國有資本所有者職能由政府和出資人共同履行,政府對企業財務“指導、管理、監督”而不是直接幹預,解決了政府“錯位”、“越位”、“缺位”的問題;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權和規則制定權;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體現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戰略、財務計劃的擬定權和投資者重大決策的執行權。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是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僅關註歷史,也關註未來,不僅關註可靠性,還關註有用性,不僅關註內容,還關註透明披露。新企業會計準則始終貫穿經濟利益流,圍繞市場經濟這壹核心,構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會計框架。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框架改變了以往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並行的框架,分為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三層,即由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準則、2項對工商企業和金融企業具有輔助功能的會計科目和報表規定組成。基本準則是準則,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著控制作用,主要規範會計目標、基本會計假設、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原則。具體標準是目的,是根據基本原則對相關業務或報告的具體規定。它們是根據基本標準制定的,分為三類:通用業務標準、特殊行業專用業務標準和報告標準。應用指南是對特定標準的補充和操作指南。
總之,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規範了全社會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確保企業在同壹財務會計行為中公平合理地對待不同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作為市場經濟體系的基本制度,它們發揮著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