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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壹篇1000字的短文《我的生命離不開法律》!

俗話說:國法,家規。是的,法律是治國之本。法律讓社會有序,讓我們安居樂業,讓國家變成壹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律。雖然生命受法律約束,但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觸犯法律,鋌而走險。

顯然,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起著多麽重要的作用!每個人都遵守法律嗎?每個人都是合格的公民嗎?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不會。

我曾經看過壹篇報道。據說是壹個中學生對班主任的人身侮辱。因為對老師平時的嚴格管理不滿,他懷恨在心。壹天早上放學後,他找來壹張大白紙,畫了壹只又大又醜的烏龜,寫了壹行字:上面的烏龜是某某。但畫完之後,他還是想不開,於是又找了壹張紙,在上面畫了壹只鐵公雞,並如上寫了壹行字:XXX——身無分文。第二天壹早,他把這兩張圖貼在校園門口,然後躲起來偷看,偶爾發出“咯咯”的笑聲。不壹會兒,很多人聚集在畫前,包圍了整個校園。這時候校長來了,他看到了。他非常生氣,把兩幅畫都撕了下來。後來該中學生受到法律處罰,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天。

俗話說“士可殺不可辱”。對於壹個人來說,個人尊嚴甚至比生命更重要。美麗的花朵需要蜜蜂來傳播花粉;堅固的建築需要用大理石建造;但是人的生命需要尊嚴的支撐。尊嚴是壹把雕刻妳人生的雕刻刀,可以為妳的人生增色不少。最後壹個案例,中學生嚴重侮辱老師人格。這是極其惡劣的行為,讓老師蒙受了多大的恥辱!公然侮辱他人,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不要像那個中學生壹樣隨意侮辱他人人格。

當然,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見義勇為的好人好事。

那是我在網上看到的。有個年輕人瞎了,因為他想教育那些混混。那是壹個陽光明媚的早晨,他剛剛出去散步。但不幸的是,在路上,他遇到了壹個正在搶劫的歹徒。當時他很淡定,大膽勇敢地走上前去,說了壹句“請住手。”匪徒們看到有人過來幹預就停了下來,希望看看是誰吃了熊心豹的膽子,教訓他壹頓。年輕男子看到這壹幕,立即讓年輕女子報警。就在這時,歹徒迅速上前搶過手機對他說:“小子,跟我玩吧!”說完,他把小夥子推倒在地。這時,年輕人大聲喊道:“要知道,正義總是戰勝邪惡的。我勸妳趕緊住手!”妳這樣做,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那些混混太貪心了,不但不聽,還把那個年輕人打得鼻青臉腫,甚至雙目失明。正如年輕人所料,最終,那些桀驁不馴的歹徒被剝奪了終身政治權利。

這是多麽感人的故事啊!失明是多麽悲慘的經歷啊!他才二十多歲。對他來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等待著美好多彩的明天。現在,等待他的將是四五十年的黑暗生活。因為那些歹徒的“惡行”,他失明了。那個年輕人在危險面前從不屈服。他壹直相信法律不會放過他!為了每個人生活的和平與和諧,國家有法律。只要妳有真相和證據,沒有人會逃脫法律的制裁!

朋友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治國家,而法治國家只能由尊重法律的人來創造,正如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守法的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因此,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承擔起依法建設、管理和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我們要與法律為伴,從自身做起,弘揚法制精神,學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昂首挺胸,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實現了‘法律在我身邊’!我們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國家,對得起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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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局2022年工作總結1

    今年上半年,在各級領導的支持和培養下,我的思想和工作方法都有了很大的進步,在處理和處理問題上也逐漸趨於全面。針對上半年的情況,我把上半年的思想和工作總結如下:

    第壹,好好學習,努力提高。

    時代在不斷發展變化,我們所做的工作也在隨著時代而變化。適應工作需要的方法就是加強學習。我努力完善自己的理論,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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