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9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並於2000年9月25日公布。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條。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互聯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制作網頁等服務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互聯網用戶免費提供公開、愉悅的信息的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第五條。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已經2002年8月4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0月5日起施行。“第4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登記和營業執照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分別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2002年9月29日,國務院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頒布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範了網吧的經營秩序。規範公安機關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申請進行信息網絡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小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設備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標準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並頒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或企業的登記,核發營業執照。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1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在過去的壹年裏,網絡安全和規範壹直是中國人關註的壹個主要話題。多位受訪代表認為,中國的網絡監督正處於起步探索過程中。
在過去的壹年中,中國網絡管理部門為維護網絡安全和保護網絡上的公共利益做出了各種嘗試,包括得到公眾廣泛支持的“網絡掃黃”專項行動,以及以不同做法實施綠壩軟件的嘗試。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絡局副局長劉崢嶸表示,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的監管正處於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階段。他說:“互聯網壹直在快速發展,網絡技術的演進日新月異。政府只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相關立法和治理措施,才能真正確保互聯網的安全。”
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最新統計,截至2009年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已達3.84億,年增長率為28.9%。2013年,中國移動互聯網用戶增加65438+2億,達到2.33億。手機上網成為網民新的增長點。如何為億萬網民提供壹個綠色文明的網絡環境,是政府必須面對的新課題。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郭國慶認為,中國是壹個民主開放的社會,也是壹個多元的社會。對於政府的網絡監管行為,必然會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他說,有人認為政府對互聯網的監管是對自由的幹涉。其實即使在歐美國家,對網絡也是有監管的,並不是各種網絡信息都可以放任自流。
“我國對互聯網監管手段的探索還處於初級階段,監管的手段和對象都是必須首先考慮的問題。”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壹說。他說,管理的目的不是封閉中國,所以監管的手段必須符合現代信息社會的壹些基本規律,適應現代科技的發展水平。
關於網絡管理的政策發布,侯欣壹委員建議,政府在出臺新措施時,應充分征求和了解各方意見,並給予公告期,讓民眾做好心理準備。
事實上,中國政府正在朝這個方向努力。在監管過程中,政府註重不斷創新,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了行業自律和公眾監督的巨大作用。
多位代表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建議,無論是中國的普通民眾還是西方社會,以及處於初級階段的中國的網絡監管,都應該用發展的眼光和平常心來看待,這樣的氛圍也應該由政府通過自身努力來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