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規範集美大學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集美大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集美大學(GB代碼10390)。集美大學由著名愛國僑領陳嘉庚先生創建於1918。位於廈門經濟特區,是福建省省級公辦本科高等學校。集美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累計學習時間為6年。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由集美大學頒發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集美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集美大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考試、教務、學生事務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以上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集美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收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集美大學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的作用。
第六條招生辦作為集美大學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集美大學邀請招生委員會成員或第三方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集美大學在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經濟發展需要和各省生源情況,制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具體計劃可參考集美大學招生網()或各省招生部門整理的考生誌願填報手冊。
第九條集美大學按照高水平運動員合格人數的壹定比例預留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錄取期間,未完成計劃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堅持集體審議原則,優先安排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條集美大學招生工作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壹條變速比按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按批次誌願依次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平行誌願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二條集美大學原則上只接收填報集美大學誌願的考生(本批次“平行誌願”除外)。當第壹院校誌願生數少於計劃數時,可接受參考院校誌願考生。
第十三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
壹、集美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附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國海事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海船員[2012]678號)等文件規定,集美大學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7(含), 且矯正視力可達4.9(含)輪機工程和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cm(含),雙眼裸眼視力4.6(含),矯正視力4.8(含),無色盲。
第三,新生入學後,學校組織體檢復查。復試達不到錄取要求的,進行差額處理。如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復試後確認為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四條專業配置原則
第壹,集美大學采用“專業級差”的方式進行專業調配。專業誌願總分4分,即第壹專業誌願與其他專業誌願相差3分;其他專業誌願沒有年級差異,視為平行誌願;其他專業誌願與調劑專業誌願的專業等級差為1。其中,高考制度改革采用設有專業組的省份,每個專業組按照“專業級差”方式進行部署。
二、集美大學原則上認可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政策,並將考生檔案作為錄取前分配依據。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按照包含考生排名信息的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配,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確定的排名規則進行排序;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在綜合考慮考生相關學科成績和特長的基礎上,擇優錄取投檔結果相同的考生。
3.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4.江蘇省對考生兩門選修科目的要求是:理工科專業物理,文史類專業歷史,原則上不要求另選壹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的資格等級要求是:必考4C,選考2B。
第十五屆藝術類專業招生
壹、集美大學在福建省內招收美術、環境設計(閩臺合作項目)、音樂學、舞蹈表演專業的學生,只招收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藝術(文學)類考生。專業成績是福建省藝術類專業的省統考成績,文化成績是有排名的平行省特色分。
1,藝術類專業: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藝術類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得分計算公式如下:
美術: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6+文化成績(含平行省特色分)×0.4。
動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閩臺合作項目):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含平行省特色分)×0.3。
2.音樂專業:
音樂學:文化成績達到福建省藝術類省級控制線,專業成績高於福建省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15%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含排名平行省級特色分)×0.3)。
舞蹈表演: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藝術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遇排名結果相同,則按有排名的平行省份特點錄取。
二、集美大學僅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招收藝術(文學)類考生。專業分數線為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文化分數線為文化分數線。
1.美術類專業(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美術類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2.5×0.7+文化成績×0.3),專業之間無年級差異。
2.音樂專業(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省級控制線的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排名結果相同的,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排序。
4.對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體育專業招生
第壹,集美大學體育專業統招只面向福建省,文理結合。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的角度,達到福建省體育省級控制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集美大學體育單招專業(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學校當年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壹、生源僅限於集美大學當年安排少數民族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高考的省份。錄取分數線不低於生源地所在省集美大學畢業線80分。
2.錄取的預科生需要在集美大學師範學院學習壹年。集美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自願申請的預轉和集美大學擬定的預轉招生專業及計劃,確定他們的本科學習專業,轉入相關院校學習。
第十八條集美大學在各省提前安排的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是培養從事海上航運的專門人才的專業。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這三個航海類專業並不適合女生報考。
第十九條外語的語言要求
壹、集美大學面向大眾安排以英語為主的外語教學。除外語專業外,其他招生專業對外語考試無語言要求。
二。外語專業(英語、日語、翻譯)高考語言的語言是英語。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口試的,考生必須參加並通過考試。
三、航海類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的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言的考生不適合參加考試。
第二十條軟件工程專業學生不能轉專業,藝術、體育、高級航海、閩臺合作項目專業學生不能跨類別轉專業。其他學生入學後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學費標準
1.藝術類專業:864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專業:壹、二年級5460元/生/學年,三、四年級13000元/生/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生/學年。
二、閩臺合作項目普通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學年。第三年學生在臺灣省合作高校學習,在臺期間的學習費用按雙方合作協議執行。
3.在集美大學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5040元/生/學年;在其他預科培訓學校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參照教育部民族事務司委托的預科培訓學校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住宿標準
1.集美大學統壹安排學生宿舍(留學生公寓除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從550元/生/學年到1300元/生/學年不等。
二、閩臺合作項目學生赴臺灣省學習,住宿費由臺灣省合作高校按壹年的標準收取。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繳費和退費辦法按照《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吉大財[2019]30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激勵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三條國家獎勵和扶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實施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的國家助學貸款,設立國家助學金,解決學生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接征集士官的學生,給予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給退役士兵學費補助。
第二十四條集美大學實行獎勵和資助制度
集美大學設立了學術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如創新競賽獎、個人體育獎等。)以及企業和社會組織捐贈的獎學金,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努力創新。
集美大學實行“綠色通道”招生制度,在校內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建立包括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就業援助、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獎勵、社會捐贈等在內的完整的資助體系,確保貧困家庭學生能夠安心學習。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有關招生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自治區)相關招生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自治區)相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集美大學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學校網址:招生電話:0592-618130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件:zs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