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安全日是哪壹天?
新國安法規定4月15日為安全教育日。
為增強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新國安法將4月15日定為國家安全教育日,以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我國於1993年制定了《國家安全法》,主要內容是規定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和反間諜工作。隨著國家的發展,國家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和要求也發生了變化。這部法律已經難以滿足全面維護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需要。201165438+10月1,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應廢止了原《國家安全法》,為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創造了條件。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簡介。
國家安全教育日
是為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65438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十四條規定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背景。
2065438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工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全方位維護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中國面臨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國內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的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制定壹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以應對國家安全的新形勢。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要在政治、領土、經濟、社會、資源、網絡等重點領域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政策,維護國家政權主權安全,防範和化解經濟安全風險,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
(1)部分可疑人員未經批準到內地調查,收集科技、經濟、企業等信息。發現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並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2)警惕境外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煽動和造謠。
(3)壹些境外組織和人員經常出現在我軍和秘密單位周圍,借機竊取秘密情報和信息。如遇可疑人員,立即報告。
(4)壹些有海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利用壹些人的不滿情緒,煽動與政府對抗。在這些情況下,您應該立即報告。
(五)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單位或者工作部門。
(六)發現買賣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應當及時報告工作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處理。
(七)發現有盜竊、搶奪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有權制止,並應當立即報告。
(八)發現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線索,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對公民和組織來說,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公民和組織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安全法規的有關規定;及時舉報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保守已知的國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