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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醫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第壹章壹般原則

為確保2020年普通本科學生順利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濟寧醫學院2020年夏季高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第二條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的原則。

第三條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五條教務處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

第六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學校概況

第七條學校全稱:濟寧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3。

第八條學校地址:

太白湖校區: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33號。

任城校區:濟寧市建設南路45號。

日照校區:日照市學院路669號。

高新區教育園區:濟寧市高新區海川路16號

第九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濟寧醫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網站、學校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填報誌願時,以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招生對象和招生條件

第十壹條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結果符合國家體檢標準。國家體檢標準為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體檢結果為色盲、色弱的考生僅限於我校部分專業。

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言,對口語考試沒有要求。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原則上,少數民族語言考生入學後必須改學英語。

往屆學生和新生同等錄取,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如檢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高考體檢表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學生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回原籍,並追究當事人和體檢醫生的責任。

第六章錄取批次

第十四條山東省外學校招生計劃均為本科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山東省本科招生批次壹般,省內醫學生(臨床醫學、精神病學、預防醫學)提前壹般,其余本科招生計劃壹般。

第七章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關於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同意執行省招辦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考生在同壹投檔單位,按照排名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不存在專業級差。對於同分考生,按照同分生源招生部門的排序規則安排專業。考生專業已滿時,如受專業調整,我校備案後不予撤檔;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第十八條江蘇考生,學校錄取采取先分級後分級的方式,選考科目要求分級為BC。

第十九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招生計劃1:1範圍內專業誌願錄取”的規則錄取。

第二十條考生被我校錄取後,錄取結果可在省招生考試信息網上查詢。學校通過郵件通知考生。

第八章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

第二十壹條學校名稱:濟寧醫學院。

第二十二條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普通本科畢業生專業為臨床醫學、兒科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精神病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等。都有資格報考執業醫師。各專業報考的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四條新生持濟寧醫學院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和相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可延期報名。逾期不請假或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筆試、面試、體檢、核查電子檔案等形式進行復檢。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考生和復試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開除。

第十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退費的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校企合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每學年申報時應按規定繳納所有費用。因學校紀律造成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學生,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的,專業註冊學費按月退還,學費按未修完的學分扣除。其他費用也在學生退學時結算。學生每年學習時間按10個月計算。

第十壹章其他事情

第二十八條根據《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由學校獎、助、貸、補、減,解決其在校期間的學費、生活費。

第二十九條報名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33號

郵政編碼:272067

招生電話:0537-3616888

郵箱:zsb0537 @ 163.com

信訪郵箱:jnyxyjw @ 163.com。

招生網站:

第三十條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學校保留依法追究以我校名義進行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濟寧醫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備註:本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詳見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與管理平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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