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和美國是英國的殖民地。後來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忠於英國的人紛紛移居加拿大。獨立後,美國壹度想吞並英屬加拿大,與英國爆發了第二次英美戰爭。因為實力差距,這個目標沒有實現。美國和英國談判,劃分了美國和加拿大的分界線,所以美國和加拿大的邊界從地圖上看基本是直線的。1926年,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獲得外交獨立權。1931年,加拿大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其議會獲得了與英國議會平等的立法權。1982年3月,英國上議院和下議院通過了加拿大憲法法案,經女王批準後於4月生效。從此,加拿大獲得了立法和修憲的全部權力。
加拿大實行聯邦制、議會制和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是加拿大君主,也是英國君主,目前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在加拿大的代表是加拿大總督。總督不屬於任何政治派別。他的職責是以君主的名義同意法案,宣讀君主的講話,簽署國家文件,宣布召集或解散國民議會,以及其他國家職責。君主(通過總督)只是名義上的首腦。他的壹些實權是留給危機時刻使用的,比如宣戰權。
總督由首相提名,由君主任命。現任總督是米凱爾·讓。首相是下議院大多數政黨的領袖。立法機構是眾議院(包括上下兩院)的主要政黨:加拿大自由黨、加拿大保守黨、新民主黨(NDP加拿大(NDP))和魁北克黨團(加拿大綠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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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澳大利亞的情況也是如此:
1931年,澳大利亞成為英聯邦中的壹個獨立國家。1986年,英國女王在澳大利亞簽署了《澳大利亞關系法》。據此,澳大利亞最高法院擁有終審權,終止了英國議會和政府對澳大利亞各州的權力,英國法律對澳大利亞不再有效。澳大利亞聯邦議會是壹個立法機構,由英國女王、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英國女王是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總督是英國女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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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麗莎白二世:
1952年2月,喬治六世去世。伊麗莎白繼承了父親的王位,並於次年6月2日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舉行了加冕儀式。除了是英國的世襲國家元首之外,她還是加拿大王後、澳大利亞王後、新西蘭王後、巴巴多斯王後、巴布亞新幾內亞王後、巴哈馬王後、伯利茲王後、安提瓜和巴布達王後、格林納達王後、聖基茨和尼維斯王後、聖盧西亞王後、聖文森特王後、格林納丁斯王後、所羅門群島國王、圖瓦盧王後、牙買加王後和英聯邦(53個成員國)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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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聯邦:
1926年的大英帝國會議內部關系委員會提出,英國與從殖民地成為自治共和國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南非是“自由聯合的英聯邦成員”,“在內政外交的任何方面地位平等,互不隸屬,只能以效忠英國國王的精神團結在壹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從法律上確認了這壹點,英聯邦正式成立。65438年至0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宣布獨立,加入英聯邦。1949年,印度成為共和國,選舉自己的國家元首。從此,英聯邦成員國從效忠英國國王的原則演變為“接受英國國王作為獨立成員國自由聯合的象征”,英國國王是“英聯邦的首腦”。
英聯邦沒有建立任何權威。主要組織有: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亞太地區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聯邦財長會議等部長級專業會議。英聯邦秘書處成立於1965,其職責是促進英聯邦合作和策劃各級英聯邦會議。秘書處設在倫敦。愛爾蘭原為英聯邦成員,1949年宣布退出。英國國王是英聯邦名義上的首腦。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英聯邦內部關系越來越不穩定。如今,英國已不再是英聯邦的主人,英聯邦只是壹個松散的政治經濟協商合作組織。
目前共有52個成員(2007年10月22日,165438+英聯邦部長級行動小組發表聲明稱,由於巴基斯坦“未達到恢復憲法的要求”,英聯邦決定暫停巴基斯坦在英聯邦的成員資格),其中32個是人口在1.5萬以下的小國。(見洪家福7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