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和人體結構上喪失或某些組織和功能異常,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全部或部分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和社會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來豐富殘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國家和社會采取下列措施,豐富殘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1)通過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書籍等反映殘疾人生活,為殘疾人服務;
(二)組織和支持盲文讀物、盲人有聲讀物、聾人讀物、弱智人讀物的編寫出版,開辦電視手語節目,為部分影視作品添加字幕和解說;
(三)組織和支持殘疾人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舉辦特殊藝術表演和特殊運動會,參加重大國際比賽和交流;
(4)文化、體育、娛樂等公共場所為殘疾人提供便利和照顧。有計劃地為殘疾人設立場所;
與普通的大眾讀物和傳播方式相比,特殊讀物和特殊的文化表演及體育活動在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編輯本段】什麽是殘疾人福利?
殘疾人福利是國家和社會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需求的基礎上,為殘疾人提供的生活、工作、教育、醫療和康復等方面的設施、條件和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地為殘疾人開辟就業機會,擴大就業範圍,提供就業機會,保障殘疾人的工作權利和自我實現;
(2)大力發展殘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殘疾人的文化素質和自立能力;
(三)開展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提供特殊保護的立法、宣傳和教育,號召社會尊重、關心和幫助殘疾人;
(四)為殘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娛樂活動提供的設施和設備的生產;
(5)在社會事業的各個領域盡可能地為殘疾人提供便利,等等。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國家和社會為保證和維持社會成員壹定的生活質量,滿足其基本的物質和精神需求而提供的社會保障政策、設施和相應的服務。殘疾人福利是社會福利的壹項重要內容。
。
國家和社會在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生活方面的責任是什麽?
(1)國家和社會采取救助、救濟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二)通過多種渠道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給予救濟和補助;
(三)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給予扶助和救濟;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興辦福利院等安置收養機構,按照規定安置收養殘疾人,逐步改善他們的生活。
支持,包括提供政策、物質、精神等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幫助。救濟是對喪失勞動能力或有壹定勞動能力但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殘疾人,給予定期和不定期的救助和補助。贍養是指國家、集體和社會組織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提供長期的贍養和救濟。建立福利安置收養機構是安置收養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有效途徑。
【編輯本段】殘疾人如何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和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壹般采取個人保險、集體管理、集體和個人保險等方式。,幫助殘疾人辦理社會保險。重度殘疾人、被監護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需要其法定贍養人和監護人代為辦理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保障公民在遭遇生育、年老、疾病、傷害、殘疾、失業、死亡等風險時,能夠得到基本生活需求和健康保障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是解除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殘疾人家庭和殘疾人自身後顧之憂的重要舉措。
[編輯此段]殘疾人可以開車嗎?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於2009年6月5438+2月65438+2月07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規放寬了對殘疾人的駕駛限制,允許右半身和雙下肢缺失的殘疾人申請專用駕駛證,將於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
這次新的修訂取消了對殘疾人駕駛的許多限制。通過此次修改,喪失右下肢或雙下肢的殘疾人,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行坐位的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同時,還允許手指殘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允許有聽力障礙的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但佩戴助聽器即可達到合格標準。
在允許殘疾人駕駛專用小型汽車載客的同時,保障殘疾人的出行安全尤為重要。因此,新規中明確,右下肢和雙下肢殘疾人在申請駕駛汽車時,應當到省級衛生主管部門的專門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並對其殘疾程度、坐位能力和駕駛能力進行專門評估。並且每三年換發駕駛證時,應再次進行體檢,其專用汽車的輔助裝置應由專門機構或專門技術人員進行安裝和拆卸,聽障殘疾人駕駛汽車時應佩戴助聽設備。
【編輯本段】對殘疾人的特殊照顧有哪些規定?
(1)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優先服務和輔助服務;
(二)殘疾人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船舶、輪渡、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為其提供便利和照顧;應當允許免費攜帶殘疾人必需的輔助器具;
(3)盲人可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輪渡,盲人用書、郵件壹律免費投遞;
(四)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減輕或者免除農村殘疾人的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幫助。
隨著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國家越來越重視通過立法手段保護殘疾人的利益,給予他們盡可能多的照顧,防止他們被社會淘汰,避免對他們的歧視,幫助他們適應社會。
【編輯本段】殘疾人需要服兵役嗎?
根據《兵役法》的規定,因嚴重身體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此外,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患有精神疾病的,應當送當地醫院治療或者回家休養,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負責;在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誌願兵辦理退役手續,由原征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兵役法的規定服兵役,但嚴重殘疾、身體殘疾或者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編輯本段]如何保障和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
逐步為殘疾人創造良好的環境,是殘疾人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條件,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國家和社會應當逐步創造良好的環境,不斷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良好的環境,包括社會物質環境和社會精神環境:
(1)社會物質環境:國家和社會逐步實施方便殘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範,采取無障礙措施;
(2)社會精神環境:國家和社會促進殘疾人與其他公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宣傳殘疾人事業和助殘事跡,弘揚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倡導團結、友愛、互助的社會風尚。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該條例於2004年5月16日起施行。
[編輯本段]如何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障機會均等?
(1)立法中的平等:
在制定法律、法規和政策時,應避免對殘疾人行使公民權利和自由產生不利影響,消除歧視,確保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機會。
(2)平等就業機會:
大多數殘疾人具有勞動能力,因此可以按照現行的工作標準進行工作,保證他們平等參與就業,增強他們的自主性,而經濟獨立是獲得其他平等機會的基礎。
(3)平等利用環境:
影響壹個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因素是環境,殘疾人應該和其他公民壹樣享受物質環境。
⑷教育和培訓的平等機會:
殘疾人有權像其他公民壹樣接受教育和培訓,應建立特殊教育機構,以確保他們平等接受教育和培訓。
(5)平等履行義務:
享有同樣權利的人應該承擔同樣的義務,國家和社會為他們承擔作為社會成員的責任創造條件。
【編輯此段】殘疾人有什麽申訴和提起訴訟的權利?
上訴權和提起訴訟權是殘疾人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獲得法律保護和救助的前提條件。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利,特別是《殘疾人保障法》規定的殘疾人應當享有的特殊權利。殘疾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訴權是指公民在其權利和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提起訴訟權屬於司法救濟權的範疇。賦予被侵害的殘疾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的權利,對於有效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是完全必要的。
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要承擔什麽責任?
(1)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損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2)民事責任:殘疾人的民事權利主要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承擔民事責任有十種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障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返工和更換;(七)賠償損失;(八)支付違約金;(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道歉;
(3)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利用殘疾人殘疾,侵犯殘疾人人身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殘疾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關於侮辱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故意傷害或者虐待殘疾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從重處罰;情節特別惡劣的,依照刑法關於虐待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拒絕扶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或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的,依照刑法關於遺棄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此外,與因精神殘疾或者智力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通奸的,依照刑法關於強奸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在申訴、起訴和追究刑事責任方面往往存在局限性。比如壹般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
[編輯本段]如何保障殘疾兒童的受教育權?
中國法律充分保護殘疾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普通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其生活的殘疾兒童。殘疾學前教育機構和普通學前教育機構附設的殘疾兒童、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前班、殘疾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家庭都應當依法實施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目前,我國殘疾兒童的義務教育年限原則上與當地健康兒童相同,各類特殊學校的學制年限應根據各地的不同情況和各類殘疾兒童受教育的特點確定。
●殘疾兒童雖然殘疾程度不同,但接受教育是他們的共同要求,也是國家和社會的共同責任。保護和實現殘疾兒童的受教育權利是中國的壹貫政策。
著名殘疾人:張海迪、桑蘭、海倫·凱勒、貝多芬。
[編輯此段]中國殘疾人職業前景。
中國殘疾人事業起點低,基礎薄弱,與經濟社會發展仍有差距。殘疾人的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很大差距。貧困殘疾人約占全國貧困人口的三分之壹,殘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仍面臨相當大的困難和問題。與國家發展的階段性目標相適應,殘疾人事業的跨世紀目標壹般是:
在本世紀,中國殘疾人“九五”計劃綱要規定的任務和目標將全面完成:基本解決殘疾人的溫飽問題;殘疾人普遍開展康復訓練,同時通過實施壹批重點項目,使300萬殘疾人康復;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能夠就業的殘疾人基本接受了職業培訓;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0%左右;殘疾人廣泛參與社會生活;系統地開展殘疾預防,努力減少殘疾的發生。
到2010年,進壹步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精神環境,縮小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距,穩定殘疾人溫飽,使相當壹部分殘疾人過上小康生活。
到下世紀中葉,殘疾人事業將與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大致同步,殘疾人的狀況將得到很大改善,殘疾人將“平等”參與?* * *享受的目標基本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上。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我們尤其要做好以下工作:
把扶貧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
溫飽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殘聯工作繁雜,保障殘疾人溫飽是第壹要務。這項工作做不好,影響國家大局,背負政府重托;我為殘疾人感到羞恥,失去了他們的信任。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它。要把殘疾人的溫飽問題納入政府扶貧開發規劃和社會保障體系,統壹安排,同步實施,給予特殊幫助。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協助政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脫貧工作。
以按比例就業為重點促進殘疾人就業
各單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壹項戰略性措施,也是各級殘聯的壹項重要工作。要全面實行按比例就業,繼續穩定福利企業,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支持農村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同時,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盡量不要讓就業的殘疾人下崗。
辦好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
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對提高殘疾人素質至關重要,是殘疾人教育的重點。將會同教育部召開第三次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推動殘疾人義務教育發展,特別是推動盲童隨班就讀,提高盲童入學率。要通過多種渠道,辦好殘疾人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村殘疾人實用生產技術培訓。
加強康復訓練和服務
在眾多康復方法中,康復訓練適應性廣,簡單易操作。絕大多數殘疾人可以通過康復訓練來增強他們的能力,補償他們的功能。應當努力向殘疾人普及康復知識,傳授訓練方法,提供經濟適用的輔助器具,指導和幫助殘疾人在家庭和社區開展自我訓練。?
進壹步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結合精神文明活動,以多種形式幫助殘疾人。執行國家無障礙設計規範和建設審批程序,推廣適用的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出行提供便利。?辦好第五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在第七屆“遠南”殘疾人運動會和第十壹屆殘奧會上取得優異成績,為國爭光。
[編輯此段]中國殘疾人分類標準。
制定殘疾標準有兩個原則:
1,以社會功能障礙為主來判定殘疾,即根據社會功能障礙的程度來劃分殘疾等級。
2、為了便於國際學術交流和數據比對,凡有國際統壹標準的,盡量與國際統壹標準保持壹致;沒有國際統壹標準的,自行制定。因此,我國制定的五類殘疾標準中,視力殘疾標準和聽力語言殘疾標準與國際標準是壹致的。精神殘疾的標準也是壹致的;身體殘疾標準是自己制定的;精神殘疾的標準也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精神疾病分類標準自行制定的。
在65438-0987年中國殘疾人抽樣調查中,五類殘疾的定義和分級標準如下:
壹個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難以從事正常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他活動,導致視力受損或視野變窄。視力殘疾包括失明和低視力。視力殘疾分類見表1-1。
1.壹度盲:好眼最佳矯正視力小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次級自我:好眼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但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1.低視力: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但低於0.1。
繼發性低視力:好眼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但低於0.3。
表1-1視力殘疾分類
類別級最佳矯正視力
盲壹度盲< 0.02——無光感,或視野半徑< 5度。
繼發性失明< 0.05-0.02,或視野半徑< 10度。
低視力1級低視力< 0.1-0.05
繼發性低視力< 0.3 ~ 0.1
註:1。失明或低視力是指雙眼。若雙眼視力不同,以視力較好者為準。
2.如果只有壹只眼失明或視力低下,另壹只眼視力為0.3以上,則不屬於視力殘疾範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用合適的鏡片可以矯正的最佳視力,或者用針孔鏡測得的視力。
聽力語言殘疾: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聽力喪失或聽力障礙,聽不見或聽不到周圍環境的聲音;語言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不能說話或語言障礙,使人難以與普通人進行正常的語言交流活動。聽力和語言障礙包括:
A.聽力和語言功能完全喪失(即聾啞);
B.聽力損失,能說話或發音不清(耳聾但不啞);
簡單的語言障礙,包括失語癥、聲音尖銳、口齒不清或嚴重口吃。
聽力殘疾可分為耳聾和重聽(表1-2)。
1.耳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或等於91分貝(分貝,聽力水平,下同)。
繼發性耳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71分貝,等於或小於90分貝。
1.聽力困難: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56分貝,等於或等於70分貝。
繼發性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41分貝,等於或小於55分貝。
3.單純語言殘疾不分級。
表1-2聽力殘疾分類
類別級別的聽力損失程度
壹級耳聾≥91dB
繼發性耳聾90-71dB
重聽1級重聽70-56dB
二級重聽55-41dB
註:1。上述“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是指語言頻率500、1000、2000赫茲(HZ)的平均值。
2.耳聾和重聽是指雙耳。若雙耳聽力損失程度不同,則以輕度聽力損失者為準。
3.壹耳失聰或重聽,另壹耳聽力損失等於或小於40分貝的,不屬於聽力殘疾範圍。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動能力明顯低於常人,並表現出適應行為的障礙。智力殘疾包括:智力發育過程中(18歲前)因各種有害因素導致的精神發育遲滯或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後,各種有害因素導致老年時智力受損或明顯下降。
為了與國際數據進行比較,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精神發育遲滯協會的精神殘疾分類標準,按照智力商數(IQ)和社會適應行為對精神殘疾等級進行分類。
壹級精神殘疾(極重度)智商值在20或25以下,適應行為極差,面部明顯呆滯,終身需要他人照顧,啟動感覺功能極差。如果經過訓練,它只對下肢、手和下巴的運動有反應。
二級精神殘疾(重度)的智商在20-35或25-40之間,適應行為較差。即使經過訓練,生活也很難自理,仍然需要他人照顧,運動和語言發育差,人際交往能力差。
三級精神殘疾
(中度)智商值在35-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和使用技能不完全。比如生活能力部分自理的,可以做簡單的家務,有初步的衛生安全知識,但是閱讀計算能力差,辨別周圍環境能力差,只能簡單的與人交流。
四級精神殘疾
(輕度)智商值在50-70或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於壹般人水平。他們有相當的技能,比如能照顧自己,能承擔普通的家務或工作,但缺乏技能和創造力。壹般都能在引導下適應社會。經過特殊教育,他們可以獲得壹定的閱讀和計算技能,有更好的辨別周圍環境和與人適當交流的能力。
註:智商(IQ)是指用壹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力年齡與實際年齡之比,即IQ-智力年齡/實際年齡×100。不同的智力測量方法有不同的智商值,但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肢體殘疾是指人體肢體的損傷和畸形或肢體、軀幹的癱瘓和畸形,導致人體運動系統不同程度的功能喪失或功能障礙。身體殘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外傷或病理改變而截肢或先天畸形;
(2)因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導致上肢或下肢畸形或功能障礙;
③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導致的脊柱畸形或功能障礙;
④中樞和外周神經的外傷、病變或發育異常引起的軀幹或四肢功能障礙。綜合考慮人體運動系統中的幾種殘疾、殘疾部位的級別和功能障礙的程度,以功能障礙為主劃分肢體殘疾等級。
A.四肢癱瘓、下肢截癱、雙髖關節自主活動能力缺乏;偏癱,單側肢體功能完全喪失。
b .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肢體缺失,壹條全臂(或全腿)和兩條小腿(或前臂)截肢或肢體缺失,兩條上臂和壹條大腿(或小腿)截肢或肢體缺失,兩條全臂(或雙腿)截肢或肢體缺失。
C.雙上肢極重度功能障礙,三肢重度功能障礙。
繼發性a .雙下肢偏癱或截癱,殘肢僅保留少許功能。
B.雙上肢(上臂或前臂)或雙大腿截肢或缺失;單個全腿(或全臂)和單個上臂(或大腿)截肢或斷肢;三條肢體在不同部位被截肢或缺失。
C.雙肢嚴重功能障礙;三肢中度功能障礙。
3 A級,雙腿截肢或斷肢,壹條腿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斷肢。
B.壹肢重度功能障礙,雙肢中度功能障礙。
C.兩拇指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4 A級單腿截肢或斷肢。
B.壹肢嚴重功能障礙;雙肢輕度功能障礙。
C.脊柱(包括頸椎)僵硬度;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D.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
E.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壹側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肢或缺損。
下列情況不屬於身體殘疾的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失去其他三指。
2)留腳跟的,失去前半只腳的。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於5cm。
4)駝背小於70度或脊柱側凸小於45度。
精神殘疾:精神殘疾是指患者的精神疾病超過壹年仍未痊愈,從而影響其社會技能,使其家庭和社會功能出現不同程度的紊亂和障礙。
精神殘疾包括:
①伴有精神障礙的腦器質性和軀體性疾病;
②中毒性精神障礙,包括藥物和酒精依賴;
③精神分裂癥;
(4)情緒化、偏執、反應性、分裂情緒、周期性精神疾病等殘疾。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社會殘疾篩查表中所列10題的分值,精神殘疾登記分為:
在社會功能缺陷壹級(極重度)篩查表的10個問題中,有3個及以上問題被評為“2分”。
社會功能缺陷ⅱ級(重度)篩查表的10個問題中,有2個被評為“2分”。
社會功能缺陷三級(中度)篩查表的10題中,只有1題被評為“2分”。
在社會功能缺陷四級(輕度)篩查表的65,438+00個問題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被評為“65,438+0分”。
下列情形不屬於精神殘疾的範圍:
1)精神病人患病未滿壹年。
2)社會功能缺陷篩查表的10題中,只有1題被評為“1分”或全部被評為“0分”。
註:由於使用社會功能缺陷篩查表,需要專業的精神科醫生操作。為避免不必要的錯誤或誤解,此處不公布社會功能缺陷篩查表。請原諒我!
殘疾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付出的代價——殘疾人不是廢物,而是社會的功臣,殘疾人事業是光明的事業。
現在很多人歧視殘疾人,說他們是社會的拖累,是廢物。其實我想說,大部分殘疾人,尤其是各種事故致殘的人,不僅僅是廢物,更是社會的積極的部長。
殘疾人的殘疾是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付出的代價。
沒有先天智障和先天畸形,人類怎麽能理解為什麽優生優育近親不能結婚?
沒有對各種疾病患者的研究,人類如何研究這種疾病,發明預防的方法?
沒有醫療事故和導致失明耳聾的藥物,人類怎麽會知道針不能亂打,藥不能亂吃,怎麽會建立藥物說明書制度?
沒有交通事故造成的殘疾,人類如何去研究路口安裝紅綠燈、禁止酒駕、超速等交通規則?以免更多人受苦?
殘疾是人類繁衍和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價。正是壹部分人的殘疾和痛苦,帶來了更多人的身心健康和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他們不僅是廢物,也是社會的英雄。想壹想這個事實,妳就會明白,理解、尊重、關愛、幫助殘疾人,平等對待他們,不僅是壹種道德要求,是壹種文明的表現,也是全人類良知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