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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務合同法律關系

近年來,家政服務業的需求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雇傭家政服務人員,將自己從繁重的家務勞動中解脫出來,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然而,隨著家政服務市場的蓬勃發展,在雇傭家政服務人員的同時,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家政服務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雇主與家政服務公司之間經常發生各種糾紛。

1.就中介制度的用工形式而言,當家政服務公司介紹的很多服務人員不符合家政服務合同約定的要求時,委托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我可以要求家政公司退還中介費嗎?

委托人委托家政服務公司介紹家政服務人員就業時,雙方簽訂中介合同,形成中介合同法律關系。據“

民法典第966條的規定,就居間合同而言,居間合同壹章未作規定的,參照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933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此,當用人單位委托家政服務公司選擇若幹不符合家政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人員時,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給家政公司造成損失的,家政公司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民法典》第964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給付;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約定支付從事中介活動的必要費用。”

雖然家政服務公司向客戶介紹的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家政服務合同的約定,但家政服務公司積極介紹了壹批服務人員,並在客戶要求更換家政服務人員後積極為其尋找新的候選人,並已履行向客戶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義務。即使中介不促成家政服務合同的成立,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費用。因此,委托人不能再要求家政公司返還上述“合理”的中介費。

2.家政服務人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造成雇主的財產或人身傷害由誰承擔責任?

(1)雇傭形式為雇員制,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系,家政服務人員作為家政公司的雇員,在從事家政服務過程中造成用人單位財產或者人身損害的,家政公司應當依據《民法典》第1191條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是中介雇傭形式,家政公司作為中介與用人單位形成中介合同法律關系,只負有向用人單位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義務。當家政服務人員因自身過錯導致雇主遭受損失時,雇主可以直接向家政服務人員追究責任,要求家政服務人員承擔侵權責任。

3、家庭或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是否屬於?

勞資糾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七條規定,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因此,雙方的爭議不能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家庭或個人與家政人員之間可能形成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法律關系,雙方的糾紛可能屬於侵權責任糾紛或合同糾紛,適用《民法典》侵權責任系列或合同系列的規定。

4.家政服務人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受到傷害是否屬於工傷?

(1)如果家政服務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用工形式是員工制,即家政服務人員是家政服務企業的員工。家政服務人員被派往雇主家中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屬於家政服務人員的工作,因此工作中受到意外傷害應當屬於工傷範疇,應當依法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2)如果家政服務員是中介機構介紹的,或者是自己與用人單位建立雇傭關系的,那麽雙方形成的是勞動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家政服務員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到傷害,不屬於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勞動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5.我可以要求家政公司負責與家政公司的分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需要註意的是,境內分支機構雖然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的財產權和獨立的民事責任,但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因此,當國內分行不能承擔退還保證金和賠償責任時,可以要求總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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