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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開工?

壹般建設項目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內容:

1,單據,審核,方面:

1)施工圖已經審核(現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此外,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會審和交底,圖紙會審記錄已會簽、蓋章並送相關單位;

2)已簽訂合同或協議(雖然《建築法》沒有明確規定,但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已辦理並領取建築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配合施工單位辦理);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編制完成並獲得批準;

6)施工圖預算已編制並批準,建設資金準備充分;

2.工作場所和設施:

1)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鋼筋加工機等設備基本準備就緒;

3)工程定位測量已符合要求;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工藝設備能滿足連續施工的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需要;施工機械維修後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動員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準備就緒。

擴展數據:

辦理工程建設安全監督備案業務是書面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核、告知三個階段。辦理此項業務,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 *市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備案登記表(表格及表格填寫內容必須填寫,註明工程代碼(工程代碼在單上),手機部分必須填寫移動或聯通電話號碼);

2、《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適用於該項目)到該項目投保;

3.項目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第2、3項請到項目所在地社保中心辦理);

4、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員註冊單位名稱必須與登記表中施工單位名稱相同);

5.兩份施工許可證申請表。(需加蓋* *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招標監督處紅色印章);

6、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必須加蓋甲方的紅色印章。(裝修工程無需提交);

7.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甲方紅章)或直接合同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甲方紅章);

8.甲乙雙方蓋章的施工合同復印件或乙方承認自己施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甲乙雙方紅章);

9.提供單壹收據的復印件。

合同備案業務以書面形式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核、告知三個階段。辦理此項業務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簽訂與備案:發出中標通知書,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所需材料:

(1)**市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登記表;

(2)所有合同的正本和副本;

(3)中標通知書;

合同變更、終止或解除備案:招標人與中標人就合同變更、終止或解除達成協議,或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完成。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所需材料:

(1)**市政建設工程合同登記表(終止、變更、解除);

(2)合同變更協議和合同終止協議;

(3)合同終止備案提交* *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4)工程款結算協議。

定義

(1)全面開工報告: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組織機構的建立、質量檢查體系和安全體系的建立、勞動力的安排、材料、機械和檢測儀器設備的進場、水電的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編制等。

盡管有上述規定,但不妨礙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簽發開工令。

(2)分項工程開工報告:承包人應在分項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包括:施工地點和工程名稱;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和勞動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進場等。;材料試驗和質量檢驗手段。

水電供應;臨時工程的建設;施工計劃、進度計劃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開工。

(3)中期開工報告:承包人應在長期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處理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中期開工報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畢業典禮報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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