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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領海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領海以前被稱為近海、近海、海帶、領海,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並有壹定距離寬度的條狀海洋水域。根據海洋法,領海的定義是:“壹個國家的主權延伸到其內水以外的陸地領土和與其海岸毗連的海域,稱為領海。”1931年,國民黨政府頒布了三海裏領海制度,但實際上名存實亡,列強的軍艦在中國的海洋和河流上自由漫遊。解放軍於1949年在長江上炮擊英國軍艦紫色應時號後,結束了帝國主義軍艦在中國內陸水域橫行霸道的特權。但是領海權問題還沒有規定。如果按照國民黨政府的3海裏領海線,渤海就變成公海了。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在了解和分析了世界各國的領海後,認為中國未來的威脅很可能來自海上,並決定制定領海規則。?

第壹次世界大戰後最大的戰列艦——英國納爾遜級戰列艦

世界上最早確定領海標準是有現實原因的:18世紀世界進入火器時代後,火炮成為戰爭武器。自從有了海上戰艦,衡量壹艘戰艦戰鬥力的壹般指標主要取決於戰艦攜帶的主炮數量、口徑和射程。在最早的時期,領海的概念受限於海岸的火炮所能到達的距離和艦炮的射程。決心在海上避免艦炮對陸地的攻擊,避免岸炮對軍艦的攻擊。最早出現在海上的是荷蘭。當時艦炮的最大射程不超過3海裏(5-6公裏),所以最初的領海寬度被定義為3海裏。所以被當時的海洋強國所接受。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火炮的性能不斷提高,射程不斷增加。各國逐漸將領海擴大到711.22公裏。壹戰前後壹般艦炮射程達到20公裏左右,12海裏約22.224公裏。此時,許多國家傾向於用12海裏(22公裏)作為領海寬度。

人們常說的12海裏的領土主權,3海裏的領土主權,本來就是用艦炮的最大射程來衡量的,火炮的射程就是壹個國家的領土範圍。到二戰時,最大的艦炮射程超過40公裏。因此,大多數國家逐步實行12海裏的領海寬度。後來,壹些國家甚至提出了200公裏經濟區的概念。?

建國後,毛主席專門就如何界定我國領海問題咨詢海洋專家。1958年8月22日,周恩來以國務院名義邀請專家探討我國領海的設立標準,毛主席參與討論。專家向毛主席介紹了領海的地位和作用,領海的劃分方法和世界各國采用的領海制度。當時世界沒有公認統壹的領海寬度。

海洋專家對毛主席說:“那時候領土主權劃分不壹樣。發達國家壹般要求是3海裏,不發達國家是12海裏。因為不發達國家沒有絕對的力量,所以世界壹直追求3海裏。”

毛主席問:“為什麽?”

海洋專家說:“發達國家要求3海裏,是因為其他國家很難到達其領土邊緣,尤其是美國,定為1海裏,其他國家都過不去。相反,他可以利用這壹條款進入其他國家的領土邊緣。”

“發達國家憑借其經濟和軍事實力,大肆侵占別國海域,掠奪海洋資源。他們主張3海裏的領海寬度,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主張12海裏以上的領海寬度,以保護自己的領土主權和國土安全。"

毛主席說:“就是這裏,1多海裏。很多國家的內河都變成了帝國主義的水道。我們支持12海裏。”

毛主席在那裏認真聽著,問專家:“領海拓寬對商船航行有影響嗎?”

專家回答:“不會,海洋法規定商船的正常經營活動可以無害通過領海。”

毛主席點點頭,然後指著地圖上的渤海問:“如果我們把領海寬度定為12海裏,渤海還是公海嗎?”

專家沈思了壹下,回答說:“渤海最寬的老鐵山水道不到24海裏,所以渤海將成為中國的內海,中國將享有完全的主權。”

毛主席微笑著站起來,自言自語道:“看來為了國家的安全和繁榮,應該有更廣闊的領海。”

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中國發表聲明:

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裏。任何國家的船舶進入12海裏中國領海,都需要提前通知,並允許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 * *在華沙大使級會談上確立的12海裏領海線,美國表示尊重中國宣布的12海裏領海線。

毛主席對於中國的領土安全是高瞻遠矚的,12海裏的領海制度更有利於不發達國家,得到了世界的認可。中國確定了12海裏的領海寬度,渤海成為中國的內海。1982年,毛主席宣布領海寬度為12海裏,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可。這個領海寬度的標準已經成為國際慣例和國際標準,壹直執行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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