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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現行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最重要的壹部是《招標投標法》。同時,《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也有相關規定。

但具體執行主要依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招標投標是促進基本建設領域競爭的壹項綜合性經濟責任制。壹般有多家施工單位參與工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單位(施工單位)。誰工期短、成本低、質量高、信譽好,誰就被授予工程任務,由承包商與發包單位簽訂合同,以交鑰匙方式組織施工。

我國招標承包制的組織程序和工作環節主要包括:

(1)編制招標文件。招標申請獲得批準後,建設單位需要編制招標文件,主要包括:項目的綜合說明(項目範圍、項目、工期、質量等級、技術要求等。)、施工圖及說明、實物工程量清單、材料供應方式、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對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現場踏勘日期等。

②確定標底。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圖紙和現場實際情況,組織專業人員編制工程總造價和單項費用,報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標底壹經確定,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如果有些投標單位對編制標底的業務不熟悉,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可以幫助編制,也可以由設計部門和施工單位共同組成投標咨詢組,承擔投標單位編制標底的業務。標底不得高於項目批準的總投資。

(3)進行投標。壹般分為投標和遞交投標函、開標、評標、決標等幾個步驟。

(4)簽訂工程合同。投標人應根據中標通知書規定的內容與招標人簽訂總價合同。合同簽訂後,應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合同可經當地公證單位公證,並接受法律監督;行政監督也可以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進行。

招投標制度是為合理分配招標人和投標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強招投標制度建設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招投標制度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通過投標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是充分發揮競爭機制的作用,使市場主體在平等條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招投標是市場競爭的壹種重要方式,其最大的優點是能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招標采購,眾多投標人可以公平競爭,以最低或更低的價格獲得最好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招標工程質量,提高國有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各行業投融資管理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

(2)通過投標提升企業競爭力。

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提高創新活力,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提高生產和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增強市場信譽和競爭力。

(3)通過招投標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維護和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市場交易的公平性、滿意度和公信力,推進社會和企業的法治和信用建設,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

(4)通過招標打擊腐敗。

有利於保護國家和社會利益,保證國有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其浪費和流失,構建社會監督制約體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交易。在世界各國公共采購制度建設的初期,招投標制度由於其規範、公開的程序,往往能對打擊腐敗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然而,隨著腐敗與反腐敗博弈的深入,腐敗活動將以更加隱蔽的形式存在,這對招投標制度的設計者提出了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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