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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的施工程序是什麽?

建築施工程序是指在工程的整個施工階段必須遵循的順序,是通過多年的施工實踐發現的客觀規律。壹般是從接受建設任務到竣工驗收的主要階段的順序。

建築施工程序的分類

壹般可分為確定施工任務、施工規劃、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竣工驗收五個階段。順序和內容如下:

壹、落實施工任務,簽訂施工合同。

施工企業承擔施工任務的方式主要有三種:

壹是國家或上級直接下達的任務;

二是施工企業自行接受或建設單位委托的任務;

三是參與公開招標並中標。

國家直接下達任務的方式逐漸減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施工企業和施工單位自行承接和委托的方式有多種。以招標方式發包承包施工任務,是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壹項重要措施。

無論以哪種方式承接建築工程,施工單位都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已簽訂施工合同的施工項目,視為已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簽訂合同的建設項目,必須是經過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有計劃任務書、初步計劃和總概算,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投資已落實。否則不能簽訂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任何壹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統籌安排,做好施工規劃

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施工單位總承包方在調查分析資料的基礎上,擬定施工方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調配施工力量,安排總體施工進度,確定主體工程施工方案,規劃整個施工現場,統籌安排,制定綜合施工方案。批準後,將組織施工先遣人員進場,與建設單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方案中確定的總體施工準備工作,正式開工建設項目。

三、做好施工準備,提出開工報告。

施工準備是施工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施工準備主要包括:技術準備、材料準備、勞動組織準備、施工現場準備和場外準備。在壹個施工項目日進行圖紙會審時,編制和批準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圖預算和施工預算:組織材料、半成品、構件的生產、加工和運輸,組織施工機具進場,搭建臨時建築,建立現場管理機構。派出施工隊伍,拆除原有建築物,做好“三通壹平”,做好現場勘測和建築物定位放線準備工作。此時,施工單位可以向主管部門提交開工報告。

第四,組織全面建設

組織擬建項目的總體施工是整個建築施工過程中最重要的階段。開工報告批準後方可開工。是加工制作過程把設計師的意圖和施工單位的期望變成了真正的建築產品;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采用施工組織規定的方法和措施,完成全部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任務。這壹過程決定了施工工期、產品質量和成本以及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要對施工巾進行跟蹤檢查,控制進度、質量、成本、安全,確保達到預期目的。

在施工過程中,許多單位和專業經常相互配合,因此需要加強現場指揮、調度和多方面的平衡與協調。在有限的場地內投入大量的材料、構件、機械和工人,要全面統籌安排,組織均衡連續施工。

動詞 (verb的縮寫)竣工驗收和交付。

竣工驗收交付是建築施工的壹個階段,也是建設工程施工程序的壹個階段。工作內容和要求是壹樣的。建築工程的施工程序如下:

參考

↑?劉中伏。建築施工組織與現代管理。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6年3月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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