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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建築企業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在我們平常的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人會使用責任書。責任書是壹份文件,規定了責任,並確定了應承擔的任務。我相信很多朋友對擬責任書很苦惱。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建築企業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1壹、簽訂責任書的相關方。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設工程代理企業標準》、《HSE承諾管理程序》Q/CJG2003.1-2015、油氣田地面施工作業隊。

2.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對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新設備時,必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5.在危險因素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6.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如實告知員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7.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和使用。

8.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優秀班組或個人給予適當獎勵;對於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者,項目部將給予特別獎勵。

9.對違規操作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至500元的罰款,對屢教不改者,項目部有權勸阻。

10.項目部有權視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警告、處罰和罰款。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制止他人的違法行為,有權拒絕違反安全勞動保護法規、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遇有嚴重危及生命的情況,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2.服從項目部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自覺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少於24小時),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嚴格遵守“六不準”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嚴禁酒後作業。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私自上崗作業,不打鬧、開玩笑或從事其他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情,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傷害他人”。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廠。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6.因個人違規造成工傷事故或傷害他人的,除承擔事故責任外,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予以辭退。

7.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給項目部設備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除相應賠償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對惡意損壞項目部設備和財產的個人,項目部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8.在項目部工作期間因私事外出的人員應承擔安全責任。如果妳需要離開工廠超過兩個小時,妳必須填寫登記表。

第三,其他

1.已簽訂責任書並能自覺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方可上崗,未簽訂責任書的人員不得上崗。

2、本《責任書》壹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部委托負。

負責人與在職員工簽訂合同並督促執行。

在職員工(簽名):年月日

工地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單位(蓋章):

建築企業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2甲方(公司):

乙方(項目經理):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規範和統壹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施工項目安全、優質、按時完成,進壹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責任,進壹步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防止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和公司聲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公司各項目部必須與公司簽訂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和檢查依據。

壹.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2、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3、項目部隊列入建設項目預算的安全工作環境和安全措施費用,應用於施工安全,不得挪作他用。

4、項目部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

5、項目部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人,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立明顯標誌。

6、實現目標管理,加大施工現場事故處理力度,堅決遏制安全施工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杜絕死亡事故。壹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集團公司報告。

7、15工程開工前辦理安全開工備案手續,準確填寫工程人員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等信息。,並經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開工。

8.在工程開工前15天內辦理安全監督手續。同時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安全評估並簽訂防護用品費用預約。為了申請安全監督,不得開工。

9、塔吊使用前必須報請有關部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團公司建築工程安全的主管部門。負責集團公司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有權對分公司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11.其他未明確的責任見國家、省、市法律法規。

二、安全管理目標承諾

1,事故管理

特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為零;壹般事故死亡率和重傷率為零;重大事故整改率95%以上,壹般事故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時解決率為100%。

2.安全管理

(1)根據施工組織設計采取的安全措施,工程實施率達到90%。

(2)施工現場由分公司經理或項目經理每月組織兩次。

全面檢查。

(3)施工現場各級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目標責任書落實率達到100%。

(4)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不少於1人。

(5)施工現場塔吊檢查率達到100%,腳手架及高空防護工程、施工用電、施工機械及材料運輸、起重設施驗收率達到100%。

(6)施工現場各類機械和機電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教育

前三級勞動者受教育率達到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到100%;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第三,獎懲

1,按照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達標。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的實施。

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分公司或項目部將對受傷人員進行經濟補償,並對項目經理處以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發生經濟損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5438+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對項目經理處以1萬元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至65438萬元之間的,對項目經理罰款5萬元。

4.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的,對項目經理罰款5000元,不報告事故或阻礙調查的,罰款20000元。

5.全年無事故,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65,438+000%的單位,將按照公司對獲得省市安全文明工程項目的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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