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中國質量認證雜誌》2003年第11期)
中京科環質量認證有限公司楊
關於“工藝材料”
術語“產品”註釋中對“工藝材料”的描述總結如下:
"-工藝材料(如潤滑油)"
"工藝材料(如燃料、冷卻劑)"
“工藝材料通常是有形的產品,其數量具有連續的特點。硬件和工藝材料通常被稱為商品。”
其中,並沒有解釋“工藝材料”像“服務”是什麽。
按照筆者的理解,“工藝材料”顧名思義,多是“工藝”(不是五金的流水線);它是有形的,但它是不成形的,或者是不成形的,或者是不能成形的;大部分是連續的、可流動的,它們依賴於其他物質(如瓶、袋、繩等。)進行成型、包裝、搬運和儲存;並且大部分處於“物質”狀態,其量具有連續的特征(不算)。
用術語列舉的例子,如潤滑油、燃油、冷卻液等,都是“液體”物質,還有很多這樣的“過程物質”,如油漆、自來水、飲料、酒、醬油、醋等。
除了“液體”材料,還有:
“氣態”材料,如煤氣、天然氣、氧氣、氫氣、乙炔氣和氬氣;
“粒狀”材料,如水泥、沙子、洗衣粉、糖、堿面、尿素、煙草等。;
“條狀”材料,如電線、鋼筋、鐵絲、面條、化纖、棉紗、縫紉線等。
“片狀”材料,如鋼板、鋁板、銅箔、紙、布等。
建築工程設計行業中的“產品”
在對服務業“產品”的探討和研究中,筆者遇到了“建築工程設計業”的產品是什麽的問題。
有人認為是“服務”,因為評審委員會的業務活動分類確定為“34項科技服務”;
別人以為是“軟件”,其實有“服務”;
也有人認為是“設計”。
筆者認為這些觀點值得討論和澄清。
什麽是“服務”?“產品”壹詞的註釋指出,“服務通常是無形的,是至少壹項需要在供應商和客戶之間完成的活動的結果”。設計單位不能只靠和客戶“接觸”來幫業主建“建築設施”。它必須向業主提供圖紙等設計文件所攜帶的“信息(如建築設施特征-0.00、標高、紅線、長、寬、高、角、垂直度等復雜尺寸、數據等信息)”,以便按圖紙組織建築施工。
正因為如此,當幾乎100%的工程設計院執行ISO9001:2000: 2000標準時,“7.3設計和開發”都是“圖紙、計算書、規範”所承載的“信息”,也就是“軟件”;幾乎100%的工程設計院沒有“設計開發”這項“服務”;幾乎65,438+0,000%的工程設計院沒有按照第8.2.4條對服務的產品進行監視和測量(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不對服務進行設計開發和監視和測量是正確的)。
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業務活動分類,共有“34項科技服務”三大類,其中“自然科學與工程研究與實驗開發”和“社會科學與人文研究與開發實驗”都屬於“研究與開發實驗”,兩者都是用於提高知識儲備和促進這些知識的應用。顯然是指“知識(特別是軟件)及其推廣應用,屬於科技服務”;第三類是“建築工程業務及其相關技術咨詢”,與“建築工程設計產品”相對。既然這三者都在這個範疇內,“建築工程業務及其相關技術咨詢”就絕不會是“替代產品”;永遠不要看到“科技服務”,不顧其本質,單純的認為是“服務”。
至於有些人認為的“設計”,這只是通常的“模糊說法”或“不嚴謹說法”。可能大家還在想“設計文檔”。因為“設計和開發”的定義已經告訴我們,它是壹個過程,而不是過程的結果,所以“設計”不是產品。
那麽,“建築工程設計行業”到底是什麽產品呢?
在本刊第九期,作者研究了“產品”壹詞的註釋:“許多產品是由不同類型的產品組成的,服務、軟件、硬件或工藝材料的區分取決於其主導成分”,得出“產品的類別成分客觀存在“1主導成分+X非主導成分(X≤3)”,即“65433”。
因此,筆者認為“建築工程設計業”的產品的主導成分是通過設計者提供的擬建工程(硬件為主)的“特性”信息或“規範”進行施工,這些“特性”信息或“規範”就是“軟件”;非主導部分包括“服務(如協助業主辦理承接工程前的審批手續、預可行性或可行性報告等免費技術咨詢、設計交底服務、現場施工服務、協助竣工驗收服務、竣工交付後回訪等。)”、“工藝資料(如設計文件中使用的圖紙、接待業主時準備的茶葉等。)”和“硬件(如設計文件的支持介質——軟盤和光盤),接收業主。
由此,“建築工程設計行業”的產品屬於“軟件”,其組成結構是“1+X”的形式。
不管多少年了,業界都承認甚至不屑於“工藝材料”和“硬件”的存在,但這四個產品類別是客觀事實。可想而知,如果業主來設計院,連壹把椅子(五金)、壹杯茶(工藝材料)都不給,再加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不知道會出現什麽樣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