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刑事訴訟法專家意見會在幾天內送達。
1.刑訴法沒有明確規定幾天內送達鑒定意見,但實際情況是三天內送達。鑒定是司法鑒定機構在刑事訴訟中,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便於審判和定罪,對物證或者人的精神、身體狀況作出的專門判斷。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六條為了查明案件事實,需要解決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時,應當指定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第壹百四十七條鑒定人進行鑒定後,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名。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交付方式有幾種適用情況。
1.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2.受送達人或者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也可以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貨。
3.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以及其他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除外。通過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4.直接委托或者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5.接收對象之壹是軍人的,通過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轉送。
6.受送達人被收監的,應當通過其所屬的監獄轉交。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應當通過其所屬的義務教育機構轉交。
7.送達期間轉發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8.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公告後六十日,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時,應當將理由和過程記入案卷。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第九十七條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副本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的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違法嫌疑人或者被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鑒定意見副本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後進行重新鑒定。對同壹行政案件中同壹事項的重新鑒定以壹次為限。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鑒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決定重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