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本科、專科層次招生。
第三條按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學校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國家標準代碼:13776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
第七條辦學定位:學校秉承“創業創新、知識管理”的校訓,實行“校企融合、產學互動”的辦學模式,致力於培養信息技術應用型全日制本科、專科人才。
第八條畢業證書的頒發:學生畢業後,授予“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九條地點:江西省南昌市灣裏區羅亭鎮先鋒軟件園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條學校設招生咨詢委員會、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核學校招生政策,對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第十壹條學校設有招生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普通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教育部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和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3)組織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各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的招生信息服務和咨詢工作。
(四)負責學校各類考生的錄取工作,並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類問題。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查新生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法規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相關工作要求,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歷年實際招生情況確定省級和專業計劃。經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劑各地統考招生不均衡情況。因生源不足而減少的招生計劃,以及其他招生類別減少的招生計劃,按預留計劃辦理。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不耍花招”、“不收費”的規定。
第十五條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每類招生人數和類別(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或以我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六條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社會需求大、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於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基礎學科或專業,可采取壹定措施予以扶持;對於社會需求小、報考學生少的專業,學校可以調整招生計劃,采取減少招生、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第五章招生專業
第十七條本科招生專業
序列號
專業規程
專業名稱
教育制度
學費
1
810203
軟件工程
壹紀
23000
2
760303
智能控制技術
壹紀
23000
三
810206
大數據技術及應用
壹紀
23000
四
810201
計算機應用工程
壹紀
23000
五
810202
網絡工程
壹紀
23000
六
810205
信息安全和管理
壹紀
23000
七
810301
通信工程
壹紀
23000
八
720301
航海工程
壹紀
23000
九
830302
會計
壹紀
23000
10
830801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壹紀
23000
11
850102
數字媒體藝術
壹紀
25000
12
850104
環境藝術設計
壹紀
25000
13
810207
區塊鏈技術及應用
壹紀
36000
14
810208
虛擬現實技術及應用
壹紀
23000
15
860101
網絡和新媒體
壹紀
23000
第十八條高校招生專業
序列號
專業規程
專業名稱
專業領域
教育制度
學費/年
1
610205
軟件技術
網絡軟件設計
三年
11500
2
610205
軟件技術
Ui設計
三年
11500
三
610205
軟件技術
軟件測試技術
三年
11500
四
610205
軟件技術
移動互聯網開發技術
三年
12800
五
610205
軟件技術
網絡遊戲開發
三年
11500
六
560309
工業機器人技術
三年
14800
七
610208
嵌入式技術及應用
三年
11500
八
610215
大數據技術及應用
三年
15500
九
610217
人工智能技術服務
三年
16500
10
540502
建設成本
三年
12800
11
600606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三年
11500
12
610202
計算機網絡技術
三年
11500
13
610211
信息安全和管理
三年
11500
14
610213
雲計算技術及應用
三年
11500
15
610301
通信技術
三年
12800
16
610207
動畫制作技術
三年
11500
17
630302
會計
三年
11500
18
630801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
三年
11500
19
630804
商業數據分析與應用
三年
16500
20
650103
廣告設計與制作
三年
11500
21
650111
環境藝術設計
三年
11500
22
670411
電子競技與管理
王宇電競
三年
14800
23
670102
學前教育
三年
11500
24
610205
軟件技術
三年
14800
25
610216
虛擬現實應用技術
三年
14300
26
630805
跨境電子商務
三年
14800
27
610205
軟件技術
區塊鏈
三年
16000
28
610210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三年
11500
29
660102
網絡新聞與傳播
三年
11500
30
660208
影視多媒體技術
三年
11500
第六章準入原則
第十九條我校實行“學校負責,省(市、區)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堅持德智體全面評價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範地選拔學生,兼顧考生綜合素質。學校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十條普通文理類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誌願”的原則選拔學生。不能滿足專業誌願的考生,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未滿錄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辭退。非平行誌願省(市、自治區)實行誌願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如果第壹誌願不滿足,則從第二誌願的考生中錄取,以此類推。
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政策規定錄取。如果沒有相關規定,文科考生依次對比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理科考生依次對比數學、語文、外語、理科。
第二十壹條藝術體育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學校的美術專業,既有文科,也有理科。單獨設置校考的省份,文化成績過線,校考合格。根據學校考試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設立單獨招生考試的省份采用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聯考成績。文化成績過線後,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如遇專業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數線排序。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按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成績排序。
(2)體育專業,采用各省(市、自治區)體育專業聯考成績。文化分數線過線後,按照專業分數線從高到低進行選拔。專業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數線排序。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按語文、綜合、外語、數學成績排序。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和相關省份的高考加分降級政策執行,在錄取時予以認定。
浙江省考生必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的要求。在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果沒有政策分,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對比高考單科成績。
第二十三條我校原則上只招收高考語言為英語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可特殊考生加分或減分政策,按照其填報誌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根據誌願投檔批次的順序,我校原則上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考生的投檔比例;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省征兵辦公室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在參加高考過程中有嚴重失信行為或在高考電子檔案中有失信記錄的考生,不得被我校錄取。
第二十七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字[2003]3號)及有關省(市、區)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選擇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否則,學校有權轉到其他合適的專業。
第二十八條鑒於教育部和各省市正在進行招生制度的各項改革,如我校的錄取原則與教育部和各省市的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和各省市頒布的錄取政策為準。
第七章新生入學和資格審查
第二十九條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時,學校將審查其入學資格。復試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三十壹條、學習期間,凡發現錄取資格有弄虛作假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壹經查實,壹律撤銷錄取資格。
第三十二條上述所有處分決定將提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
第八章學籍和畢業(結業)證書的種類
第三十三條凡經學生所在地省級高新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按時到校報到,在我省教育廳登記學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對考試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授予加蓋教育部統壹印制的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印章的本科、專科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未經當地省級高新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不予註冊為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校在江西省內招收的學生納入自考管理。自學考試修完專業學分的學生,可獲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頒發,加蓋我校公章,國家承認。
第九章學費標準、獎學金貸款、獎學金及退學退款辦法
第三十四條學費標準: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公示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五條獎學金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選拔條件:學生在校期間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各科學習成績優秀;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可以申請獎學金。貧困家庭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評定程序:個人申請,班級評定,學校部門評定,學校學生資助評定委員會審核,報教育部門批準。
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學年8000元。
2.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壹級4400元/人,二級3300元/人,三級2200元/人。
4.生源地助學貸款:已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居住地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無息),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5.國家征兵經費:在校學生、畢業生、退役士兵和直接招收的士官均可申請國家征兵經費,大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按當年學費標準和國家政策執行。
同時,每個大學生都可以享受南昌市城鄉居民醫保。
第三十六條退學退費辦法:學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學,我校將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頒布的《江西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退學退費辦法》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及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八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於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市、區)高考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四十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壹條學校法定代表人及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www.jxedu.gov.cn。
第四十二條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791-83792888,87700888(傳真)
學校網址:/
監督電話:0791-8379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