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價格監審品種,並報省物價局備案。
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化,省物價局可以適當調整監審品種,報省人民政府備案並公布。第三條生產經營本規定監審範圍內商品和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本規定。如有變更價格的需要,應主動向物價部門提出調價意見,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並接受物價部門的監督檢查。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宏觀調控,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和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增強政府調控市場價格的能力。第二章監審方式第五條下列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實行價格申報:
(壹)糧油:秈米、面粉(包括國家定價和市場調節價)、食用植物油、面條、幹米粉;
(2)副食品:牛奶、鹽、糖、醬油、豆制品、奶粉;
(三)日用工業品:洗衣粉、肥皂、液化石油氣、民用煤、民用煤氣、棉絮、棉衣棉褲、汗衫背心、燈泡;
(4)服務:壹般理發、學雜費、托兒費、醫療費、當地公共交通費、房租、自來水、商品房。第六條列入價格申報的品種需要調整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壹)屬於國家定價的品種,由價格主管部門向上壹級價格主管部門申報;
(二)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品種,由生產經營者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核,業務主管部門應在3日內完成審核,然後由業務主管部門報同級物價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生產經營者,應向工商註冊地的同級物價部門申報;
(三)食用植物油和市場調節價秈米、面粉的價格,由生產經營者按照前款規定申報,經受理申報的價格主管部門、省轄市、地區所在地市和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物價局審批;其他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品種,由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服務的單位按照前款規定向同級物價部門申報。第七條申報內容包括:申報品種、收購價格、生產成本或流通費用、現行價格、擬調整價格、調價幅度、調價原因、出臺時間等。第八條受理申報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價格申報報告之日起7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明確答復申請人;逾期未答復的,申請人可以自行調整價格。第九條對粳米、雞蛋、豬肉、生豬、作業本等壹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實行價格備案。第十條列入價格備案的品種需要價格調整的,按下列程序備案:
(壹)屬於國家定價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在調價前10日向上壹級價格主管部門報送調價意見及相關材料;
(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生產經營者應當按隸屬關系報同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核,並在調價5日前將調價意見及相關材料報送同級物價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生產經營者,應向同級物價部門備案辦理工商登記。第十壹條價格主管部門壹般不回復價格備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物價部門可以進行幹預:
(壹)價格漲幅超過12%;
(2)調價區間在1個季度以內;
(三)年價格漲幅已超過36%的;
(四)調價理由不充分的;
(五)調價後可能對市場價格穩定和人民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的;
(六)價格調整行為違反國家價格法規和政策。第十二條價格主管部門對調價備案品種幹預的意見主要包括:不同意調價、推遲出臺時間、縮小調價幅度等。上述幹預意見必須在收到調價備案報告之日起5日內通知備案單位,否則,備案單位有權按期調價。
價格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價格補貼情況。第十三條對納入監審範圍的少數重要品種,根據控制市場價格總水平的需要,實行差率控制,包括制定指導購銷差率、批發零售差率、費用率和利潤率,生產經營者必須遵循。
滑差率控制可以獨立實施,也可以采用價格申報和價格備案雙向控制。第十四條滑控品種可以根據不同時期的市場變化進行調整。省物價局統壹制定差率的品種有:市場調節的秈米及面粉、面條、絮棉、幹米粉、糖、食用油、洗衣粉、民用燈泡;市、縣物價局規定的品種為:其他大米、面制品、牛奶、醬油、豬肉、民用煤、豆制品。
物價部門制定差率時,應事先征求同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