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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保險費率的制定原則

什麽是強制保險?

1.什麽是強制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2.為什麽要實行強制保險制度?

強制保險是責任保險的壹種。目前,現行的商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責險”)是由被保險人在自願的基礎上購買的。現實中,商業三責險的費率相對較低(2005年約為35%),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壹些受害人往往因為沒有保險保障或受害人支付能力有限而得不到及時賠償,這也引發了大量的經濟賠償糾紛。因此,強制保險制度的實施,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提高三責險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基本的保障。

3.誰需要購買強制保險?

根據《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強制保險。《條例》同時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辦理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辦理保險,並處應當繳納保險費兩倍的罰款。

4.對公眾實施強制保險制度有什麽好處?

強制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的經濟補償和醫療救治;有利於減輕交通事故當事人的經濟負擔,解決經濟賠償糾紛;通過實施“獎優罰劣”的浮動費率機制,有利於促進駕駛員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有利於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維護社會穩定。

5.強制保險和現在的商業三責險有什麽區別?

第壹,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在商業三者責任險中,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確定賠償責任。第二,保障範圍不同。除《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在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免賠額、免賠額或責任免除。第三是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辦理強制保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延遲承保、隨意解除合同。第四,根據《規定》,交強險的保險條款和基本費率全國統壹,保監會將按照交強險業務整體“不盈不虧”的原則核定費率。第五,強制保險有分項責任限額。

二、責任限額和費率

6.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多少?

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5萬元、醫療費用8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上述三項限額的20%計算。

7.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是如何確定的?

強制保險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是在綜合考慮賠償範圍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制定的。如果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過低,就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責任限額過高,就會導致費率大幅上漲,消費者難以承受。根據數據分析,在總賠償責任限額6萬元以下,可以解決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強制保險的目的是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渠道有很多,強制保險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壹。強制保險實行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並不意味著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多只能從各種渠道獲得6萬元的賠償。除了強制保險,受害者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賠償,如商業三責任險、人身意外險、健康險等。此外,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根據傷害程度,通過法律手段向肇事者要求更高的賠償。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購買強制保險後,還可以根據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強制保險的基礎上,購買商業三責險作為補充。

目前6萬元的總責任限額比較符合當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者支付能力、保險公司經營能力。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水平將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逐步提高。這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強制保險制度實施壹段時間後,中國保監會將根據《條例》的規定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該制度實施的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適時調整責任限額。

8、醫療費賠償限額夠不夠?

交通事故醫療救援費用壹直是社會廣泛關註的問題。在確定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過程中,保監會對保險行業交通事故醫療賠償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並征求了包括醫學專家在內的社會各界意見。目前8000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可以滿足壹般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需要,為大部分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時的保障。對於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時,根據《條例》的規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不會因醫療搶救費用不足而延誤治療。受害人獲救後,還可以獲得死亡傷殘賠償。強制保險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壹個完整的保障體系,可以幫助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及時的救助和賠償。

9.強制保險的費率是如何制定的?

強制保險的價格與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在費率厘定過程中,中保協組織國內財險公司精算師和產品開發骨幹組成項目組,聘請亞洲知名精算事務所參與。通過整合保險公司的歷史賠付數據,運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充分分析了賠付原則、承保範圍、賠付標準、強制要求、機動車輛數量增加、承保範圍擴大等各種變化因素對保險事故發生頻率和各種責任限額下平均賠付水平的影響。

保監會在審批行業上報的保險費率過程中,廣泛聽取了部分消費者代表、相關部委和專家學者的意見。按照《條例》規定的原則,綜合考慮當前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險公司經營能力,審批費率方案。

10.為什麽目前強制保險實行全國統壹價格?

強制保險是壹種全新的保險制度。考慮到強制保險在法律環境、賠償方式等諸多因素上不同於商業三責險,第壹年將實行全國統壹的保險價格。在實踐中積累業務數據,實行“獎優罰劣”的浮動費率機制,並根據各地區業務情況,逐步在費率中加入地區差異化因素,逐步實行差異化費率。

11.強制保險“獎優罰劣”的方法是什麽?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安全駕駛人可享受優惠費率,交通違法者承擔高額保費。建立這樣壹種“獎優罰劣”的浮動費率機制,運用費率杠桿的經濟調節手段,可以提高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識,促使駕駛員安全駕駛,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監會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費率浮動機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爭取盡快出臺並向社會公布。

12.強制保險如何體現不盈不虧的原則?

根據《條例》精神,不盈不虧原則是指保險公司在確定費率時只能考慮成本因素,不設定預期利潤率,即費率構成不包括利潤。換句話說,不盈不虧原則體現在費率制定環節,而不是簡單等同於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來實現微利,也可能在新環境下因賠付成本過高而遭受損失。

為落實這壹原則,保監會將采取以下措施:壹是根據《條例》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將強制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和核算。二是加大檢查力度,每年對保險公司的交強險業務進行檢查,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第三,根據保險公司整體盈虧情況,保監會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調整保險費率。

三。保險和理賠

13.哪些保險公司可以辦理強制保險業務?

該條例規定,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中資保險公司可以經營強制保險業務。未經中國保監會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強制保險業務。目前,中國保監會已批準22家中資保險公司經營強制保險業務,並向社會公布。

14.購買強制保險後是否沒有必要再購買商業三責險?

交強險主要是承擔廣覆蓋的基本保障。對於更多樣、更高、更廣的保障需求,消費者在購買強制保險的同時,可以自願購買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比如,很多投保人都購買了責任限額為20萬元的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以及附加的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和單獨的玻璃破碎險。強制保險制度實施後,消費者必須在原保險合同到期後,首先購買強制保險。同時,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購買不同等級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如5萬元、654.38+萬元、654.38+05萬元或更高)、車損險和各種附加險,讓自己擁有更高水平的保險保障。

15,可以買多份強制保險嗎?

每輛機動車只需要壹份強制保險。被保險人需要獲得更高的責任保障,可以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

16.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限是多久?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1年內被保險人可以辦理短期強制保險的情況只有四種:壹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二是機動車臨時在道路上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報廢年限不足1年的;四是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7.什麽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墊付受害人的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為了保證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條例規定,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同時,保險公司有權向加害人追償先行墊付的搶救費用。

18.強制保險制度何時實施?原來的商業三責險有效嗎?

根據規定,強制保險制度於2006年7月1日實施。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自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強制保險,並在投保的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強制保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且保單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身攜帶保單備查。原商業三責險到期後,應及時投保強制保險。

19.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享有哪些權利?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除按照強制保險的規定獲得賠償外,還享有下列權利:

(1)投保人投保時選擇有資格從事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2)保險公司在簽訂強制保險合同時,不得強迫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或者提出其他要求。

(3)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強制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重要事項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4)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並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賠償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

(5)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六)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核實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於被保險人,在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10天內賠償保險金。

20.投保人購買強制保險有哪些註意事項?

投保人在購買強制保險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如實填寫申請表,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復印件;

(2)簽訂強制保險合同時,被保險人應當壹次性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附加其他條件;

(3)保險標誌應當放置在被保險的機動車上。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改裝、安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的,被保險人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更正手續。

(5)強制保險合同到期時,投保人應及時續保,並提供上壹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勘查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訴訟時,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21.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與強制保險是什麽關系?

根據《條例》規定,在施救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以及事故發生後機動車逃逸三種情況下,救助基金將墊付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部分或者全部施救費用。同時,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救助基金的來源包括:壹是按照交強險保險費的壹定比例提取的資金;二是對未按規定辦理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三是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第四是救助基金的利息;五是其他資金。有關部門正在制定救助資金管理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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