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
(1483-1546)在愛爾福特大學拿到文學碩士學位,學了半年法律。然後去修道院苦修,1510做了神父。1512在威登堡神學院獲得博士學位,隨即講授聖經。他是德國第壹批對照新舊合同原文用德語授課的教授之壹。但他繼續苦修教法,無論如何也得不到內心的平靜。直到有壹天他在研讀聖經的時候,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 17),他才恍然大悟,原來人得救,只是因為他相信“神”,相信神的恩賜,其他壹切律法都不能保證人可以“稱義”。他的信念也得到了同校壹些教授的支持。此外,他還目睹了有人被騙買贖罪券,聽到了教會主教買賣神職的醜聞。他開始抨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做法。
10月365438日他把他的95篇論文貼在了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的贖罪券上。由於那天正好是萬聖節,人們去教堂祭拜遺物,自然有很多人看到了貼出的內容。
馬丁·路德的主要觀點可以概括如下:
壹:“因信稱義”,信可以得救,人人可以直接與神溝通;
二:聖經是唯壹的信仰來源(之前教皇也被視為神,也是信仰的來源);
第三,每個信徒都能以自己的方式自由理解和詮釋聖經;
洗禮和聖餐是唯壹值得保留的儀式;
第五,取消了對聖母瑪利亞和聖徒的崇拜;
六:煉獄不存在;
七:牧師可以有性生活,也可以結婚;
八:訂單不壹定要存在。
猶如晴天霹靂,雖然印刷才使用不久,僅僅兩個星期後,馬丁·路德的運動《九十五條論綱》就已經傳遍了德國,得到了德國貴族和人文主義者的大力贊同和支持。四周後,各種譯本傳遍西歐。
教皇和教廷大怒,最後下令將他逐出教會。他只要改革壹部分教會制度,從此不再承認教皇的權威,只以聖經為權威。
此後,他所代表的教派被稱為“新教基督教”或“新教”,而東西方天主教則成為舊教。
他創立的教會直接變成了路德會或信義會。由於他的保守性格,他的改革宗教會仍然保留著聖經沒有明確禁止的舊宗教傳統,如祭壇、蠟燭、基督畫像、獻祭、周日崇拜和聖誕節。
慈雲裏
(Ulrich zwingli)(1484 ~ 1531)出生於瑞士維爾德豪斯,先後在巴塞爾、伯爾尼和維也納接受教育。茨溫利在維也納學習,當時維也納大學正在進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塞爾特等人的領導下,大學被敦促接受人文主義改革。後來,他在巴塞爾大學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更加堅定了他的人文主義立場。他接受了瑞士東部的牧師職位,並於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茨溫利在語言方面很有能力。他能把希伯來語、希臘語或拉丁語翻譯成蘇黎世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計劃,並成為官方政策。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除了彌撒,代之以茨溫利的聖體版本。宗教改革的主題是教會中的道德重組,他開始攻擊贖罪券,而且是有計劃的攻擊。在聖餐上,他有自己的看法:聖餐是紀念主的儀式,只是象征性的;基督不在聖餐中。這和路德很不壹樣。
加爾文
(1509-1564)加爾文在巴黎長大,在巴黎大學學習了三年神學,然後出國學習法律。1536年,他出版了《基督教原理》壹書,並立即前往日內瓦。他改革教會的提議沒有被接受,他被作為異教徒驅逐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派系奪取了政權,加爾文應邀回到日內瓦,在那裏受到歡迎,並管理了當地教會23年,使其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先判斷”,即壹個人是否得救完全是上帝預先決定的,但他不贊同宿命論。相反,他認為虔誠的信仰和完美的美德是每壹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界上努力工作以榮耀上帝和造福他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商人的歡迎,成為新教的主流,其中長老會發展迅速。長老會制度和諧,由議會選舉產生,獨立行使教會司法權;規定市議會負責世俗事務,教會負責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實際上兩者是壹體的,加爾文實際上成為了這個政教合壹的政治力量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