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強制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由國家授權的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給予法律制裁。其他組織和個人無權行使這壹權力。法律責任分為刑事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經濟法律責任和違憲法律責任。追究法律責任的原則包括:個人負責,不牽連;註重教育原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原則。
“保留追究權”,不是“這個詞”,而是“這句話”,或者壹個詞組。“保留追究權”是壹個法律術語,完整的句子應該是“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意思是:如有必要,隨時可能追究法律責任。“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通常出現在法律文書中,壹方表示雖然自己做了某種行為,行使了某種權利或者原諒了對方的違約行為(或者不構成刑事犯罪),但不想放棄向對方主張責任的權利。言下之意,要看對方的表現。
近日,網上盛傳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女研究生黃燕玲是首例感染新冠肺炎肺炎的“零號病人”,引起廣泛關註。
根據這個傳聞,黃燕玲是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的研究員。2012考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碩士研究生,西南交通大學推薦。他的導師是魏宏平,他質疑說:“黃燕玲在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的資料沒有了。這個人在哪裏?”
對此,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於2月16發表官方聲明,予以否認。
根據武漢病毒,黃燕玲於2015年畢業於武漢理工大學,獲碩士學位。在研究期間,他研究了噬菌體裂解酶的功能及其廣泛的抗菌譜。畢業後壹直在外省工作生活,從未回過武漢,從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2019,身體健康。
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還表示,在當前抗疫的關鍵時刻,相關謠言已經極大幹擾了該所的研究工作,並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所謂“零號病人”,通常是指第壹個患有傳染病並開始傳播病毒的病人。通常稱為流行病學調查中的第壹例。
在傳染病的發生、發展和傳播過程中,以及在對傳染病的認識和研究過程中,首例病例壹直占據著重要的地位。通過對首例病例的認真調查,可以為病因分析、預測、采取控制措施和建立預警機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以下為武漢病毒研究所官方聲明原文:
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聲明
最近,網上流傳不實信息,稱我院畢業生黃燕玲是第壹個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所謂“零號病人”。經核實,我鄭重聲明如下:
黃燕玲於2015畢業於我院,獲碩士學位。在她的研究中,她研究了噬菌體裂解酶的功能及其廣泛的抗菌譜。畢業後,她壹直在外省工作生活。她沒有回過武漢,也沒有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2019。她身體健康。
在這個抗疫的關鍵時刻,相關謠言對我院科研工作造成了極大幹擾。我們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衷心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幫助!
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
2020年2月16日
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成立於1956,是壹家專門從事基礎病毒學研究和相關技術創新的綜合性研究機構,擁有國內唯壹的p4(最高級別生物安全)生物實驗室。2019年,該所微生物菌(毒)種保藏中心被科技部、財政部指定為“國家病毒資源庫”。
《南方都市報》報道稱,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爭議不斷。6月365438+10月31日深夜,中央媒體報道,中國科學院上海藥理研究所和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聯合研究初步發現,中成藥雙黃連口服液能抑制新型冠狀病毒。這壹消息引起了許多人的搶購,但也引起了質疑。
2月1日,上海藥物研究所發布公告稱,向媒體提供的文章“內容準確”。通報稱,研究團隊通過實驗室體外試驗證明雙黃連具有抑制新型冠狀病毒的作用,尚需進壹步臨床研究證實。然而,作為聯合研究員的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沒有站出來說話。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武漢病毒研究所在病毒溯源、病原體檢測、藥物篩選等方面取得了諸多發現。如65438年10月5日分離出病毒株,首次提出“病毒起源於蝙蝠”。
據報道,65438年6月2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確認了新型冠狀病毒2019的全基因組序列;65438+10月5日,病毒株分離成功;65438年10月9日將病毒株資源按標準錄入國家病毒資源庫,進行標準化保藏(保藏號:IVCAS 6.755438+02)。6月65438+10月11日,該研究所向世界衛生組織提交了2019新型冠狀病毒基因組序列信息,並在全球流感* * *共享數據庫(GISAID)中公布,實現全球* * *共享。
65438年10月23日,史團隊在bioRxiv預印平臺發表文章《壹種新型冠狀病毒的發現及其可能來源於蝙蝠》,提出壹種新型肺炎病毒可能來自蝙蝠:“文章首次證實了新型冠狀病毒利用與SARS冠狀病毒相同的細胞進入受體(ACE2) 並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與蝙蝠冠狀病毒的序列壹致性高達96%,為進壹步研究病毒致病機理和病毒溯源提供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