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受理案件的範圍是:
1,虛報註冊資本罪;
2.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3.股票、債券欺詐罪;
4.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罪;
5.隱匿、銷毀會計資料罪;
6.妨害清算罪;
7、公司、企業人員收受賄賂的;
8.賄賂公司、企業人員;
9.非法經營同類業務罪;
10,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11,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1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瀆職犯罪;
13,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14,徇私舞弊、低價轉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15,偽造貨幣罪;16,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17,財務人員購買假幣,將假幣兌換成貨幣罪;
18,持有、使用假幣罪;
19,變造貨幣罪;
20.走私假幣罪等89種經濟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五條取得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破壞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賠贓物,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壹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
(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單據、文件;
(4)偽造信用卡。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七十七條有下列妨害信用卡管理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壹)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或者明知是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或者向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欺詐手段獲取信用卡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