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類小區,即以住宅為主,包括農村住宅,即使晚上噪音超過50分貝,噪音也會擾民。
2、和第二類小區,涵蓋住商混合,夜間噪音不得超過65分貝。而且晚上十點以後,壹直到第二天早上六點,這段時間發出的聲音都是噪音擾民。
3.對於正在裝修的小區,晚上6點至次日早上8點禁止噪聲施工,避免擾民。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築內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時,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對周圍居民的環境噪聲汙染。
第二,對違反規定制造噪音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嚴重環境汙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後責令關閉。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報或者謊報環境噪聲排放申報項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條
違反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設施,致使環境噪聲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第五十壹條
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汙費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按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汙費外,可以根據危害後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搬遷、關閉。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停業、搬遷和關閉。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禁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的設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部門提出意見,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從事產生偶發性強噪聲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五條
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違反本法第二十壹條規定,拒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噪聲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或者機構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中弄虛作假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噪聲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或者機構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壹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作業的,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未按照規定使用音響裝置的,由當地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機動船舶有前款違法行為的,由港務監督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警告或處以罰款。鐵路機車有第壹款違法行為的,鐵路主管部門應當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無論是業主還是需要在小區內建設的單位,白天晚上都不允許有噪音。當然,白天和晚上對噪音的識別是有區別的。對違反規定制造噪聲的個人和單位,可以給予警告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