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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為全面貫徹教育部實施的“陽光工程”精神,做好2021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漯河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立高等學校。

第六條培訓層次:普通高校

第七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學業證書的頒發:

1.學校名稱:漯河職業技術學院

2.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

第九條

1.學校GB代碼:10835。

2.河南招生代碼:6277

3.其他省份的招生代碼以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布為準。

第十條學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學路123號。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十壹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學校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漯河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校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專業招生計劃。2021我校繼續面向河南、廣東、山西、甘肅、遼寧、湖南、內蒙古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將在河南省教育廳審批後公布。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及專業公告形式:壹、請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為準。二是由學校通過招生章程、學校網站、招生宣傳資料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招生對象

第十六條參加過2021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考生,可以報考我院。其他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六章準入原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

1.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和考生的專業意願,向考生分配錄取專業。考生成績相同時,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如果考生的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錄取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果他們不服從專業調整,就會被辭退。

3.藝術類錄取按照河南藝術學院平行誌願審批規則執行。

4.考生加分或降分,按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5.外語僅限英語,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七章學費標準和獎勵措施

第十九條2021年收費標準參照粵府發[2020]456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工科專業收費標準為4200元/生/年,其中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高級編程)、建築工程技術、建築工程技術(裝配式建築)收費標準為4600元/生/年;文管類專業3700元/生/年,其中小學教育(教師培訓)、學前教育(教師培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專業4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住宿標準:6人700元/生/年,8人500元/生/年。

第二十條: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並向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每生/年限額8000元;為貧困學生學校提供勤工儉學崗位,讓每個學生都能實現自己的大學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壹條新生復試:新生入學後,學校對考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試。凡發現舞弊或高考失利者,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時,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咨詢電話和學校地址

招生咨詢電話:0395-2127856、5983516、5983512。

QQ在線咨詢:2211275037,2662464725,351356915438+063240206。

學校網站:

招生郵箱:lhdxzsc@sohu.com

學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學路123號

郵政編碼:462000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河南漯河職業技術學院2021專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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