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軍事法院分為三級:
1,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2、軍區、海軍、空軍、武警和總隊直屬的軍事法院;
3.軍區、海軍、空軍、武警下轄的地區軍事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下,軍事法院根據國家法律審判案件:
1,現役軍人和軍隊職工違反軍人職責等刑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授權審理的軍事經濟糾紛案件和指定管轄的案件;
3.受理棄傷、虐囚案件;
4.教育士兵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軍事法規。
嚴軍法是指軍法的制定和適用比普通法更嚴格、更嚴密。這是因為:
首先,特別法比普通法嚴格是普遍規律,而軍法屬於特別法。其次,國家軍事利益是國家最高利益之壹,軍法比普通法更嚴格,是維護國家軍事利益的需要。
貫徹這壹原則,首先要求軍人承擔比普通公民更多的法律義務。與普通公民相比,軍法賦予軍人的義務有著更高的標準和更嚴格的要求。軍人不僅要履行普通法規定的義務,還要履行軍法規定的各種義務。第二,它要求對違反軍法的行為進行制裁,比壹般違法行為更加嚴厲。軍法對違反職責的士兵的制裁比普通法對公民的制裁更嚴厲。而且即使軍人和普通公民犯了同樣性質的罪,對軍人的處罰也比普通公民重。第三,要求嚴懲戰爭期間違反軍法的行為。因為戰時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大於平時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戰時,軍人的違法行為,甚至壹舉壹動、壹言壹行,都可能給國家軍事利益帶來嚴重後果。因此,戰時的違法行為必須受到嚴懲。
1,軍法必須由國家制定或批準。所謂國家制定軍事法,是指國家主管機關根據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壹定的立法權限和程序,制定具有不同效力層次的軍事法律規範的活動;所謂承認軍事法,是指國家主管機關依照簡易程序,對現存的壹些有利於統治階級軍事利益和安全秩序的軍事習慣和既定慣例,賦予法律效力。軍事法律規範壹旦被國家制定或認可,就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人人都必須遵守。必須強調的是,立法機關的立法活動和任命立法機關的立法活動都是以各級國家代表的身份進行的。這是他們制定或認可的軍事法律規範具有約束力的根本原因。
2.軍事法律規範必須以國家的強制力來執行。所謂強制力,有三層意思。
(1)本體意義,指國家的強制實體。主要包括軍隊、警察、監獄、法院等等。
(2)實施遵守的含義是指國家行政執法機關、軍事行政機關和專門執法機關,憑借國家強制力,要求壹切機關、團體、武裝力量、全體軍人和社會成員無條件遵守軍事法律規範。既享有法定的軍事權利,又必須履行法定的軍事義務。
(3)制裁和獎勵的含義是指壹切違反軍事法律和違法犯罪行為,都要受到相應主管機關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以保證軍事法律規範的實施和遵守。對執行和遵守軍事法律規範成績顯著,符合法定獎勵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由相應的國家機關和軍事機關給予獎勵,鼓勵人們模範執行和遵守軍事法律規範。
3.軍事法的調整對象和範圍必須包括國防、軍隊、戰爭等壹切軍事領域的各種軍事關系和社會關系。軍事領域的壹切軍事社會關系都應歸入軍事法的調整範圍。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現代軍事領域是壹個全球三維體。不僅包括國防和武裝建設領域,還包括國際軍事交流,以及雙邊武裝沖突和多邊戰爭。這些領域既是歷史範疇,也是現實範疇;既是時間範疇,也是空間範疇;既是全球範疇,也是星際範疇;諸如此類。因此,軍事法的調整對象必須滲透到所有軍事領域,而不僅僅是軍事領域的某壹個領域。應該包括國防、武裝力量、國際軍事交流、戰爭等軍事領域的各種軍事關系和社會關系。
4.軍事法必須有其特定的目的和任務。軍事法的目的和任務必須服從於整個法律體系的目的和任務。但是,它必須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和任務,否則,它就不能存在。軍事法的目的和任務著眼於維護國家的軍事利益和國家安全秩序。這是由軍事關系在社會關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軍事利益和安全秩序在國家利益(特別是統治階級利益)中的地位和作用、軍事法在法律體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決定的。
5.軍事法是軍事法律規範的總和。軍事法律規範是軍事行為規則,是軍事法的細胞。軍事法作為壹個部門,是同壹性質的軍事法律規範的集合。在這個部門中,軍事社會關系的具體不同性質和特點是根據各種法律規範來調整的,它分為軍事法的幾個分支。我國軍事法是壹個體系,是指由軍事法的不同分支和不同層次的法律規範組成的門類齊全、層次分明、內容協調的有機整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十五條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和金融法院。
專門人民法院的設立、組織、職權和法官的任免由NPC常務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