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醫學的發展是指研究為軍隊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發展的過程。因為部隊的特殊環境,和壹般醫學不壹樣。
從古代到西周(公元前770年前),軍事醫學處於萌芽狀態。在中國社會發展史上,他進入漁獵社會,發明了弓箭,用於漁獵和對敵作戰。《說文》這個詞是什麽?像壹個被箭射傷躺在床上的人;甲骨文的作品被解釋為壹個人腋下夾著壹支箭。所以可以說,中國在把弓箭作為武器的時候,他就有了救死扶傷的活動。
在夏軍中,為了防止敵人向水中投毒,專門設置官員管理和挖掘軍用水井。在夏關的胡氏家族就是這樣壹個官員。商周時期農業大發展。在《尚書》中,將谷物與麥豆等五谷煮熟磨碎制成幹糧,可以長期保存,保持五谷的營養。大部分軍糧都是用災荒糧。
春秋至秦漢時期(公元前770 ~ 220年)是軍事醫學的形成時期。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相互兼並,戰爭頻繁。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臏在他的《進行曲》中說“軍中無病,即是勝利”,可見軍隊防病治病的重大意義。在軍事醫療系統中,《李周天官》記載了八個下士大夫,手掌腫瘍,金瘡斷傷。包括軍醫官。呂望的《六韜》中提到,軍中有三個煉丹師,他們開了上百種藥,治金瘡,包治百病。墨子的命令指出:地方富戶在對敵作戰時,要騰出壹部分房屋作軍事用途,或用來安置重傷員,組建臨時醫院,給予藥品、酒肉,並派人員巡查。等他們病好了,要打報告,才能歸隊。《普通法典》和其他文件中有壹個官員探訪傷病員以進行康復的制度;醫務人員玩忽職守的處罰規定;還有嚴格的傷病員私逃、裝病、痊愈後自殘的軍紀。《吳越春秋》中提到,越王勾踐在攻打吳國之前對士兵說:“有病不能隨軍者,我要給藥。給他們喝粥,陪他們吃飯,以及其他簡單的醫療救助制度和規定。
秦漢時期,為了抵禦北方民族的入侵,加強駐邊部隊,從居延漢簡的記載中得知,西北邊防部隊中有戰藥和專治醫學的軍醫,並作為駐邊醫院略有雛形。西漢時,有掌管軍事醫學的官員。據《漢書》記載,官醫衛81人。後方傳染病隔離醫院創建於東漢顏夕五年(162)。皇甫規征隴右時,軍中發生傳染病流行。他隔離生病的士兵,把他們安置在臨時指定的房子裏,給他們吃藥。由於武器的改進,金瘡、破傷成為戰爭中常見的傷病,止血包紮的方法也相應發展起來。漢代傷科廣泛使用地黃治療內出血和續傷。《本草》記載劉邦在軍中曾用“合子”作為治療金瘡的藥物。治療跌打內出血,在居延漢簡中還有“法寒散”等預防凍傷的藥方。醋之類的藥方可以用來預防煙花爆竹對眼睛的傷害。在《五十二病方》中,對刀傷、金傷、箭傷、外傷引起的化膿性感染和破傷風有相當的認識和治療。當時用焦毛(灰毛)止血,用煎湯、沖洗等方法處理傷口,如用黃芩、續斷、烏頭提取的汁液濕敷,祛瘀止痛;塗藥膏保護傷口。當時根據傷員創傷的嚴重程度,對戰場救援做出了不同的安排。《李翰陵傳》記載“連戰為士卒,中矢三傷者擡戰車;兩位創造者將駕駛汽車;“壹個創造者掌握著戰爭的具體規定。"
晉代到五代(265 ~ 1127)是軍事醫學的發展時期。晉代的軍醫有校尉司馬和,前兩者可能是軍官、醫生或外科軍醫。隨著戰術的發展,出現了火傷、湯傷的方劑,在晉代葛洪的《肘後》和姚僧元的《方集》中都有記載。治療箭傷塗毒傷,《消片方》用雄黃塗傷,劉《鬼遺方》用散內服解毒。《後周書》中還記載,姚僧繇父子曾擔任北周皇帝宇文雍的軍醫,在軍事上治好了梁武帝的失明(眼瞼下垂)。
隋唐時期,中央最高軍事機構設將軍府,兩人主管國軍醫療工作。地方* * *也有龔曹和司曹負責醫政。此外,由於三個地方政府平均只有壹名醫生,地方醫學不僅承擔醫學教育和地方醫療,還擔任地方部隊的醫療工作。這個時候軍隊裏還有煉丹師在從事醫療工作。趙昆在開元(713 ~ 741年)中描述“軍中有方士三人,主要從事醫藥,帶傷帶病。”唐朝制定了比較完善的巡護制度。部隊每個營都有壹名病童檢查官,負責傷員的日常檢查,根據病情安排治療和後送。如有新病人或危重病人,必須向總經理報告,讓醫生巡視營地,給予適當的治療。而且要求軍隊軍事院校每三天巡視壹次士兵的營房,檢查他們的日常生活和患病士兵的醫療情況,對死者給予撫恤金,對傷者根據受傷程度給予獎勵。在戰傷救護中有兩種應用:護理(類似護理)和捆綁蹼(擔架);規定搶救傷病員,壹個能走,壹個病得走不動就給驢,兩個不能騎就給驢,兩個可以捆綁運送。《唐律》還頒布了對醫療救護傷病者的處罰細則。醫療救援工作有了法律保障,相比上壹代有了很大的發展和提高。唐朝實行府兵制度,征兵入伍也有類似的經歷。入伍的標準是那些穿著盔甲但仍能戰鬥的人。
五代時,軍隊有專門的軍醫負責醫藥。據五代會議記載,唐末清太三年(936年),已故皇帝李從科第壹次使用“軍醫”的稱呼。這壹時期,軍隊醫療組織逐漸完善,有了比較完善的醫療制度和法規,戰傷救護也得到了完善和發展。
軍事醫學的成熟期是從宋朝到鴉片戰爭(960 ~ 1840)。宋代的軍醫也是由翰林醫學院負責醫藥和治療的。太乙局除了醫學教育,還主管軍事醫療。這壹制度從宋代壹直延續到清末。地方部隊和邊防部隊有軍醫管藥;駐京師部隊中的醫療工作主要由帝國醫局的上內學生進行,帝國醫局的醫官只是在疫情期間臨時為京師軍民擔任醫療。在流行季節,帝國醫局經常向所有軍事單位分發藥品。當疫情嚴重時,會派出醫務人員進行治療。此外,皇帝還經常派遣使節向各行各業的官員宣藥,作為壹種法規。軍醫人數與軍隊士兵人數,據徐東《虎鐘經》:“大夫人數須二十人以上,兵數須增”,可見當時已有壹定比例,但仍不足。惠宗靖康元年(1126),在金人的大舉進攻下,北方郡縣相繼失陷,傷兵四散,疲憊不堪。趙江之先在磁州(今河北磁縣)建立醫院照顧他們,並建立地方軍醫院。
在治療金瘡方面,徐東總結了《虎鐘經》“八忌”、“九不治”、“四絕癥”等治療金瘡的經驗。這說明當時在處理金瘡時,對其證候的鑒別和治療已經有了壹定的水平。《虎貝爾經典》中常用來治療金瘡內漏嗎?蟲、桃仁、大黃、水蛭、童子便等產品,改變了漢代以來用地黃治療內傷出血的傳統。也有記載說用桑樹皮修補腹部有武器,皮破了。凍傷也是軍隊中的常見病。這時,我們對凍傷的部位和原因有了具體正確的認識。如《虎鈴經》中提到“士卒涉水過冰,受盡霜雪,受盡諸般冰凍,或失飲食,身疲力竭,故首領癱瘓。”還有。“十分註意水質、水源及其環境,提出具體的鑒別方法和五個‘不吃’(即死水、上遊有敵人者、水流不能確定無毒者、糞草多者、水上有人畜屍體者),否則必死或得病;還有壹種方法是用膠體來澄清渾濁的地震水。宋代,軍事外科醫學和軍隊衛生防疫取得了很大進步。
金朝對考生的身體素質和技能有具體要求,按照規定的身高、筋肉、武藝等標準錄取。元朝時,士兵生病,除了讓醫務工作者對癥治療外,還派人員加貢官負責士兵的治療工作,痊愈後才允許回到原來的崗位。在考核中,根據士兵因病死亡的數量,確定對患病軍官的處罰。元初開始出現類似於兵站醫院的“慰安所”,收容路過的傷兵,給他們壹個休息療養的地方。但安樂堂並沒有作為壹個體系發展起來,元朝滅亡後就消失了。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後,提出了關於死傷軍人撫恤的規定。
在明朝,軍醫隨時由帝國醫院派往軍隊。此外,北京軍隊、內地或邊防站都有官方軍醫和固定場所,內地衛生站也需要藥劑師和獸醫。邊防局缺藥的地方,連長和其他官員會請求調遣。軍隊的醫療工作也建立了制度,如生病士兵的治療、死者的處理、新傷病員的申報手續、帝國醫院派往軍隊的醫生的待遇、失職人員的處罰、水源的保護等。據魯說,軍隊的藥品是由國家免費提供的,軍隊中有官員負責藥材。軍隊裏有壹個惠均藥房,精通業務的醫生在藥房工作。這是中國軍醫史上的壹次偉大改革。明朝在邊防駐地設置醫學科,從帝國醫院派出醫官和醫生,教授士官學習醫術,以解決軍醫不足的問題。鄭和於1405年至1433年七次下西洋到東南亞,除官學和勇士外還有許多軍醫,是我國最早的海軍軍醫記錄。療養院是地方官營的養老機構,收留無贍養的病殘老人,命老弱病殘兵在療養院收養,但到仁宗時(1425),療養院已名存實亡。
宋元以後,火藥被廣泛使用。有人把火藥和毒藥混合制成致命武器,不僅能燒死敵人,還能毒死敵人。明朝初年,就有火藥這種神奇藥方治療這種燒傷的記載。這是中國軍醫史上最早的治療火藥燒傷的記錄。《明史五行》曾記載,人被火藥炸傷,渾身紅爛,泡在臭醬、白酒等液體中,得救。
鴉片戰爭(1840)前,清朝沿用明朝的制度,軍醫仍由太醫院派遣。軍隊沒有固定數量的醫生。當壹個中士生病時,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臨時被派去的。據《東華錄》記載,乾隆至光緒年間,壹般高級將領受傷或負傷,如病情較輕或軍情緊張,送營治療或轉後方治療;病情嚴重者,將給予請假回家或來京治療。至於軍人,只有在夏天或者流行病流行的時候,才由醫院發放。如果有傷兵,戰時在營地休養,戰後遣返。當時軍隊沒有固定的軍醫,壹旦發生疫情,往往會造成軍士大量死亡。自明末西方火炮傳入後,軍醫們對現代火器傷壹直沒有確切的治療方法,至今仍搞不出過去治療金瘡的內服和外敷方法。
7近代軍事醫學的發展(後1840)甲午戰爭(後1894)後,清廷仿照德國軍制建立了新軍,軍事醫學和軍事醫療制度也進行了大改革。光緒三十三年(1907),在陸軍和海軍中設置軍醫部,部內設衛生和醫療兩個部門。警衛隊設軍醫部,標有副軍醫官,隊設軍醫長。建立海軍和陸軍醫療大廳和軍隊醫院。如在天津成立北洋醫學院(1893),1912更名為北京海軍部管理的中國海軍醫學院,1930停辦。陸軍醫學院(1902)在天津開設,1915遷至北京。它是中國最早的陸軍醫學院。此後,在廣東(1909)建立了陸軍和海軍醫學院,使中國開始有了專門培養軍醫的西式學校,但受教育權卻掌握在外籍教師手中,充分體現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依附性。光緒三十壹年(1906),隨營醫院和隨營軍醫學校相繼在廣東成立,並聘請壹名日本醫學博士為總教師和醫院巡視員,另聘壹名助理和藥劑師為副職。新軍成立不久,清廷瓦解,新建立的軍隊醫療體系並沒有發揮多大作用。辛亥革命後,臨時作戰部下屬的軍醫處主管醫學。後來軍閥政權形成。軍閥在各自的部隊中有簡陋的軍事醫院、軍醫或衛生隊,沒有統壹的軍事醫療系統。北伐後(1927)逐漸形成了壹定的管理體系。各級都有軍隊醫院,各團都有醫療隊或診所。
國民黨南京* * *在軍政部下設有軍醫部(軍中最高行政部門),各集團軍、戰區、師(旅)均設有軍醫部,負責軍醫工作。1946改為新成立的聯勤指揮部。醫療機構方面,有陸軍總醫院和軍分區(旅)野戰醫院,後方醫院和軍兵站醫院則根據各地部隊人數和分布情況進行相應配置。各級醫院大致分為科室,臨床科室分為大科室,輔助科室也很粗糙。大多數藥物(制藥)人員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藥品和醫療器械由各供應地區或供應局(衛生部門組)供應給所轄部隊。軍醫正規教育起步較早的是北京陸軍醫學院,北伐後遷至南京作為中央陸軍軍醫學校(大學性質),1938遷至貴州安順,在安、昆設有分校。專業設置以醫學、藥學為主,設有研究部、本科部、專科部。研究部培訓教師三年。本科有醫學、藥學、牙科三個學科。專科有醫學和藥學兩個組,招收在職人員畢業後回原單位。抗日戰爭勝利後,陸軍軍醫學校1946遷至江灣並與衛生人員訓練所合並成為國防醫學院,1948遷至臺灣省。因為國民黨* * *不重視士兵的傷病痛苦,軍事醫學發展不起來。
中國工農紅軍時期,從1928建軍之日起在井岡山上修建紅軍醫院,組織衛生工作隊,用偏方和草藥救治傷病員。1931工農紅軍護理學校開學。1932成立醫學幹部學校。長征開始時,已培訓了大約300名醫護人員。1932後,工農紅軍各級衛生組織和機構初步形成。連隊有衛生人員,團有衛生科長,師以上都設有衛生部門。中央政府設立了總軍醫處(後改為總衛生部),頒布了全軍衛生條例。醫院建制方面,有綜合醫院,有醫院,醫院有衛生所。
抗日戰爭時期,醫療救護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個醫院壹般都建立了正式的制度。在醫療技術上做了很多改革,比如在傷口處理上強調消毒、無毒的原則。采用早期清創和石膏封閉治療。積極推廣液體補充和積極預防破傷風等現代戰爭治療原則。在救援工作方面,開始倡導戰士們在火線上互相幫助救援和包紮的“互救總包”方式。在衛生防疫方面,總衛生部曾提出“預防為主”的口號,使戰士們形成了註重衛生的良好習慣。當時的藥品和器械來源是敵占區和後方,從敵占區和生產自救三個方面解決。當時,各抗日民主根據地還建立了培養各級醫務幹部的學校,有的采取短期培訓和短期輪換培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