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看守所在押人員法律援助申請主要由申請人以信函形式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不利於法律援助服務的高效便捷。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來,在押人員只需直接向工作站提交申請表,經工作站審核後,在1日內將申請表、委托書、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材料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保證了救助快速便捷,尺度把握得當,救助獲得率達到100%。
2.申請法律援助的途徑有哪些?
可以向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後,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三。受助者享有哪些權利?
1,可以為他們了解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
2、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正確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員。
3.有利益沖突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審查人員回避。
4.接受者的義務是什麽?
1.如實提供能夠證明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保護的事實和相關材料,以及能夠證明經濟困難、需要減免法律服務費的證明材料。
2.向法律援助人員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需要幫助解決案件或事項而獲得較大利益的,應當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1]第十條、第十壹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動詞 (verb的縮寫)援助範圍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請求領取撫恤金和救濟金。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被害人要求離婚和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後,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
下列案件或事項,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而引發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造成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相關證據,不能調查收集證據的案件。
4、可以由行政機關處理而無需訴訟。
5、案件和法律程序簡單,通常不需要聘請法律服務人員代理案件。
6.用盡法律補救辦法的案件。
7.申請人不提供證明材料或者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律援助的。
8、經主管部門批準,法律援助中心宣布不予受理的其他案件。
以上是大家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情況,去看守所哪裏申請資料。在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的統壹協調下,由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實施法律援助。其他團體、組織和學校開展的法律援助活動。如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