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哪些舉措?
1.全面調整糧食種植結構。按照穩糧優經擴飼的要求,加快構建糧經飼協調發展的三元種植結構。糧食作物要穩定水稻、小麥生產,確保口糧絕對安全,重點發展優質水稻和強筋、弱筋小麥,繼續調減非優勢地區糧食玉米,增加優質食用大豆、馬鈴薯、雜糧雜豆。經濟作物要優化品種質量和區域布局,鞏固主產區棉花、油料、糖料生產,促進園藝作物升值增效。飼料作物要擴大種植面積,發展青貯玉米、苜蓿等優質牧草,大力培育現代飼草產業體系。加快北方農牧交錯帶結構調整,形成種養結合、林農結合、草果菜結合的種植結構。繼續開展糧改飼、糧改豆補貼試點。
2.發展規模化高效水產養殖。穩定生豬生產,優化南方水網地區生豬養殖區域布局,引導產能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和玉米主產區轉移。加快品種改良,大力發展牛羊等草食畜牧業。全面振興奶業,重點扶持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引導擴大生鮮乳消費,嚴格執行復原乳標識制度,培育國產優質品牌。合理確定湖泊、水庫等內陸水域養殖規模,促進養殖減量和增量。推進稻田綜合開發和低窪鹽堿地改造。完善江河湖海禁漁時限和區域,率先實現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漁。科學有序開發灘塗資源。支持集約化健康海水養殖,發展現代海洋牧場,加強區域合作保護,合理控制近海捕撈。積極發展遠洋漁業。建立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規範海域各類漁業活動,支持漁民減船轉產。
3.把優勢特色產業做大做強。實施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推動雜糧雜豆、蔬菜水果、茶葉蠶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藥材、特色養殖等產業升級,把地方土特產和小品種打造成帶動農民增收的大產業。大力發展木本糧油等特色經濟林、珍貴樹種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綠色產業。實施森林生態標誌產品建設工程。開展特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範,建設壹批地理標誌農產品和原產地保護基地。推進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建設,支持地方企業和行業協會打造區域特色品牌,引入現代元素改造提升傳統知名品牌。
4.進壹步優化農業區域布局。以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優勢農產品布局規劃為基礎,科學合理劃定水稻、小麥、玉米生產功能區和大豆、棉花、油菜、甘蔗、天然橡膠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功能區和保護區內的地塊全部建檔入庫,實現精準信息化管理。抓緊研究制定功能區和保護區建設標準,完善激勵機制和扶持政策,落實各級建設管護主體責任。制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規劃,建立評價標準和技術支撐體系,鼓勵各地爭創園藝產品、畜產品、水產品、皮棉制品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
5.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堅持質量興農,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突出優質、安全、綠色導向,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三品壹標”認證,推進農產品商標註冊便利化,加強品牌保護。引導企業爭取國際有機農產品認證,加快提升國內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切實加強產地環境保護和源頭控制,推廣良好農業生產規範,推行生產記錄和臺賬制度,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有關規定。深入開展農獸藥殘留超標特別是水產養殖抗生素濫用治理,嚴厲打擊非法使用農獸藥、非法添加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強化風險分類管理和屬地責任,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建立溯源監管綜合服務平臺,全程可追溯,互聯網可享。鼓勵生產經營主體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抓緊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6.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通過經營權流轉、股份合作、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土地流轉轉化、服務驅動等形式的規模經營。積極引導農民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村民小組內部土地交換等方式,實現聯片到戶種田。完善家庭農場認定辦法,支持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加強農民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積極發展產供銷信用“三位壹體”綜合合作。總結推廣農業生產全過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經驗,支持培育農機作業、農田排灌、統防統治、晾曬倉儲等經營性服務組織。支持供銷、郵政、農機等系統發揮農業服務綜合平臺作用,推動傳統農資經銷網點向現代農業綜合服務商轉變。鼓勵地方政府探索土地出讓履約保證保險。研究建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評價指標體系,引導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7.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以規模化養殖基地為基礎,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依托,集聚現代生產要素,建設“生產+加工+科技”的現代農業產業園,發揮科技集成、產業融合、創業平臺、核心輻射功能。科學制定產業園區規劃,統籌安排生產、加工、物流、研發、示範、服務等功能板塊。鼓勵地方統籌使用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等相關項目資金,重點用於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吸引龍頭企業和科研機構建設運營產業園區,發展設施農業、精準農業、精深加工和現代營銷,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專業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促進農業各環節升級和全鏈條增值。鼓勵農民和返鄉人員通過訂單農業、股份合作、園區創業就業等方式參與建設並分享收益。
8.為農產品創造良好的國際貿易環境。統籌利用國際市場,優化國內農產品供給結構,改善農產品進口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完善農產品貿易中反補貼、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依法對進口農產品進行貿易救濟調查。鼓勵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加大海外產品推介力度。加強對外農業合作,推動農業走出去。以壹帶壹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為重點,支持農業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建立境外生產基地和加工、倉儲、物流設施,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和國際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推進農產品認證結果互認。深入開展農產品反走私綜合治理,實施專項打擊行動。
二。農業農村司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系統農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農業形勢簡報的編寫、印刷和分發;負責新聞宣傳和調查;指導全縣農業系統檔案體系建設;發布農業預報信息,指導農業系統信息網絡建設。
2.人事股。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計劃;負責本系統黨務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共青團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3.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改革股)。負責農業和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農業綜合執法;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承辦本局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聽證工作。統籌協調本系統“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負責進駐政府窗口項目的受理、綜合協調和督辦,並回復結果。
4.財務股。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內部審計;負責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的審核,負責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直接補貼的發放;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村的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負責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答復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實施農村移民精準扶貧。
5.發展規劃股。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有關政策,研究提出農業農村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分工,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法律依據: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幹意見第壹條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增加農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給為主要目標,以提高農業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優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推動農業農村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主要滿足數量需求向追求綠色生態可持續、更加註重滿足質量需求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