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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復試是什麽時候,壹般什麽時候通知考研復試時間?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第八章,考研和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第八章復審

第四十八條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是研究生錄取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四十九條

復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方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所有復試工作壹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條

根據第壹、二區,教育部制定並公布了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1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個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個省(區)。

報考二區招生單位所在地、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院校本科畢業生;或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五十壹條

招生單位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其他學業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違背公平的規定。

部分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可以直接自主確定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和復試其他學業要求。相關要求須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未備案的不得公布實施。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調整的計劃考生初試成績。

有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並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以下簡稱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教育部明確了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初審結果的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

招生單位要求的總成績低於教育部指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下壹年度不得擴大該專業招生規模(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第五十二條

公共* * *科目成績略低於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科研創新表現突出的考生,可允許參加第壹誌願報考單位的第壹誌願專業復試(簡稱第壹誌願報考單位復試)。

優先發展基礎學科、硬專業和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和專業。對於合格誌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單位應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了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某壹誌願生源而降低復試標準。合格生源充足(含轉學生)的招生專業壹般不再復試。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五十三條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差額比例壹般不低於120%。

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部門實施細則,提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布並嚴格執行。復試錄取辦法要明確考生初試成績等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環節的具體規定,特別要明確復試的條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無效。

第五十四條

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查出現問題的,招生單位應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信息核查。

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以報名時核對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變更。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匯總表》為準。

第五十五條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至少嘗試兩門與本專業相關的專業本科課程。附加測試科目不得與初始測試科目相同。附加測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參加考試。對於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招生單位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條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五十七條外語聽說測試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五十八條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以對考生進行復試。

第五十九條

在“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三支壹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出國漢語教師誌願者”等計劃中完成服務並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征入伍、退出現役的大學生,符合報名條件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被招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符合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審)攻讀研究生。

參加過“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且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內參加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總成績增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增加15。

加分項目不累加,同時符合兩個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高項加分。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要嚴格規範研究生入學考試初始總成績加分政策的實施。除教育部統壹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和設立其他標準。招生單位應認真核實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六十條

考生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後由招生單位組織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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